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2年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XXX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和旗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有形有感有效抓实做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工作,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宣传内容
XXXXXX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XXXXXX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XXXXXX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XXXXXX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等内容。
四、工作安排
今年的"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以"专项领域活动"方式进行。
(一)进机关
以"坚持新时代'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各苏木乡镇、各部门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学习专栏,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旗直机关结合包联社区和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线下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各苏木乡镇、旗民委
(二)进企业
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族职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旗工会、工商联、国资委
(三)进社区
以"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在社区内中心位置、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教育专栏、宣传标语等,通过组织各族居民参加文艺表演、文体活动、主题宣讲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社区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旗民政局、旗民委
(四)进农村牧区
以"助力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针对农牧民需求,突出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
责任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旗乡村振兴局、旗民委
(五)进学校
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结合推进"石榴籽"培根铸魂工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加强对各族师生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深根植于青少年心中。
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党校、旗民委
(六)进军营
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祖国北疆安全"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各族指战员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模范。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旗民委、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七)进宣传文化领域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思想文化基础。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八)进宗教活动场所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主题,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遵守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旗民委
(九)进网络
以"建设网上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更好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网信办、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十)进人民团体
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充分发挥群众工作优势,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责任单位:旗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科协、文联、工商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
(十一)进其他领域
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创新方式和载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责任单位:各苏木乡镇、旗直各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做好"民族政策宣传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根据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民族政策宣传月"有序开展、成效显着。
(二)创新方法,强化落实。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紧扣宣传主题,创新活动方式,实现移动端、电视端、网端、云端全媒体传播,做到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把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务求有形有感有效。
(三)总结经验,深化成效。"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苏木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请于6月6日前将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及活动照片(活动信息)报至旗民委,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