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10篇(第5/8页)
在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等级通知成员单位参加,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现场总指挥:
副总指挥兼现场总指挥:
成员单位:质监、安监所、派出所、卫生所、工会、环保办、卫生所
职责:
(1)、及时向市质监局、安监局、公安局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补报;
(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将伤员实施就近救治;
(3)、封锁现场,如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还应请环保部门介入。
(五)中毒事故
中毒事故指工业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市向公安局、安监局、卫生局、工会报告。并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负责初步救治。
现场总指挥:
成员单位:企业服务中心(安监所)、派出所、卫生所、工会、及辖区内各医院
(六)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
发生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根据现场确定求援方案。
总指挥:
副总指挥:其他班子全体成员
成员单位;民政、公安派出所、卫生所及人武部应急分队
三、信息披露
根据国务院493号令要求,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委派与授权,对外进行信息披露,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委派与授权,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和向相关人员进行披露有关事故调查的进展及事项。
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7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高淳县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校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校长室统一领导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高淳县实验小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校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校长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相关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幼儿园、少总部、工会、勤工办等负责人组成。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下设下列办公室: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下设若干个专门办公室,由相关牵头处室负责。
1、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同时负责教工集体活动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教学活动、兴趣班活动等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内,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3、教育活动(学生的各项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课间活动)安全事故救援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内,由德育处牵头负责。
4、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险品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内,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5、电教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教科室内,由教科室牵头负责。
6、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附幼园长室,由园长室牵头负责。
7、校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勤工办,由勤工办牵头负责。
8、饮食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校医务室,由医务室牵头负责。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各处室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3、在本校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救援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救援意见公布于众;
8、办理救援现场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室,并且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教育局。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学校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迅速上报教育局办公室,请求参与抢救或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教育局办公室。
(二)事故发生后,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四)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六、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各专门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及相关职责;
2、事故发生后迅速奔赴现场的保证手段及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