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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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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建设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动X高质量发展规划》,根据《X市建设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X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和《推动X高质量发展规划》出台的重大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建设"一区三高地、五个新X"战略目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充分发挥政治、资源、人口"三大优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创新人力资源开发模式,推动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口红利,实现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促,协调发展,努力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把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大局、方向、战略、定位,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社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力资源开发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不断提升人力资源价值,把培养人、发展人、激励人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质量,推动X人口优势转化为人口红利。

--坚持示范引领。立足X县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优势,进一步破除制约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大胆创新、真抓实干,注重经验总结,探索形成可示范可复制的"X模式"和经验。

--坚持协同推进。增强系统思维,突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推动政策集成、措施集成、效果集成。做到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持续强化基础教育,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抓好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着力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设覆盖城乡、协同联动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育体系。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六项行动"、打造"四类平台"、培育"四大品牌",推动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显著提升,劳动人口人均产值和第三产业人才总量保持稳步增长,人力资源总量规模、质量效能实现跨越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基本建成。

--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全县人才资源总量达20万人,重点人才实现倍增,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人才在部门、行业、城乡分布趋向均衡,人才结构和区域整体功能定位基本适应,人才队伍与社会需求基本协调。

--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提升,办学条件基本达标,优化专业建设,县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完成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培训 3.74万人以上。

--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5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0.85万人以上。

--人口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 94%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全省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27%。

--人力资源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X鲁班""X织工""X康护""X农技"等"X工匠"人力资源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赋能产业发展作用更加明显。X培育"X工匠"技术技能人才达0.8万人以上。

到2035年,人力资源培育体系更为完善、培育能力明显增强、示范效应不断扩大,人力资源红利充分释放,人口优势有效转化为人力优势和竞争优势,全面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育基地。

二、实施"六项行动",提升人力资源数量质量

(一)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行动

1.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努力实施中职"强基"工程。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达标创优行动,强化财政、土地、编制等要素保障,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围绕"四化"建设和地方主导产业,优化专业建设,与省内职业院校开展结对帮扶。(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推进职业教育融会贯通。继续实施"3+3"中高职贯通培养,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专业、课程、顶岗实习等有序衔接。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实现结对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课程互学、教师互聘。实施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推进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实现技工院校初中段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计划、平台、宣传"四统一"。(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深化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动职业院校薪酬制度改革,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支持职业院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职业院校员额制改革,完善校企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职称职级互认制度,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到2025年,县职业学校按师生比配齐专(兼)职教师总量。(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行"产业园区+企业+职业院校"及"引企入校""引校进企""前店后校"等模式,推动职业技术学院与优强企业合作。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推动校企共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行业协会、骨干企业、职业学校联合组建产教融合联盟,实现学校、企业、行业和区域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出台企业和社会资本举办职业教育优惠政策,建立企业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促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和集团化办学。(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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