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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工作方案汇编(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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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2022年度XX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案 3

2.2022年度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推进专班工作方案 10

3.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16

4.XX岛管委会防溺水工作方案 23

5.XX街道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 26

6.XX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34

7.XX市统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 41

8.XX市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方案 46

9.XX乡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54

10.XX镇2022年城镇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整治攻坚工作方案 60

11.XX镇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66

12.XX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70

13.XX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72

14.工业园区逐步解封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82

15.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 90

15.关于落实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工作方案 98

16.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 103

17.瓯海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119

18.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工作方案 124

19.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作方案 140

20.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145

21.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 151

2022年度XX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方案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宣传普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教育群众,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及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志愿服务为抓手,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镇村思想文化阵地,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群众精神世界,增强群众精神力量,提升群众精神风貌,更广泛、更有效地动员和激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二、工作目标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围绕志愿服务主题,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以文明实践为指引,按照月月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要求,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基层治理水平,实现群众在哪里,文明实践就延伸到哪里的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党的领导,注重发挥党委、党(总)支部作用,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二)坚持服务群众导向。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入手,真心服务群众、教育群众,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

(三)坚持突出志愿服务。突出党建引领和文明创建带动,把志愿者培育成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主体力量,广泛调动、有效调动镇村各方面参与文明实践的积极性。

(四)坚持贴近生活实际。结合群众的思想特点和接受习惯,抓住农闲季节、重要节庆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理论宣讲、政策解读、价值引领、文化惠民、移风易俗、文明引导等活动,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五)坚持鼓励探索创新。结合镇村现有资源,鼓励各村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使文明实践活动更具特色、更可持续、更富活力。

四、工作内容

(一)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结合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统筹利用会议、微信、乡村大喇叭、宣传资料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及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特别是强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引导党员群众领会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核心理念、实践要求,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紧紧围绕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乡村振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镇党员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不断创新学习实践科学理论的工作内容、方法、手段,动员全镇上下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展现新时代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的"精气神"。

(二)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坚持集中与流动、理论与实践、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让群众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宣传阐释中央和省、市、区方针政策、发展思路和各项惠农政策,把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农村改革、民生保障、村庄清洁行动、生态环保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讲清楚讲明白,把党的方针政策传遍千家万户,讲清党的"好声音"。开展生动活泼的形势政策教育、国防教育和军民共建活动,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把个人和小家的幸福,与民族的梦想、国家的发展和XX的建设联系起来,诚实劳动、不懈奋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三)培育践行主流价值。各村实践站要结合农村德治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当前一些"法律够不着、道德管不了"的具体问题。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十大创建行动"和"十个我""十个微"主题实践活动和小戏小曲传唱、专题讲座、主题演讲、书画展览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认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创业致富带头人、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家庭创建、优秀子女光荣榜、优秀"红榜""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规范善行义举薄登记,提升群众道德素质。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党员群众、融入日常生活。

(四)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协调上级文化部门给予项目及资金支持,强化镇村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无线广播、村级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化开展文化"三下乡"、文化进万家、文化志愿服务、农村电影放映、戏曲进乡村等活动,推进农村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户户通升级工程,发展农村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大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和宣传活动,扩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文体活动中心功能作用。支持发展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民间文化,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活动,打造富有梨花小镇特色的文化品牌,引导农村文化健康繁荣发展。

(五)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按照XX镇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高价彩礼、红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气,广泛开展乡风评议和群众失德行为提醒约谈,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切实加强反邪教和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

(六)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巩固提升全国文明村镇创建成果,积极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创建活动,力争全镇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部创建为县级以上文明村。组织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从房前屋后做起、从不文明习惯改起,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工作,鼓励群众自己动手绿化美化家庭院落和公共空间,争做优美生活环境的创造者和守护者。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社会交往、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方面的礼仪规范,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过上现代文明的生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中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张宏武担任主任,当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欣担任副主任,所有党政领导及相关镇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胡天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镇宣传办公室。村(社区)均要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实现联动抓落实。各村要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

(二)注重统筹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要与全镇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等结合推进,与乡村振兴战略、文化惠民工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一体实施,做到资源统筹、设施整合、共建共享。要综合考虑各村实际和群众需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文明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督查。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确保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扎实推进。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底综合考核,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内容,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标准,加大权重,严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党员群众齐参与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反映群众的新生活新风貌,引导文明实践工作深入开展。

2022年度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推进专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围绕"三年翻两番、五年再进位"目标全力打好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的实施方案》《中共乐安县委办公室乐安县人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安县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推进落实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我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省市县党代会目标任务举措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围绕全面建设"六个江西","打好一个强攻战、实现五个新跨越",建设"乐山乐水乐游"绝美胜地、"安商安业安居"活力之城的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工业创新发展"三年翻两番、五年再进位"行动,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扩总量、招大引强拓增量、培优培强固存量、科技创新提质量,在培育十亿企业上实现大突破,在招大引强和区域协作上实现大发展,在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上实现大提升。

二、主要目标

着力培育兴邦新能源、酷电新能源、乐电易联、昂士新材料等链主企业做大做强,全力扶持金晖锂电在北交所尽快上市,重点打造以锂电池生产、封装、销售为主的全产业链,形成具有乐安特色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到2022年,全县新能源新材料入园企业达30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培育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金晖锂电、乐电易联)2家、超亿元的企业6家;新能源新材料链内高新技术企业达8家(现在9家,2022年拟申报中有1家),瞪羚(潜在)企业1家。力争到2023年,全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0亿元,2025年全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四图五清单"。编制、更新、完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四图",以及企业、项目、集群、问题和政策"五清单",理清具体堵点、断点、痛点、难点和强链补链延链方向,绘制现状全景图、未来趋势图和发展路径图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二)开展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围绕解决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挂图作战、"揭榜挂帅"工作机制,鼓励兴邦新能源、昂仕新材料、金晖锂电、酷电新能源、乐电易联等新能源新材料链主企业从实际技术难题解决需求出发,提出企业或产业共性关键核心的"卡脖子"问题清单,着力提升产业链、创新链。(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三)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主导产品优势明显、关联带动作用突出的新能源新材料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兴邦新能源、昂仕新材料、金晖锂电、酷电新能源、乐电易联等龙头骨干企业发展。加强向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应急管理厅对接,争取对我县在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前的入园化工类企业放宽审批条件,解决兴邦新能源和金晖锂电两家上升势头强劲的化工类企业在扩建扩产的二期项目环评安评等手续在审批过程中受阻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市做强",分层次推进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发挥产业整合和示范引领作用。对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在科技项目、创新平台、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育,力争培育 家瞪羚(潜在)企业,新增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搭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揭榜挂帅攻关,强化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南昌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积极建设研发平台,如金晖锂电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建电解液技术中心等。充分发挥产业引导资金、供应链金融等作用深入开展产融对接合作,帮助企业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注重科技型企业的梯次培育,形成以独角兽(瞪羚)企业为龙头,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后备的梯次培育体系,力争全年新增科技型企业 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

(五)推行一批科技金融产品。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研究制定科技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企业广泛开展"科贷通"、"科创通"、"高新贷"、"财园信贷通"和金控融资担保等融资业务。完善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对接机制,搭建专利质押融资"政企银"对接交流平台,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招引一批产业链企业。坚持"项目为王"理念,重点围绕"引龙头、补短板、锻长板"三大方向,积极开展上下游配套产业招商、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招商方案。认真梳理国内外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企业,组织专业队伍开展针对性招商;以产业链配套为基础,围绕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重点针对半导体材料、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动力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项目开展招商。组织优势企业,到省外开展产业推介、招商对接活动,提升产业影响力,对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实施跟踪服务,及时协调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七)引培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深化科技合作,集聚优质创新资源,大力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等形式建立研发机构。优化引才留才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加速高端人才引进,积极吸引国内外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专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来乐从事科研或创办企业。(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推进专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欧阳杰任链长,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敏任专班组长,县政协副主席罗莹、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吕小汉任副组长,县工信局为联络单位,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我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每季度召开专班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招商项目高效引进、落地、建设,企业高效运行。

(二)强化调研督查。推进专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扣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目标,深入一线开展调研,督促检查重点产业发展。针对产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精准帮扶。加强日常调度,掌握产业发展态势,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协同发展。以现有新能源新材料企业的产品为出发点,鼓励全市无投资关联的工业企业之间协作配套、协调发展。推进迪比科与乐安电解液上下游配套,不断延伸产品链、价值链和产业链。建立产业链内企业的联系与协作机制,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度,推进漠泉新材料生产的隔膜对酷电新能源的供应量和酷电新能源生产的电芯对乐电易联的供应量,加强互动发展。

(四)强化政策保障。对已出台产业、科技政策进行梳理,跟踪政策落地见效,研究促进政策发挥作用的具体举措。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在用地规划、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人才引进、企业服务等方面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产品关联度高、附加值高和投资强度大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经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研究,并商中央有关部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4.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五、工作安排

(一)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有关地方司法厅(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部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民政部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教育部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二)其他主要安排

1.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全国评选2022年度法治人物,制作"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2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

2.请中央宣传部协调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

3.请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协调在全国各高铁列车和车站播放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作品。

4.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第三批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5.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一网两微一端"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答活动。

6.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作2022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通过中国普法网供各地各部门免费下载使用。设立中国普法网宪法宣传飘窗,推荐宪法宣传资料,交流各地各部门宪法宣传活动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国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六、宣传报道

(一)请人民日报、新华社在"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刊发评论员文章。

(二)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制作播出一期"焦点访谈"节目。

(三)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四)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放宪法学习宣传公益广告。

(五)请全国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六)请中央网信办组织各大互联网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推送各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

(七)请法治日报在12月4日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社论,整版推出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调度、指导和督促,有关工作情况将及时汇总上报。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XX岛管委会防溺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温期间溺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遏制溺水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区安委会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防溺水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XX岛管委会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各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办(中心)、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渔农办,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渔农办主任担任副主任,具体承担防溺水日常工作。各村及相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相互协同、配合密切的工作局面,有序做好预防溺水事故相关工作。

二、做好宣传警示

1、在人员重点聚集场所、路口、车站、宣传栏、张贴和悬挂防溺水警示横幅、防溺水图片,利用微信等媒体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全岛防溺水安全的宣传和警示,提升群众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2、在山塘水库,滩涂等重点部位增设"不准涉水、不准游泳、不准垂钓"等防溺水的安全警示牌,并要确保每个入口都能看到类似警示,时刻提醒学生、村民等禁止在此处游泳、戏水,注意安全防范。

三、明确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组织防溺水工作,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促,以及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

2、各部门、行政村、管理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各项防溺水工作,相关部门要对山塘水库等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危险地段要装置防护栏(网)等安全设施,保证防溺水各项基础设施完好。

四、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

1、各山塘水库和其它涉水场所兼职防溺水管理人员要加大对各自分管片区的巡查力度,重点是午间至晚上时段,对发现有各类涉水行为的要及时阻止,如不听劝阻立即向所属村报告。

2、各村对设立的兼职防溺水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督查,每天督(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并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天对兼职防溺水管理人员和所属村的巡(督)查情况进行抽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防范措施不严密,造成溺水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并将防溺水工作作为行政村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突发事件处置

1、当溺水事件发生时,管委会立即启动防溺水应急响应,通知派出所、卫生院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施救,并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

2、管委会、行政村和相关单位要相互联动,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到位有实效,尽最大可能挽救溺水者生命。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如属责任事故,要尽快控制事故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六、溺水事件应急响应

1、发生溺水事件时,巡查或其他发现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求救,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及时开展施救。

2、收到溺水事故报警后,派出所、卫生院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把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管委会。

3、由卫生院现场研判溺水者身体情况,视情将溺水者快速转移到普陀医院进行抢救。

4、确认溺水者身份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其家属。

5、一旦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报告管委会,管委会再逐级上报区级部门,并组织有关部门、行政村做好善后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负责人、巡(督)查人员、专(兼)职防溺水管理人员,与管委会防溺水工作相对应。

2、开展高温期间防溺水安全隐患风险治理期间,各村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辖区水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溺水事件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XX街道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

桉照国家和省、市、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一盘棋"的部署,根据《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惠州市加强基层应急力量建设的工作方案》《惠阳区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等要求,为强化我街道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强化基层应急力量,实现应急救援力量前置、下沉,切实提高基层应急处置救援能力水平,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发展理念,统筹综合性基层应急救援架构建设;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全力推进我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四个整合"(即部门整合、职能整合、指挥调度整合、力量整合),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为XX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有"精良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高效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有"完备的应急救援物资仓库"的四个任务目标要求,突出基层先期处置特点,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确保实现街道和所有村(社区)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指挥平台、应急物资仓库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覆盖工作;完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指挥中心系统平台整合,实现各级指挥中心视联互通工作;达到以区级储备为核心、街道级储备为支撑、村(社区)级储备为补充,区、街道、村(社区)应急装备物资联合储备体系,形成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工作。通过基层应急力量整合,使街道、各村(社区)全面建立"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街道级具备灾害事故先期处置能力,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处置快速、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街道和模板村(社区)的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工作。

(二)完成街道和村(社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建设、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工作;完成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指挥中心系统平台整合,实现各级指挥中心视联互通工作。

(三)完成以区级储备为核心、街道级储备为支撑、村(社区)级储备为补充,区、街道、村(社区)应急装备物资联合储备体系,形成纵向衔接、横向支撑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网络,实施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全覆盖建设工作。

四、工作标准

(一)街道级四个任务目标

1.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建设。完善应急指挥体系,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辖区内应急管理、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分析研判突发事件全局性风险,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充分利用应急指挥平台和综合管理系统,接报事故灾害信息、会商研判发展态势、统筹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应急队伍力量,统一调配应急装备物资,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灾害初期处置。

依托现有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日常工作由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整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履行基层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独立设置)、人员和设备设施,保证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事件先期处置等工作。

2.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少于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其中专职队员不少于15人),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实现救早救小,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着力从救援理念、救援职责、救援能力、救援装备方面推动升级,实现救早救小。

3.实现区、街道、村(社区)指挥平台贯通。整合现有的三防气象、自然灾害、森林防火灭火、应急视频会商等信息系统,对接综治平安乡村视频资源(全省"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系统)、视频会商系统和党建信息系统,建立街道、村(社区)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接通村(社区)级视频会商通道。

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由智慧治理平台指挥中心(调度)负责管理,设置统一版本背景墙幕,有关制度规范上墙。

4.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统筹建设一个综合应急救援仓库或分别设置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器材库、防汛防风抗旱器材库、森林消防器材库、救灾物资库,仓库面积应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普通一级消防站器材库面积(50至120平方米)要求执行,与队伍住所或应急指挥中心邻近为宜;应急装备物资的采购参照市有关推进森林防火灭火应急能力建设的文件通知(惠森防办〔2021〕8号)及有关加强三防抢险、救灾物资装备投入的文件要求落实,并指定专职人员对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对应急装备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定期盘点和维护,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装备物资保障能力。

(二)村(社区)级四个任务目标

1.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设立村(社区)级应急中心,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负责人,成员由村(社区)"两委"干部、包点安全员担任,并指定一人为村(社区)级安全生产巡查员,共同履行村(社区)级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职贵。

按照"有独立场所、有工作职责、有值班制度、有保障措施"的标准,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人员队伍和设备设施,保证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稳妥有序,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先期处置,并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作用,延伸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巡查检查触角,打通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

2.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村(居)民小组长、青年党员、基于民兵、村(社区)医生、青壮劳力等人员,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身体素质应当满足相关岗位的需求。负责灾害事故先期处置、受困群众救援、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等工作。

3.实现市区街道村(社区)指挥平台贯通。整合对接综治平安乡村视频资源、视频会商系统,建立村(社区)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配置联合值守座席和值守系统等软硬件设施,满足值班值守、突发事件接报、信息分发、指挥调度等需求,具备与各级指挥大厅音视频信号连通能力,打通"区、街道、村(社区)"互通的视频会商通道,按要求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提供突发事件现场以及救援处置的相关数据,接收上级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任务信息。

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管理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易发生地质灾害、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的边远山区村(社区),必须配备卫星电话。每个村(社区)"两委"干部、灾害信息员、三防责任人、森防责任人及辖区企业负贵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部开通并熟悉使用"XX应急一键通"系统。统一设置背景墙幕,有关制度规范上墙。

4.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各村(社区)按照《关于大力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的通知》(惠减灾办〔2021〕5号)的要求,设立一个应急救援物资仓库,与队伍住所或应急指挥中心邻近为宜;储备物资宜参照相关队伍配备标准执行作为区、街道两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的补充。

村(社区)级要落实专人对仓库进行管理,实现对装备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按照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物资保养工作,定期盘点和维护,确保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障随时应急调用,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灾害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

各村(社区)基层应急力量整合要依托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工作和村(社区)级森林防火灭火工作"九个一"要求开展。

五、机制建设

各级要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职能转变,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打造一专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一)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建设。街道、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导统筹管理,各行业分管领导协同负贵。

(二)明确完善队伍职能定位。街道、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惠阳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要求,主动承担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各类消防救援力量开展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配合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应急处置。街道级综合应急救援队要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为不定人员机构、不定级别的登记式事业单位,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

(三)建立健全高效指挥机制。整合三防消防救援队伍,并着力提升我街道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作。实现合署办公、统一管理,街道、村(社区)同步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村(社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服从街道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街道、各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服从区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服从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

(四)建立健全常态化训练演练制度。街道和功能园区要根据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情况,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手册,开展集中训练和应急演练,增强综合救援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实战水平。

六、经费保障

我街道基层应急力量建设工作的开展,街道、村(社区)两级要加大投入、保障到位。要安排工作专项经费,选派业务骨干组建工作组,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合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的坚强领导。街道、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秉承"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自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探索试行独立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二)加强保障体系建设。按照街道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独立场所、有车辆装备、有工作职责、有执勤制度、有保障措施"的标准和建设信息化引领的应急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要切实保障好街道应急管理建设所需的各项经费、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待遇。

(三)夯实队伍教育培训。街道应急管理办统筹负责各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消防、林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协助开展相关专业科目培训。各村(社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可申请派员上派对应部门和机构跟班学习。

(四)强化工作统筹督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细化方案、有力推动,切实加强对街道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业务上指导,确保基层综合应急力量整合工作达到实干、实用、实效、实绩。

(五)切实关爱激励队伍。对处置重大风险、抗击灾害事故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XX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00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备案制度

1.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本系统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审批和工作规范,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完善涉企行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检查台账制度,进行登记,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2.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日常监管职责,结合涉企执法检查事项,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对象、频次、方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并于每年年初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以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等情形外,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不得随意擅自进行检查。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要聚焦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着力推动执法合法、公正、透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企业可拒绝配合。现场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依法梳理、细化和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市级各执法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县级各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定范围内,对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的标准、条件、种类、幅度、方式、时限予以合理细化量化。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要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内容、事实、理由,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要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对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予以明确,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

5.严禁趋利行政执法行为。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门利益挂钩,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收入指标,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6.严格行政执法工作纪律。实施执法检查时,禁止以权谋私,禁止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禁止乱收费等行为。严禁以各种形式让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提供服务、拉赞助、订阅报刊等增加企业额外负担的行为。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7.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手段,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预,提升执法效果;规范使用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行政处罚手段,禁止以"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等执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采用非强制性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要处理好行政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把严格执法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又要通过柔性执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把执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8.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各部门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要积极履行发起、参与职责,推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9.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提升涉企行政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通过信息共享、"互联网+监管"等方式达到行政检查要求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依法依规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共享,积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企业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检查比例、频次。对市场主体及经营者依法审慎选择惩戒措施及方式,不得随意使用降低信用等级、曝光等措施。完善企业信用修复配套机制,公布失信修复的条件、标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11.开展涉企联合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联合执法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部门联合执法年度计划,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应当合并进行;进一步降低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四)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12.畅通涉企执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优化并公布投诉举报方式,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做好投诉线索受理与核查反馈工作,保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定期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通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充分发挥我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各级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每年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接到的有关行政执法行为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改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及司法部门处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执法是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能,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深刻认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对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增强行动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大负面典型常态化曝光力度,营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跟踪问效。加强对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坚持每半年一调度一推进,全面掌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对推进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的部门加强指导协调。从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通过"电话走访"、网络问卷等形式,主动与被检查市场主体对接,实地核验执法检查开展成效。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要及时指出问题,持续跟踪督促,适时进行通报,倒逼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行政执法部门接到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督查检查通报后,应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XX市统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全市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切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有效引导全市统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向前向好发展,为描绘好新时代XX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迅速传达学习

1.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及重要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交流发言。(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2.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要求、作出部署,研究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相关安排。(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3.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参加专题研讨、辅导报告、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牵头科室:党总支;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4.党员干部带头学。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真正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变成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的过程,变成提高统计本领、践行统计为民理念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引导带动全局干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牵头科室:党总支;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5.党员干部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思考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向市级媒体投稿。(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二)深入宣传宣讲

6.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市局领导带头深入县(区)统计局、联系服务企业、结对共建社区、挂点帮扶村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落实。(牵头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7.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活动中安排集中学习,通过书面学习以及观看相关视频的方式,让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牵头科室:党总支;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8.讲授专题党课。局领导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讲授专题党课,切实把全局干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牵头科室:党总支;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9.广泛开展宣传。在机关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利用标语横幅、大厅展板等载体开展立体式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在门户网站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系列报道。做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和新修订党章等书籍征订工作。(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10.邀请专家进行辅导。对接联系市委宣讲团成员来我局开展集中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统计机关,让统计干部及时准确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1.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我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市报送工作信息,积极向有关媒体投送稿件。(牵头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长期)

(三)抓好贯彻落实

12.加强指导督促。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强对各科室、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指导督促,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3.做到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科学分析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开拓思路、强化措施,不断打造统计新亮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职能。(责任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长期)

14.推进成果转化。坚持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引领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和积极向上的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重点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科学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统计工作。(责任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单位最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局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本方案的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按要求参加学习活动,确保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部覆盖、不漏一人。党总支、人秘科要切实抓好局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迅速掀起热潮。要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重要文件,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开拓思路、强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三)确保工作质量。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当前工作、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有机结合起来,优质高效地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我市统计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向深入。

XX市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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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赣办字〔20XX〕26号)精神,推广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农村)"成功经验,促进我市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就推进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以满足城市困难、空巢、失能、高龄老人对助餐送餐配餐的需求为导向,将农村颐养之家"四可"工作法改良移植到城市养老服务,建设一批"因势利导、市场运作、各方联动、卫生营养"的"党建+颐养之家(城市)",为将XX打造成全国"康养高地"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原则,各县(区)、街道党委书记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见效一个总体要求,有计划分阶段,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

2.高效惠民。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明确标准和服务规范。要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与建设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问题,使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3.政策扶持。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赣办字〔2019〕26号)有关"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助餐送餐等为老服务"的要求,推动各项扶持政策相互衔接、落地管用,增强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城市老人助餐送餐配餐难点问题。

(三)目标任务

依托已建立的市、县两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和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引进专业餐饮企业承接运营"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在居民小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餐点",形成"市、县(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五级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体系。制定城市老人助餐送餐配餐服务标准,形成一套城市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政策体系和服务规范。具体工作任务:2020年5月,建设并运营50家"党建+颐养之家(城市)"或助餐点,其中,高新区完成2个,分宜县完成8个,渝水区完成39个,仙女湖区完成1个。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确保2020年5月前完成。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利用已建设的市级及县级(分宜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对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监管;建设50家"党建+颐养之家(城市)"或居民小区"助餐点",对有需求的老年人进行送餐配餐服务,解决城市老年人就近用餐,形成上下贯通的五级助餐送餐配餐网络体系,打造"15分钟"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圈。同时实行老年人刷卡服务,提高用餐人员、补贴资金的准确率。"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及助餐点统一标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党建+颐养之家(城市)"由社区负责运营管理,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企业负责提供服务。其他助餐点视运营主体而定。

(二)建立用餐补贴服务制度。建立用餐补贴制度,采取"政府补贴一点、个人承担一点、企业让利一点"的原则。用餐标准"一荤一素一汤",每餐8元∕人,用餐补贴按照城市社区73至89周岁健康老人每人每天补助3元,每天补助一餐(中餐);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老年人以及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城市低保对象、失独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73周岁及以上的城市低收入群体(特困、低保、低收入、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失能半失能老人等困难老年人按照每人每天补助5元,每天补助一餐(中餐)。

(三)建立助餐配餐运营补贴制度。城市"党建+颐养之家"、助餐点运营补贴按照服务人数进行考核予以补助。平均用餐人数在10人-20人的,每年给予1万元补贴;服务平均人数在20人-30人的,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服务平均人数在30人以上的,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

(四)积极推行巡访+送餐上门服务。按照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具有XX市(含分宜县)城市户籍、常住地址XX市(含分宜县)中心城区百岁老人;城市低保、城市特困、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中年满80周岁的老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为对象,且自己有送餐需求的老人,可以申请送餐上门服务,另外加送餐费用3元∕人,送餐费用由市、县(区)和个人各承担1元。

(五)培育和引进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品牌企业。积极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有养老服务经验的品牌助餐送餐配餐企业,在全市形成社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格局。鼓励养老机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物业公司依托自身资源专门开辟老年人助餐点,为小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地方性标准,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基本规范、等级评定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并将城市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项目编制成操作手册推广执行,促进城市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机构规范运营。

(七)提升助餐送餐配餐服务质量。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将助餐送餐配餐服务与针对独居、空巢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的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机结合,融入医疗康复、心理调适、文体娱乐等服务内涵,形成"党建+颐养之家(城市)+N项服务"的延伸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八)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用餐安全。建立覆盖食品生产、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做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坚决守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建立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准入退出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聘请第三方对颐养之家(城市)、助餐点的环境、就餐秩序、人员管理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开展试点,强力推进。开展城市老年人助餐送餐配餐试点工作,2019年12月底开始在条件相对完备的高新区石岗社区,分宜县锻压厂社区、矿建社区和渝水区城南办万家山、西街、魁星路社区,新钢办铁山社区,城北办长林社区、电工厂社区、钢丝厂社区、陈香颐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1个站点先行先试,利用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的房间,添置桌椅碗筷、饮水机、消毒柜等用餐设备,张贴统一标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对城市老年人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巩固机制,推广一批服务内容实、覆盖面广、社会参与度高、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配送服务成功典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建设工作由县(区)党委、政府负总责,组织、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把养老助餐送餐配餐工作作为推进我市第三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设施管理办法及考核评价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发改部门负责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相关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统筹考虑,会同民政部门制定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和措施,督促落实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的各项政策;教育部门负责鼓励和支持大中专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培养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等专业服务人才;财政部门负责配合民政部门制定"党建+颐养之家(城市)"的相关政策,安排所需经费,加强资金的监管;人社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补贴;卫健部门负责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文化旅游部门要在文化娱乐等方面提供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相关养老助餐送餐配餐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助餐送餐配餐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食堂功能划区、设施布局的指导;宣传部门负责动员和指导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城市社区老人助餐送餐配餐服务,为城市老人提供送餐、助餐、助洁、陪聊等。

(三)完善政策保障。制定出台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城市)"管理制度》《"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卫生制度》《"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安全管理制度》《"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确保"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助餐点建设及购买服务各项工作规范运行。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四)加强督促指导。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区)和民政部门每月要准确统计"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和"助餐点"用餐、送餐老人数量,以及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数量等,做到精细化管理。纪委监委、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党建+颐养之家(城市)"的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县(区)、街道两级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列入街道、社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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