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无盲区监督管理。局机关带头做好表率,率先执行垃圾分类,层层传导,分类指导,着力进行查漏补缺、标准提升,确保质量和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引领"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文明新时尚,发挥好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统一领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劝导员和保洁员制度,定期对本科室(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培训
1.营造宣传氛围。在单位的室内外场地按《XX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2020年版)》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设施要求美观大方,能长久保留。其中在食堂餐厅还需在显要位置设置"光盘行动""公筷公勺"标识,提示适量点餐节俭消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电梯展板等)及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使垃圾分类工作真正深入广大干部职工心中。
2.落实宣传培训。各单位须落实相关"八进"宣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垃圾分类知识全员培训,并对学习掌握情况进行考试。对开展宣传、培训活动的签到表、培训材料、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成台账备查。落实桐先锋活动,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宣传垃圾分类,争做垃圾分类先锋楷模。实现本单位干部职工"三率"(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达到100%、100%、90%以上。
(二)规范设施配置
按照逐步提升原则,各单位分类设施按《XX市各类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要求(2020年版)》定位设置。
1.办公楼、宿舍楼:每个楼层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茶叶过滤)、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其中一楼设置便于汇总集置的容器,大厅设置宣传栏或展架一处,有电子显示屏或LED屏的需播放宣传图文,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2.室外场地:条件允许的单位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亭一处,亭内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场地狭窄的单位可简化为四分类投放点,四类容器齐全,后方对应悬贴标识,亭或点可同时作为本单位垃圾集置点;楼院内有多个单位的,宣传亭、集置点等汇总设施由主体单位或指定单位负责。新建宣传亭的应具备通水、通电和通污水功能,已经建成的应作提升。
3.食堂:后厨至少设置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餐盘收集点至少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容器一组,规模较小且后厨餐厅混在一起的可合并设置,并在墙面、桌面、收集点设置宣传图文。
4.办公室、会议室、值班住宿等区域:每个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至少一组,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5.生产经营区:按需设置分类设施,可回收的原料包装等物较多的,按需指定仓房或空地暂存可回收物,悬贴"可回收物"标识,卫生间需设置投放指南。
6.电梯口、楼梯口、停车场等处:按需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并设置宣传图文。
7.垃圾集置点:各单位须设置垃圾集置点一处(有条件的单位设置为垃圾收集房),集置点场地应满足运输作业要求,具备通水、通电、通污水,在明显位置公示分类收运信息,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分区密闭暂存,容器数量满足暂存本单位垃圾日产生量。
(三)建立监管制度
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六员作用,落实日劝导、周督导、月评比工作制度。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劝导工作;安排督导员若干人每周进行垃圾分类内部督查,纠正分类不正确行为;民政局每个月组织一次科室(部门)、下属单位间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比,并在工作群或宣传栏公布评比结果,对优胜科室(单位)颁发流动红旗以作鼓励。
(四)完善收运体系
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安排专人配齐收集工具负责收集,确保垃圾从各投放点分类收集到垃圾集置点(垃圾分类宣传亭)。在单位垃圾分类宣传亭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标明收运单位、收运人员及电话、收运频次。
(五)推行源头减量
带头使用绿色产品,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数量,实行双面打印,内部办公场所取消使用一次性纸杯(信访接待等除外);工作会议不摆放临时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横幅,采用屏幕投影;食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加强办公场所可回收物的分类投放管理,桐拾袋覆盖区域采用网上预约回收,单位员工参与率达到80%;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耐用品,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源头减量。
(六)"桐先锋"认岗到位
民政局在XX小区投放时间段内安排"桐先锋",在投放站点现场进行劝导及指导工作,确保"21天行为习惯养成"期间每天投放时间段每个站点均要有"桐先锋"在场,原则上每天上下午均不少于2小时。"21天行为习惯养成"结束后,劝导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每天上下午均不少于2小时。
(七)"社会团体"政策落实
以民政局为主体,指导促各镇(街道)民政办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加载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图片或者标语。
(八)执行收费政策
自2022年12月15日起,市垃圾分类办推出《XX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其中易腐(餐厨)垃圾处理费按100元/吨收取,其他垃圾处理费按230元/吨收取,以240升桶为例,每桶收费10元。计划2023年全面实行垃圾收费常态化工作,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实现源头减量,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垃圾分类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局上下要争当生活垃圾分类的标杆,引领城乡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精心谋划,保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创建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工作。
(三)精准提炼经验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工作成果通过工作信息、工作专报等形式上报局办公室,打造成局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