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8/9页)
●森林过火面积1000公顷以上。
●30个县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4.2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倒塌房屋10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万人以上。
●发生6.5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因灾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重要江河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市(州、地)所在城市受淹,大范围发生洪涝。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安全。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41-60天,45个县(市、区)农作物受灾或多数县城困旱影响正常供水。
●森林过火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30个县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3.6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10-15万公顷,倒塌房屋500-10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5万人以上。
●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地震。
●因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重要江河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城受淹,较大范围发生洪涝。
●小(一)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安全。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21-40天,15个县(市、区)农作物受灾或多数县城困旱影响正常供水。
●森林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
●30个县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2.4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5-10万公顷,倒塌房屋100-5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3万人。
●发生4.7级以上5.4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因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重要江河发生5-10年一遇洪水或水位接近警戒水位,乡(镇)受淹,局部范围发生洪涝。
●小(二)型水库出现险情危及安全。
●作物生长期持续干旱20天,5个县(市、区)农作物受灾或个别县城困旱影响正常供水。
●森林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下。
●30个县以上出现闪电强度达到1.8万安。
●农作物绝收面积1-5万公顷,倒塌房屋50-1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
●发生4.7级以下一般破坏性地震。
●因灾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级别标准
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铁路、水运、非煤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公路、煤矿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一次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1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突发社会事件级别标准
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50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及重要单位,发生打砸抢。
●10000人以上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和堵断交通要道或枢纽。
●大规模袭击党政军政首脑机关、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公众聚集场所,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事件。
●发生可能严重损害国家对外关系的事件。
●全省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5种以上,涨幅达200%以上,市场出现大范围抢购,部分商品脱销,群众心理十分恐慌。
●粮食紧急状态持续15天以上,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
●其他经省应急委认定或国家有关单位规定的特别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20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及重要单位,发生打砸抢。
●5000人以上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和堵断交通要道或枢纽。
●较大规模袭击重要设施,造成较大危害的恐怖事件。
●发生可能会损害对外关系的事件。外籍人在我省或我省公民在境外遭遇的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事件。
●2-3个地(州、市)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3-5种,涨幅达100-200%,市场出现抢购,群众产生恐慌心理。
●因自然灾害造成全年度粮食减产30%以上,超过一半以上的县级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紧张状态持续10天,或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其他经省应急委和省各专门指挥机构认定或国家有关单位规定的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5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及重要单位,发生打砸抢。
●1000人以上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和堵断交通要道或枢纽。
●影响极大的爆炸、投毒、枪击、绑架等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外籍人在我省或我省公民在境外遭遇的重大生命财产损失事件。
●某一地区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2-3种,涨幅达50-100%,市场有抢购迹象。
●全省超过一半以上的地级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并且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30%以上,群众抢购粮食,社会出现不稳定情绪。
●其他经地级以上应急委认定或国家有关单位规定的较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100人以上直接参与冲击、围攻县级、乡(镇)党政机关及重要单位,发生打砸抢。
●500人以上直接参与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群体性械斗和堵断交通要道或枢纽。
●影响极大的爆炸、投毒、枪击、绑架等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县级行政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品种达1-2种,波动幅度50%,市场有抢购迹象。
●全省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地级市场粮食供应开始紧张,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20-30%以上,部分群众开始争购粮食,社会出现了一些不稳定情绪。
●其他经县级应急委认定或国家有关单位规定的一般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标准
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肺鼠疫、肺炭疽在城市发生,或人口稀少和交通不便地区,1个县(区)域内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
●传染性非典肺炎,疫情波及省外,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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