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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2篇(第20/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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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全面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4月底前)。各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全面自查自改方案,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力量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风险管控"两个清单",编制自查自改报告,填写《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非煤矿山上级公司对所属矿山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非煤矿山自查自改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保证自查自改真实性的承诺书一并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三)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9月底前)。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年度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执法计划和重点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职责和"分级分类"原则,各自确定负责检查的重点矿山名单,对照《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逐一开展全面检查,并将"逢查必考"贯穿始终。对研判不放心的、灾害严重的非煤矿山优先安排检查,对受水害威胁严重和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的非煤矿山要在汛期到来前完成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置意见和针对性对策建议。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日常检查计划,对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推动企业认真自查自改。发现自查自改走过场、不认真、重大风险研判不准确、重大事故隐患查不出来、重大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推倒重来。10月至11月,市应急管理局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组成的工作专班,按照不少于属地矿山总数10%的比例,对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抽查检查。

(五)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督导检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深入分析本地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健全完善一批治本制度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基础,全面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各地总结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3)于2023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坚决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推动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4)和工作专班(见附件5),强化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全过程管控。

(三)强化问题处置。对非煤矿山企业自查和综合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属地应急局要按照分级监管原则督促抓好整改,并督促企业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隐患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定落实治本措施;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市应急局直至省应急厅挂牌督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域性问题、老大难问题,要提请地方政府协调推动解决,明确分类处置意见。有非煤矿山的县(市、区)政府年底前制定辖区非煤矿山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三个一批"工作方案,建立三类企业清单,明确"三个一批"工作牵头部门和任务期限。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综合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企业自查自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且正在整改的,可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对企业自查自改未发现但综合整治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由事见人逐一追查企业相关人员责任。发现冒险作业的,必须立即下达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的指令;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违规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矿山,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等需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五)加强帮扶指导。坚持综合整治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发现超出矿山企业自身整改能力的问题隐患,要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对想干好、愿投入但技术弱、基础差的矿山,组织技术服务机构把脉会诊,进行定向帮扶,重点从优化采场布置、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方面,指导推动企业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服务提升矿山安全基础工作水平。

(六)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12350"举报电话等途径举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兑现奖励。要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挖掘一批先进典型经验进行交流推广,坚决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案例,以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推动工作落实。

市国资委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汛期、防火高火险期,全市正处于统筹推进防汛、防火、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活动进入了旺季、极端风雨天气已有发生,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增加。为扎实推进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市国资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使各监管企业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针对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市国资委2023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消防和食品安全工作,市国资委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企业改革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各监管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督促企业和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考核管理,倒逼企业和单位把安全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操作人员,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二)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由企业和单位负责人带头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防治、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抓好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饭店等"三合一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

(三)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监管企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督促检查、整改落实"三个常态化"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扎实推进专家排查隐患。企业和单位要完成安全风险评估,把聘请专家查隐患作为一项重要举措,有效依托专家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提高隐患排查的针对性、专业性、有效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分片区、分项目,重点突出对各行业领域的安全指导,帮助企业和单位查找隐患,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五、重点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出台落实举措;更好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企业各单位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作为企业和单位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企业各单位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监管企业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全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分片区组织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工作推进会,聘请第三方有资质机构的安全生产专家向参会人员详解全员持证上岗工作要求、注意事项,指导企业结合岗前三级教育培训要求,组织本企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行业领域的相关工作人员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发证。此外,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核查力度,全力确保全员持证上岗落实到位。

3.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严格组织开展达标考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等有关事项,由授权单位组织实施。2021年9月颁布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写入法律条文,成为企业的法定职责。标准化突出了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化要求,主要是为了让企业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1.建筑施工方面。相关企业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在岗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切实担负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节假日期间在建工程巡查计划,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避免盲目赶工、抢工,同时积极做好节后生产的工作安排。汛期极端天气要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做好强降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后的复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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