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第2/3页)
(四)实施政务数据治理工程
8.优先开展重点应用领域数据治理。围绕解决民生服务、营商环境和部门应用存在的数据质量差、效率低等突出问题,2021年12月底前,建立《xx市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优先推动基层减负、底线民生、"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业务应用领域数据治理,各部门共同解决一批当前重点业务领域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数据对接,优化改造业务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9.打通"国垂""省垂"系统数据烟囱。针对国家垂直业务系统、省垂直业务系统(下称"国垂系统""省垂系统")与我市业务系统没有互通互认等问题,构建"上联国家和省、横贯市直单位、下接县区"的一体化共享交换体系,推动一批涉及政务服务和监管的高频数据实现共享。2021年12月底前,依托全国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协调推动教育、公安、民政等国家部委、省厅局70余项国垂、省垂系统高频数据共享对接应用,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重要应用场景的数据需求,切实减少基层数据录入负担,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0.推进高频证照电子化、标准化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电子证照数据持续汇聚更新和共享互认,逐步实现电子证照代替传统纸质材料,支持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使用。2021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50种常用证照电子化,推动完成存量与增量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实现市内以及全省电子证照共享互认。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各省直部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免证办"。
11.编制共享的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以监管数据汇聚共享和系统对接为引领推进"一网统管"。组织各地各部门编制重点监管数据目录清单,根据事中事后监管风险预警、协同监管等业务需要,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监管规则,明确各类重点监管数据汇聚及共享的具体需求和工作责任。
12.做好数据治理保障工作。一是完善相关数据治理工作机制。二是构建统一的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数据安全、数据管理等标准规范体系,支撑各地各部门在统一标准和要求下开展数据治理工作。三是规范数据共享和治理安全审查流程,建立高效的政务服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不断提升数据共享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五)实施数字政府体制优化工程
13.成立xx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设立审批协调、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政务服务热线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应用管理、政务数据和安全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业务科室,将市直各部门信息化专业人员充实到市政数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统筹推进全市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等。同时,在县区同步组建县区政数局,实现市、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机构、职能的统一。
14.组建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和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在市政数局下设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全市机关网络平台(含统一互联网出口)、数据中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数据备份中心、安全支撑平台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人口法人基础库和其他市级公共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内外网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和电子政务公共应用平台,包括网站生成平台、政务邮件系统、政务短信平台和其他应用支撑平台;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研究和咨询评估工作;协助市级党政机关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同时,设立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化系统安全测评、信息系统检测、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协调,为党政机关、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安全联合大检查和绩效评估提供支撑保障,对外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信息安全专项检测、信息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检测、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登记备案、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等服务。
15.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在市政府、试点县区和部门分别设立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试点部门分管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鼓励试点单位通过聘任制公务员或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协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首席数据官的职责是负责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常态化指导监督、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
(六)实施数字政府机制完善工程
16.推动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立足企业和群众需要,集成办理"一件事"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以数据协同带动业务协同、实现流程再造和制度重塑。全面构建一整套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工作规范,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数局;协同部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
17.实施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采购、实施和监督管理,建立高效、协同、有序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市政数局对信息化项目进行集约化管理和监督指导,实行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统一运维、统一监督、统一评价,使信息化建设项目由条线化管理向整体化管理转变,原则上各有关单位不再单独、分散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
18.搭建数字政府新基建国企平台。由云上(xx)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牵头,与数字化龙头企业共同组建实体性质的"数字xx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由市国资委直接管理,定位为全市新基建国有平台。通过发挥各股东企业优势,确保统一高效运作,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专业化的能力支撑。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部门工作汇报,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成立本地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