县2023年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方案
XX县2023年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方案
为充分展示我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师德风貌,大力宣传农村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县教育局决定在2023教师节期间持续开展"XX县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表彰扎根农村的优秀乡村教师。广泛宣传报道他们热爱讲台、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他们为农村教育事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崇高品德;充分展示他们的美不仅是自己甘为雨露,更重要的是他们用自己的坚持与执着,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也可以看到生活的美、良知的美和世界的美;激励更多的优秀教师扎根农村,安教、乐教,播种希望,用知识改变农村孩子的命运;营造更加温暖、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为推动我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树立榜样。
二、参评条件
1.师德师风要求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事迹典型、感人,具有代表性,能彰显乡村教师献身教育、扎根农村、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展现当代教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优秀教师风采。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事迹真实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全县或全乡教育系统内具有较高的威望,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2.业务工作要求
(1)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2)切实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工作业绩突出。
(3)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分达标,信息技术能力提升网上学习成绩优秀。
3.其他方面要求
(1)遵纪守法,凡所负责的工作发生过重大失职或严重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教师,不得参加评选。
(2)参加评选的教师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连续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10年及以上(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在岗教师;必须是农村学校教师并且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小学一至四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名次在本乡镇前30%以内;五、六、七、八、九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名次在全县前40%以内。
(3)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继续教育学时360学时以上,教师本人在继续教育系统上截图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含校本研修)。
三、推荐名额分配
各乡镇学校按照评选条件,乡镇中学以校为单位遴选推荐1名"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遴选推荐1名"最美乡村教师"候选人。城区学校含三门闸办事处、古塔办事处、宿鸭湖办事处所有学校不在推荐范围。近三年内已经获得过此荣誉称号的教师,本次不再参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任教学校进行公示3天。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8月10日-8月12日)
各校要认真做好参评教师材料的报送工作。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2023年"XX县最美乡村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任教年级学科、班级必须填写清楚)。
2.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3份。8月12日下午6点前报教育局教师教育股,同时上报电子稿。邮箱:xxxxxxx@163.com。
3.小学1-4年级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两个学年度乡镇竞赛成绩,中心校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心校公章,其他年级参评教师查局竞赛成绩。
(二)评选、考察阶段(8月13日-8月16日)
1.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县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从按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按照先进事迹和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出20名候选教师。
2.教育局组织督查、督导、教育、教研等股室对20名候选教师入校考察,按照先进事迹和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最终选定10名教师为"XX县2023年最美乡村教师",报请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教学成绩考评办法:
主要考评2021-2022、2022-2023两个学年末的教学成绩。每个学年分值最高为50分,两个学年满分最高计100分,若遇积分相同参考2020-2021学年成绩,名次靠前者优先。
A.考评依据
五、六、七、八、九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的考评,以局学年末素质调研测试和中招考试成绩为据;1--4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的考评,以每学年末本乡镇中心校统一举行的素质测试成绩为据。
B.考评办法和标准
5--9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在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处于前20%,1-4年级参评教师的教学成绩居于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10%的,记50分;5-9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居于全县前21%至30%的,1-4年级参评教师的教学成绩居于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11%至20%的,记40分;5-9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居于全县前31%至40%的,1-4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居于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21%至30%的,记30分;5-9年级教学成绩两年中有一年居于全县41%以后的,1-4年级参评教师教学成绩两年中有一年居于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31%以后的,取消候选资格。
(三)评选结果公示阶段(8月18日-8月24日)
在公文传输公示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县教育局将会在教师节期间给予每位"最美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实,要确保把最美乡村教师选拔出来,最美乡村教师评选只面向乡村一线教师,中学及中心校正、副职、村小正职不准参评。如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评选资格,并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