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委员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工作方案
市监察委员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省监委工作要求,市监委于2022年8月17日开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并于近日收到《XX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为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健全制度,更有力地回应群众诉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增强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方面
1.持续开展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等百姓关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工作措施:①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关要求,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扶贫等民生领域中优亲厚友、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违规享受政策、吃拿卡要等问题。②通过下发"两函一书"、跟踪回访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③对典型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坚决依法依纪查处部署不得力、工作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庸政懒政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狠抓反面典型,强化问题曝光,在正风肃纪上为争创全省文明城保驾护航。
工作措施:①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不良作风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查阅资料、"四不两直"、调研督导等方式,着力整治懒政怠政等"四风"问题。②强化监督问责工作,对发现的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机关风纪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③通过制发"两函一书"等方式督促问题落实整改,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实现"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问题解决"的监督闭环。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典型违规违法问题进行通报。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察工作方面
3.要针对行政执法随意、违法违规现象偶发问题,认真研究探索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察介入机制,依法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运行。
工作措施:①加强监察机关与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快速移送等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协同,提升整体合力。②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整治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四不两直"等方式,着力整治政法机关窗口单位服务不优等问题。③结合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督导调研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行政执法部门弄权勒卡、违规办事、执法不公等问题。④对发现的典型违规违法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传递执法从严信号。
牵头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加强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认真研究当前监察工作事多人少的问题,整合力量,加强监察执纪工作,确保监察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工作措施:①结合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倡导"精细严实快"工作作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质效。②严格落实知行合一"4+2"调研机制,倡导务实作风,下沉一线督导调研,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③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优秀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与编办、人事、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④实行"室组"联合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强化各部门业务交流和办量整合。
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
5.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监察业务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监察干部、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监察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工作措施:①打造"学习型"机关,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定期举办"业务大讲堂",组织业务知识测试。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线上线下各类业务培训班。③抽调选派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市纪委专案办理,开展"以案代训"专项提升活动。④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两个《意见》,加强对监察干部的监督,规范对外交往行为。
牵头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
责任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方面
6.要加强监察委和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顺畅、高效、有序衔接。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机构合力;建立职务犯罪信息互通机制,形成信息合力;做好案件侦查衔接,形成侦办合力;做好移送审理衔接,形成惩教合力;加大宣传引导,形成舆论合力。
工作措施:①贯彻落实《XX市纪委监委关于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任务分工》。健全和完善监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协调衔接机制,在线索处置、联合审查调查、政务处分上相互协作配合,有效衔接。②制定《XX市法律专家咨询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疑难案件。③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发挥巡察与监察监督协同联动,推动问题及时反馈、处置无缝衔接。④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和旁听庭审等方式,教育引导监察干部坚持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
牵头部门:案件审理室、组织部、宣传部
责任部门:市委巡察办、各监督检查室、各审查调查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XX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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