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方案汇编(21篇)(第2/4页)
(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宣传推广,采取发放老年卡、制定明白卡、编发短信微信、新闻推送和权威发布等方式,引导新闻媒体、基层组织广泛宣传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改革成果、先进典型。
XX乡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强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2022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谋划筹备。根据实际,全乡以秸秆离田为主,按照小方捆捡拾打捆机80亩、圆捆捡拾打捆机300亩、大方捆捡拾打捆机700亩的日均作业能力,科学配置打捆机械何离田设备。认真组织农业机械调配,并做好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试点,将秸秆的处置清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提高装备能力。鼓励秸秆经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捆和粉碎揉搓等机械,提升本乡自有装备力量和秸秆加工能力,有效降低秸秆利用生产成本,进一步巩固提升秸秆收集专业化、清运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发展成果,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精准作业方式。各村要根据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方式,积极开展整村整片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各村要跟机作业"一机一人",做好全程监管及服务,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确保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收割机、打捆机、旋耕机等从事作业的机械必须配备灭火器及防火罩。
(四)加快转化增值。广辟秸秆产业化利用渠道,充分利用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等资金,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技术成熟、带动力强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五)完善收储网络。各村要优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做好打捆离田作业三方协议签订、堆场设置机作业机械保障等工作。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提升秸秆仓储加工和安全清洁生产能力。建立健全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六)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服务组织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七)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乡为主、村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制度。各村要与农户逐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对焚烧秸秆的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依规处理。原则上按照1200亩设置一个防控点,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每个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每个值守点要配备一个灭火器、2把扫帚等必要的灭火器具,值守人员要有交通工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每个村应该配备旋耕机2台,放置在合适位置,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洒水车。
乡政府将积极发挥"蓝天卫士"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扑救、及时通报;组建应急队伍,分2个组在乡域内巡查禁烧情况,及时处置突发问题。各管理区成立秸秆禁烧工作小分队,驻村工作,负责所辖辖区的政策宣传、巡控等工作。
(八)强化督查巡查。乡督查组实行全天候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网格化管理、火情处置、散落秸秆清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粉碎还田质量不高、秸秆离田清运不彻底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乡督查组每日将督查情况在全乡范围内通报。
(九)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乡干部包村包收储站点、村干部包组包地块包收储站点"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对土地流转的地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地块所在地村加强对承包者的管理,落实包保责任。村向乡、农户向村逐级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加强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体宣传动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月20日-5月15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成立XX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召开启动会议,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16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开展农作物收割控茬、秸秆粉碎还田、清运离田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弃置秸秆行为。乡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乡通报,各村要将督查组反馈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兑现奖惩及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和乡长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村党组织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考核验收、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公开栏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教育部门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其它乡直部门、各村通过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组织宣传车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和要求。强化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X),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研究拨付工作经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兑付按照《XX乡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村两委干部及参加禁烧的人员全部缴纳风险抵押金,村主要干部缴纳2000元,其他干部1000元,没有被省、市、县督查通报和卫星监测到火点的,按每人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同等数额奖励。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2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XX镇2022年城镇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我集镇环境卫生、镇容秩序等乱象,巩固文明城镇提升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城镇环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XX镇2022年城镇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整治攻坚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整治城市环境面貌,注重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增添城镇魅力。
二、目标任务
针对我镇集镇区域存在的乱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空中管线乱牵乱挂等城镇乱象进行集中整治,并形成长期治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成立XX镇2022年城镇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整治攻坚领导小组: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XX(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XX(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XX(镇综治中心主任)
XX(镇计生协会会长)
XX(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平安建设办公室、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中队、镇派出所、镇供销社、XX村、XX社区。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镇容秩序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规范城区沿街门面经营秩序,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物品摆放原则上不能超出门面卷帘门位置,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方式,合理设置"季节性、时段式"临时贸易市场、摊点群、流动商贩疏导点,为农民蔬果销售提供便利;适当的区域实施门面划线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加强城镇市政道路设施的管护,保障道路平整、干净、整洁、未破损、功能正常。强化对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规范管理各类井盖,及时修复破损设施;加强路灯管护、及时修复故障路灯,提高路灯亮灯;强化卫生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中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XX村、XX社区
(二)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依法严查严管车辆违停、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运营资格的"黑校车"等各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合理设置机动车辆禁停标识牌,充分使用违停电子监控设备,强化对进城农用车的监管,对乱停乱放农用车进行查处。执法中队与派出所联合,加强车辆违停人行道的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在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区域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加大客运车辆监管,严管随意上下客、违规停车待客等不文明现象,依法打击摩的非法营运等乱象。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应急工作服务中心、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中队
(三)开展"蜘蛛网"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全面整治XX镇集镇区域空中乱牵乱挂的缆线,对凌乱、吊挂的"蜘蛛网"线缆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简洁美观、安全规范的标准,采取拆除、捆套、入管、扣盒、贴墙、捆扎、入地等方式,优化管线布局,改造、整理或拆除空中横跨街道、巷道的各类架空管线;督促运营商箱体、供电箱体维修维护;加强业务培训,对新安装的线缆按行业标准规范布设空中管线,对老旧废线能拆除的尽量拆除。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四)开展集镇所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好辖区主要交通沿线、集镇所在地和村组环境卫生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无设施破损、污水乱排、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卫生死角等现象。
督促房屋主人加强房屋立面治理,防止房屋瓷砖、房檐等掉落,整治房屋立面脏污、破损等现象;对脏乱差的煤棚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综合执法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XX村、XX社区
(五)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对违规广告、错误广告、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通过"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外观脏、破、烂、褪色、残字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对过期、褪色的横幅布标进行清理;加强对城镇野广告的清理力度,治理城镇牛皮癣。加大镇容巡查,制止违规散发小广告行为。门头广告业主要落实日常维护,保障设施安全、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中队、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六)开展市场经营专项整治攻坚行动
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强化XX镇农贸市场的管理,规范集镇场天市场,做好市场周边秩序维护和宣传以及辖区群众信访引导。
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中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供销社、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10月30日-11月6日)。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治任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7日-11月2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各单位联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治理城市乱象,打赢城镇环境整治攻坚战,从根本上治理突出的城镇乱象,改善我镇镇容镇貌。
(三)巩固提升长效阶段(11月21日-长期)。全面完成集中整治行动,根据《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对标对表进行全面整改提高,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健全机构。将城镇精细化管理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一项任务抓细抓实。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落实;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实行台账管理,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定期调度,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下发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场天发放宣传品、开坝坝会,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进行大量宣传,提高整治工作的影响力。
(四)强化督查,奖优罚劣。一是领导小组督查。领导小组采取量化考核及常态督查两个方式进行。针对督查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作为各单位每月考核计分依据;量化考核主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其结果纳入XX镇城镇创建及"八乱"整治每月考核排名,对排名较好的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工作滞后的实行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
XX镇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6号)、《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湛自然资(执法监督)〔2022〕89号)、《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廉江市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廉自然资〔2022〕761号)要求,为加强日常执法,强化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做好我镇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尤其是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中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和稀土等战略性矿种,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强化镇政府(街道办)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提升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惩戒"的执法工作机制,构建跨部门执法工作平台,切实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用矿上升态势,推进我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好转,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任务职责
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2年月度卫片执法图斑,以及利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的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统一部署实施
镇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卫片执法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任务与时限,倒排工期,跟踪督导,确保组织、人员、措施、经费到位,抓好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建设办、农办等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工作衔接,对发现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建立整改清单,逐宗明确有关部门的整改责任、牵头领导、整改措施和时限等,实行挂图作战、挂图销号,整改一宗,销号一宗,并对上报的查处整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主要责任。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组织开展图斑外业核查和内业档案建档工作,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外业终端手机采集现场照片、图斑基础信息等,并根据外业核查情况和图斑判定标准,逐个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在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中填写基础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并提交至县级审核,同时对上级审核退回的不合格图斑要限时予以举证纠错,并对数据填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及时采取制止、查处、整改等措施,防范违法事实形成或进一步扩大,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两法衔接"的规定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对核查判定确属违法行为的,要积极落实整改,尽早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作为
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主动担当,牵头做好卫片执法工作,负责卫片执法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图斑外业核查工作和内业档案建档工作,对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图斑数据逐宗现场核查,研判图斑类型定性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充分、数据信息是否完备等,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对于判定为违法用地、用矿的,要立即开展查处整改,并及时在省在线巡查系统更新查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工作时限,确保卫片执法力量、经费、交通工具和技术装备等。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上报和违法用地用矿的查处整改工作。
(二)确保数据真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的卫片文件通知要求,掌握卫片执法政策界限和图斑判定标准,规范核实填报,严格落实卫片执法责任,确保卫片执法数据真实、准确。避免出现瞒报情况严重而被通报批评和警示约谈。
(三)严肃查处整改。各职能部门依照职责做好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查处工作,建立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工作时限等,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快捷、高效协作配合机制,切实解决违法案件移送难、执行难问题,形成保护自然资源合力。
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六个该"(该收缴罚款的要足额收缴到位,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该复耕的必须复耕复绿到位,该追究党政纪责任的要依纪追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要求指导、做好案件查处整改工作,严肃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稀土等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职责范围的违法图斑,如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建设墓地、要及时反馈查处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XX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杜绝焚烧和点火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农村禁烧工作,镇政府成立由镇长董超超为组长,各包片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禁烧领导小组,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所,副镇长李新初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成立相应禁烧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一)禁烧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禁烧行政告知及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镇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各村书记为本村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组成立五人以上禁烧巡逻小组,负责对本村各组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焚烧现象。
各村要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履职尽责,建立健全禁烧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护林员、防火员要到岗到位,加强火源巡查;村干部要划分禁烧责任区,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开展督查、巡查和看管,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强化属地责任,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把禁烧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村民禁烧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柴草、秸秆、麦茬、烧炕等不良行为发生,坚持常态化管控。
2.广泛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各村要利用广播,在重点区域、路口、地段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开展禁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村委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提升农村禁烧防控水平。
3.加大管理,严格奖惩制度。各村要加强重点时段巡查防控,制止违法违规焚烧行为,对措施不力导致焚烧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发生一次焚烧,给予通报批评;月发生一次以上焚烧,每发生一起,扣发相关管护人员绩效工资50元;月发生3起着火,扣发村委分管同志绩效工资100元,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XX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融入产业发展体系,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和农业绿色生产,倡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按照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健全政策制度体系,构建科学治理模式,营造绿色低碳市场,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美丽幸福XX作出贡献。2022年,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在建"无废城市"通过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其他城市奠定梯次建设"无废城市"的工作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1.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五大类固体废物相关政策和制度。强化"无废城市"建设主体责任,将建设成效纳入自治区、地(市)综合考核,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研究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配合,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人民政府及其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制。排查梳理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盲区,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点问题会商制度,搭建高效合作管理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完善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建立主要类别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好中央赋予XX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精准对接绿色低碳领域,提供相应金融服务。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即征即退增值税、"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以及固体废物利用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引导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财政厅、税务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4.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完善自治区级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依规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实施有色、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园区建设,构建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企业内、企业间和区域内的资源高效配置。围绕水泥等重点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力争建成15家绿色工厂。(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配合)
5.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以铜、铅锌矿山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及零排放矿山建设。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推进矿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矿山企业污染治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勘查示范项目,按照建设绿色矿山的标准推动改造原有矿山,新建、改扩建矿山投产前应达到绿色矿山创建条件。(自然资源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广尾矿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推动尾矿、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在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利用,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对3家以上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评价。开展尾矿库周边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配合)
(三)推进农(牧)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7.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和引导采用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养结合等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推动实施拉萨市林周、尼木、墨竹工卡县,日喀则市白朗县,山南市乃东、隆子、贡嘎等县(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区)推进项目,推动市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各相关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农业农村厅牵头,生态环境厅配合)
8.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推广标准农用地膜,鼓励使用全生物降解、耐候期长的易回收农用地膜。以主要覆膜县(区)为治理重点,建设农膜回收网(站)点,完善仓储设施设备。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资销售,参与废旧农膜、农兽药包装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农业重点县(区)探索建立废弃农膜回收补贴制度。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区)。各相关市化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农业农村厅牵头,生态环境厅、商务厅配合)
(四)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9.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和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公共机构推动无纸化办公。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服务性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将"无废"理念融入国民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无废城市"宣传。开展绿色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推广使用循环中转袋、循环快递盒,邮政快递网点100%配备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厅、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到2025年,各相关市所在地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发挥公共机构引领作用。补齐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建设拉萨市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推动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加快推进尼木、亚东、定日、谢通门、仲巴、江孜、仁布、拉孜、乃东等县(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增加填埋场有效库容,提高使用年限。各相关市县城及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配合)
11.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健全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治共享。因地制宜推进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法,加强易腐烂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各相关市95%的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配合)
12.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在城市建设中,特别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及有条件的县(区)建设与城市发展需求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体系。各相关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60%以上,绿色建材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配合)
13.提高再生资源管理水平。合理布局建设废旧物资"投放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促进废旧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纺织品、轮胎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鼓励专业化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推动市级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建设,力争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逐步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发展。(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升危险废物治理能力。
14.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涉危险废物企业法人主体责任承诺制,严禁委托无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严防风险外溢。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和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生态环境厅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配合)
15.优化处置利用设施布局。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技术,实现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焚烧处置、填埋处置梯次推进。支持危险废物资源利用类项目建设,实施市场自主调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推动日喀则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中心项目、拉萨市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建设。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义务。(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配合)
16.提升处置和应急能力。实施好自治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和地(市)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标改造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动日喀则市、山南市所辖偏远县小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解决医疗废物运距远、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督促指导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相关城市至少明确一座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并建立该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生态环境厅牵头,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建立"无废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相关市要成立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实施方案,重点制定好"废物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2022年12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并报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牵头,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配合)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要坚决扛起"无废城市"建设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调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每年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在3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调度,按季度调度工作进展,对各相关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估,挖掘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生态环境厅牵头,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配合)
(三)强化资金保障。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和资金统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安排中对"无废城市"建设予以倾斜,支持相关城市实施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各相关市要结合自身财力,将"无废城市"建设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拓宽资金支持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无废城市"建设。(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厅、税务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配合)
(四)抓好宣传引导。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市、县(区)要以"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广泛宣传绿色低碳"无废"理念,培育"无废社区""无废机关""无废景区""无废校园"等"无废细胞"。开展"无废细胞"创建评选。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全民行为体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健康委、旅游发展厅、市场监管局、统计局、税务局、邮政管理局、人行拉萨中心支行、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业园区逐步解封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动态清零"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近期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序组织工业园区规下企业启动复工复产,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结合工业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精准防控,做好园区疫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三个坚定不移",坚决做好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对园区疫情防控进行研判分析,落实"四早"要求,以快制快,坚持精准、闭环、织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开展园区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二)强化沟通、推动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建立便捷高效的沟通联系制度,"靠前一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原材料供应、生活物资、物流配送等实际问题,为企业生产运营创造良好环境,确保企业愿复尽复,复产稳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企业复工后科学有序组织生产。
(三)严格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靠实四方责任,园区规下企业要坚决做到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双统筹、双推进,强化保供车辆和生产闭环管控,充分做好复工复产各方面准备工作,驻厂人员坚决不出厂,厂外职工坚决不入厂,全厂全员全程戴口罩,坚守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不出现聚集性、群体性疫情底线。
二、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业园区规下企业要建立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体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措施"的要求,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隔离场所、环境消杀)、防疫知识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等日常防疫措施"五到位",落实企业内部以班组为最小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企业与园区疫情防控部门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构建防疫人人有责防控网,达到解封不解责。
(二)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各企业有序安排好员工返岗、要素保障、设备调试、原料储备等各项工作,规范设置体温监测点、隔离观察点、手部卫生消毒点,调整单人单间并配套相关生活设施作为临时隔离宿舍。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建立消杀专班,做好企业内全面消毒,对办公室、车间、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开展科学有效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规范有序,组织员工轮岗返岗。企业要有序组织员工返岗,强化员工行动轨迹管理,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详细信息。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社会面"动态清零"后,严格按照企业员工轮岗返岗工作流程组织人员轮岗返岗,企业返岗人员进出园区卡口必须核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园区大门扫场所码。职工入职后,需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强化入厂管理,员工入厂要扫场所码,核验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建立外来人员缓冲区,对外来人员实现"零接触"。
(四)闭环管控,强化企业驻厂人员、保供车辆闭环管控。复工复产企业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措施"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做好企业内部各项防控措施,所有厂区驻厂人员在公共活动空间、生产作业区,全厂全员全程戴口罩,保持2M间隔距离、不聚餐,坚决杜绝职工扎堆聊天、看球赛、聚餐、打牌等聚集性活动;配送生活物资和食品做到无接触不见面配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必备的生产、生活、防疫物资储备,实施封闭生产。严格落实《关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入境车辆提前一天报备制,指定办理接驳手续专管员。建立物流通道,确保保供车辆进厂与厂内人员不接触。严格落实司乘人员不落地、即装即卸即走、全程接车并押送按规定时间离境的规定,对保供运输人员及车辆要实行闭环管理。
(五)快解快封,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复工复产企业结合当前疫情特点,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第一时间报告机制,在全员核酸筛查中有新增阳性人员,企业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异常或疑似患者,如有感冒、发热、咳喇等症状人员,即刻对该区域进行封控管理,并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疾控部门迅速转运,同时开展环境消杀,企业密接隔离转运,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溯源流调工作。并按"331"模式开展核酸检测,达到相应条件后,按程序快速解封。
(六)重视企业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封闭运行企业要做好员工餐食、住宿和个人卫生健康等基本的后勤服务。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众组织作用,稳定员工思想情绪,畅通员工反映意见问题渠道,做好思想疏导、化解不良情绪。要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处置和正面引导社会舆情,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复工复产企业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强化用水、用电、用气、供暖、污水坑池检查、交通运输、食品、防火、各类管网日常巡查检查,结合生产实际和防疫需求,调整安全生产预案,突出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因抢工期进行违规操作、疲劳操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八)长设核酸检测点。根据市上统一部署,采取流动车上门核酸和在嘉东产业园一特公司和嘉北产业园亨通公司门前设置两个长期固定核酸检测点,便于园区企业人员和中小企业及流动人员日常检测,发挥便民利企、前哨作用,特殊时期,重点企业申请付费每天检测的,工业园区协调上门进行核酸检测。
三、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规下企业以创建无疫企业为抓手,按照"3+3+1"要求(即连续3天全员核酸检测、无阳性感染者,间隔3天再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无阳性感染者),对从严管控以来未出阳企业、连续5天未出阳企业,履行报备程序后,在市区解封一周后有序、有限逐步解封措施。园区街面商铺、各类宾馆招待所、汽修等沿街经营场所严格按照"331"模式进行核酸检测,达到相应条件后,有序解封。
(一)工业园区规下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二)企业根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配套需求等情况,向工业园区管委会上报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三)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据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工作方案,并组织对企业复工复产硬件条件和应急预案进行实地核验,通过后报备市防疫办。
(四)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复工企业加强日常督导及协调服务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控。
(六)企业在建项目的建设工地实施闭环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全程驻厂,闭环管控,避免发生群体感染事件。
四、企业员工轮岗返岗工作流程
(一)工业园区复工复产企业提前排查返岗员工情况,确定返岗员工总数,统计员工基本信息,汇总后上报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企业轮岗返岗人员严格履行报备制。出厂返回小区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居住社区、村委会报备,社区、村委会同意后,由企业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居住社区;出厂离嘉返乡人员,必须由企业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送至火车站、机场、高铁站;出小区返厂人员,本轮疫情以来未出阳小区返厂人员由企业提前向园区管委会报备,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岗,由企业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从小区接入企业,最少15天不离厂;近5天(含5天)内未出阳小区返厂人员,暂缓7天返岗。企业返岗人员进出园区卡口核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园区大门扫场所码。"三站一场"来嘉员工,严格按照程序报备,有家的向社区报备,居家7天隔离,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岗,并驻厂单人单间观察2天;无家、且厂区无条件的宾馆集中隔离后,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岗,并驻厂单人单间观察2天。
(三)企业员工返岗,要严格遵守"两点一线"原则,不得扩大行动轨迹,特别是有到过涉阳小区、楼栋、单元和商超、宾馆、餐厅等,与企业沟通,暂缓入厂,待分析研判连续7天核酸阴性后,方可入厂。规下企业(含大院)驻厂人员进出园区、厂区、各相关单位办事,进入商超等公共场所,出具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按园区产业包抓组团分工,靠实责任
总负责:XX
成员:XX、XX、XX、XX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办公室:魏英同志兼任,具体由经济发展局负责日常工作,常态化疫情管控,常态化核酸检测,各项通知落实上报,统计汇总分析,各包抓组团责任落实检查和督察。具体包括组团:责任到人,包抓到人,具体负责落实包抓企业疫情防控措施,核酸检测,日常检查,常态化管控等工作。
(二)统筹协调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工业园区管委会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区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监测,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和生产组织情况,梳理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提前报备、分办转办、会商协调机制,采取清单化管理、台帐化推进模式,确保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和事项快速解决。
(三)建立产业链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协调交通运输问题,解决产业链关联企业物流、原材料、产品跨市运输堵点问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带动各企业同步复工复产。
(四)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对企业疫情防控各环节做出规范指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支持企业开展核酸检测,在一特南门和享通门口设置固定核酸采样点。企业需要自费上门采核酸,及时向园区申请,园区协调流动核酸检测车上门检测,确保返岗人员"应检尽检"。督促企业做到全面消杀、定点定时消杀,加强生产生活垃圾和防疫废弃物规范处置工作。协助企业做好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帮助企业对接采购渠道,确保企业物资供应,妥善解决企业员工通勤问题。
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大盘的重点任务,有利于增强食物保供能力、带动基础产业发展、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和现实的紧迫性。为加快推进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重大项目设计为支撑,用好投融资政策工具,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保供防通胀、稳住经济大盘奠定坚实基础。
在工作推进中,一要体现快速,抓住秋冬农闲有利时机,已开工的项目加快进度,已批复的项目抓紧开工,已下达的投资计划抓紧落实到位,集中时间、聚集资源、聚合力量,加快建设,确保年内见效;二要突出重点,聚焦灌区等水利设施补短板和改造升级、受灾地区农业设施修复,以及事关食物产能巩固提升和农业提质增效的项目,在完成既有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建设量,促进生产发展,改善农村民生;三要创新机制,以省为单位,允许跨市、跨县打捆打包推进,坚持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建设,创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推动政府投资和金融社会资本联动投入、助农兴村;四要注重实效,加强组织实施,务求选准项目,建立项目台账,确保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形成投资拉动效应。
二、建设内容
从现在到年底前,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突出抓好大中型灌区等水利设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现代设施农业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确保尽快开工、尽快见效。
(一)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灌区等水利设施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今年水旱灾害暴露出灌区等水利设施短板突出,亟须加快补齐。
一是大中型灌区建设和改造。目前,灌区工程老化失修问题突出,需尽快改造升级。抓紧实施一批大型灌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新建一批大型灌区。
二是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库安全隐患,并尽快恢复增强现有水库在抗旱保供水、保农业生产等方面的能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今年底前,抓紧实施一批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三是排涝能力建设。针对长江、松花江流域等重点涝区受灾频繁、影响国家粮食安全、治理需求迫切的需要,对湖北汉江平原、湖南洞庭湖等重点涝区,安徽、江西等重点易涝区以及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低洼地进行重点治理,加快实施辽宁省涝区骨干工程治理方案。抓紧实施一批排涝能力建设项目。
四是中小型水源工程。新建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提高农业灌溉用水保障程度,有效解决缺水问题,增强抵御旱灾的能力。重点推进实施一批中型水库、小型水库以及引调水等水源工程。
五是其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淤地坝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做好农村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实施一批其他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水利基础。
(二)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针对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田间水利设施不足问题,强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利设施补短板,提升农田抗旱排涝防渍减灾能力。根据旱、涝、渍综合治理的要求,大力开展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和配套改造农田斗渠、农渠等输配水渠(管)道和排水沟(管)道、泵站、集蓄水设施、涵闸等渠系建筑物。因地制宜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施。配套开展田块平整、田间道路、农电设施、农田防护工程建设,发挥基础设施整体效益。今冬提前开工一批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项目。
(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设施农业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食物供给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设施农业规模偏小、整体设施装备水平较低,影响产出和效益,需要加快改造、提升水平,向设施农业要食物。
一是设施种植业。新建一批设施蔬菜温室大棚,补齐育秧育苗短板。聚焦设施蔬菜优势区,以集中连片或一区多园的方式,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包括新建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在南方双季稻区10个省份建设一批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在设施蔬菜优势区建设一批区域性集约化育苗中心。
二是设施畜牧业。建设和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围绕奶牛、肉牛和家禽三大畜种,以北方奶业主产区为重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大型奶牛养殖场,重点建设高标准养殖圈舍,配备粪污清理利用等智能环控设施和自动挤奶等数字化设备。以肉牛主产区和潜力区为重点,建设一批肉牛标准化养殖场,重点支持饲草料机械化收储加工、养殖精准饲喂和智能信息化控制等建设。以家禽主产区和潜力区为重点,建设一批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新建或改扩建一批畜禽屠宰场,配套冷藏保鲜、检验检疫等设施,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能力。
三是设施渔业。建设海洋牧场和中心渔港,提升水产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在辽宁、山东、浙江、福建、海南等地建设一批海洋牧场,包括人工鱼礁礁体、种(移)植修复、海洋牧场监控设施、苗种繁育设施。在沿海地区建设一批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和远洋渔业基地,包括防波堤、码头、护岸、港区道路等水陆域建筑物,以及水产品交易、加工物流等设施。在水产养殖重点省份建设一批高标准水产养殖园区、工厂化水产养殖设施、深远海养殖装备,完善池塘尾水净化核心工程以及配套工程、苗种繁育和养殖车间、循环水养殖设备以及养殖精准饲喂和智能信息化控制等设施设备、桁架类深水网箱和养殖工船等。
(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目前,果蔬、肉类和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仅为11%、52%、54%,果蔬产后损失率超过20%。在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冷藏保鲜设施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带动整省、整市、整县推进,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节点布局、服务网络和支撑体系,融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道网络,实现减损增效、顺畅销售。
一是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重点镇和中心村,推进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设施,增加产地仓储保鲜库容,筑牢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基石。
二是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推进建设一批具有仓储保鲜、初加工、冷链配送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形成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产地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大型物流园区、农垦企业集团等主体,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产业、辐射城乡和"菜篮子"应急保供等能力的产地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
四是水产品就地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和湖南、江西等内陆水产养殖大省,建设一批水产品就地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支持淡水鱼、小龙虾等重点品种加工、预制菜生产、海洋食品及功能产品生产。
三、投融资机制
(一)在建设主体上,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承建。符合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可依法依规按程序要求参与承建农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承接财政补助和投资基金,申请信贷资金,统借统还,推动将零散项目打捆打包并整体实施,实现项目建设提标扩面、集中连片、整体开发。
(二)在资金筹集上,推行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贷联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鼓励地方采取多种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式,集中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对有条件的项目推行政府投资与金融信贷投贷联动,让金融信贷资金能够更好落地。同时,加强监管,避免引发地方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
(三)在运营方式上,鼓励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对设施农业、冷链物流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有效安全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发挥社会资本市场经营的优势,减轻社会资本重资产投资压力,促进投资与发展良性互动。
(四)在还款来源上,建立稳定多元的贷款偿还渠道。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主,通过项目打捆打包建设经营,统筹构建多元化还款渠道,实现项目收益自平衡并可持续,做到项目主体长期稳健经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对接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实施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层层压实责任,分项推进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予以积极支持。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商业性贷款支持,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相关领域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通过贴息方式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优先保障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在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风险可控、适度竞争的前提下,允许农业、水利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项目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三)强化指导服务。分领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做好规划、立项、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到资金一到、工程就能启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对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事项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鼓励金融机构与项目单位加强对接,一对一梳理完善项目融资方案,实现信贷资金精准投放。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建设。
(四)强化督促检查。分领域列出建设项目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通报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建设主体加快建设进度。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适时开展实地指导督促,协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具有典型性和推广价值的项目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的案例和模式。
关于落实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创新省级政务服务方式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实施方案》(冀放管服小组办〔2022)2号〕、衡水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落实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工作方案》(衡行审通【2022】13号)安排部署,为落实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办事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建立上下联动、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将需现场办理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市、县,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县(区)级,由市、县(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代收代办、代为反馈办理结果,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降低群众办事成本。2022年底前,实现高频省级、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市、县(区)"就近办"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就近办"事项。围绕教育、就业、卫生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筛选现场办理频次高、覆盖面广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公布了《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第一批)》(附件1),市行政审批局编制公布了《市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目录(第一批)》(附件2),由县政务服务窗口代收代办、代为反馈办理结果,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县公共服务中心、审批二科、审批三科、审批四科;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二)规范设置收件窗口。将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和市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纳入我县政务服务大厅"跨区通办窗口"收件,由窗口受理人员提供事项的业务咨询、申报辅导、身份核验、材料代收、进度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公共服务中心、审批二科、审批三科、审批四科;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三)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运行机制,按照"就近办"流转程序,对材料代收、过程办理、邮寄送达等办理环节进行规范,厘清每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县公共服务中心、审批二科、审批三科、审批四科;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四)完善技术支撑。充分利用省"一窗受理云平台"点对点视频会商、在线收件、远程审核、全过程记录等功能,为业务办理提供技术支撑。根据省政务服务办平台开发进度安排,及时向上级申请我县"一窗受理云平台"配置权限、开通账号,实现一个系统收件、信息共享、业务贯通。(责任单位:审批二科、审批三科、审批四科、县公共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五)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根据省市编制的事项审查要点,组织学习培训,开展模拟办件,提高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一窗受理云平台"操作熟练度和审查要点的熟识度,推动省市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一次提交、一次办成。(责任单位:审批二科、审批三科、审批四科、县公共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六)加强与寄递企业合作。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材料、文书寄递管理机制,与寄递企业签订寄递合作协议,明确寄递时限,切实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跑动次数。(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审批二科、县公共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三、流转程序
(一)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流转程序
1.窗口收件。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审查要点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收取并出具收件凭证,在省"一窗受理云平台"进行收件信息录入上传,纸质材料当日寄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实时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视频会商,按程序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内容。
2.省政务服务中心初审。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当日完成初步审核,并将相关纸质材料和收件信息流转至省有关部门审批。对即来即办的省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材料后,即时转交相应窗口办理,于当日出具结果并寄送申请人。
3.省级部门审批。省有关部门受理后进入审批计时,并按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对受理过程中确需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的,将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通知申请人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在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录入办件进程信息。
4.结果邮寄送达。审批完成后,结果为电子证照的,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网上送达;结果为纸质证照的,省有关部门当日将审批结果交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出件窗口,省政务服务中心同步通知申请人,并在省"一窗受理云平台"录入办结信息,按申请人意愿寄送审批结果。
(二)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流转程序
1.窗口收件。县政务服务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审查要点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收取并出具收件凭证,纸质材料当日寄送市行政审批局。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实时与市行政审批局窗口进行视频会商,按程序办理;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内容。
2.市级审批。市行政审批局受理后进入审批计时,并按程序在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对受理过程中确需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的,将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一次性通知申请人。
3.结果邮寄送达。审批完成后,结果为电子证照的,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或"冀时办"网上送达;结果为纸质证照的,市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出件,按申请人意愿寄送审批结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省、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意识,精心安排、周密组织、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抓好窗口规范设置等基础建设,配齐必要设备设施,充实窗口人员力量,落实各项业务培训制度。
(二)强化考核监督。各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就近办"服务的"好差评"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省、市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要多层次多渠道做好省市县政务服务项目"就近办"的政策解读,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大众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切实使企业和群众享受异地办事便利化服务。定期总结"就近办"经验做法报市行政审批局、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
当前,我市建筑业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增长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竞争能力提升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筑强市决策部署,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深度融合,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以及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引领,抢抓"双碳"发展机遇,把握智能建造发展契机,合理配置市场资源,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助推打造绿色智造名城。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筑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产业工人队伍较为成熟,建筑企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钢结构住宅试点全面推开,装配式建筑在政府投资住宅项目中占比逐年提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工程质量品质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速持续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实现零突破,建筑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5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龙头骨干建筑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加大,发挥区域引领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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