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作方案-21篇(第10/35页)
(二)深入宣传宣讲
6.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市局领导带头深入县(区)统计局、联系服务企业、结对共建社区、挂点帮扶村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落实。(牵头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7.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在活动中安排集中学习,通过书面学习以及观看相关视频的方式,让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牵头科室:党总支;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8.讲授专题党课。局领导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讲授专题党课,切实把全局干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牵头科室:党总支;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前)
9.广泛开展宣传。在机关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利用标语横幅、大厅展板等载体开展立体式宣传。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在门户网站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系列报道。做好党的二十大报告单行本和新修订党章等书籍征订工作。(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1月底前)
10.邀请专家进行辅导。对接联系市委宣讲团成员来我局开展集中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统计机关,让统计干部及时准确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牵头科室: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1.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我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市报送工作信息,积极向有关媒体投送稿件。(牵头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长期)
(三)抓好贯彻落实
12.加强指导督促。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强对各科室、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指导督促,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
13.做到学用结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科学分析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开拓思路、强化措施,不断打造统计新亮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职能。(责任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长期)
14.推进成果转化。坚持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引领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和积极向上的状态全身心投入工作。重点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科学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统计工作。(责任科室:党总支、人秘科;完成时间: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本单位最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局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本方案的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按要求参加学习活动,确保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部覆盖、不漏一人。党总支、人秘科要切实抓好局机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迅速掀起热潮。要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重要文件,全面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开拓思路、强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三)确保工作质量。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动当前工作、完成今年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工作思路有机结合起来,优质高效地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我市统计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向深入。
XX市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赣办字〔20XX〕26号)精神,推广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农村)"成功经验,促进我市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现就推进我市"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以满足城市困难、空巢、失能、高龄老人对助餐送餐配餐的需求为导向,将农村颐养之家"四可"工作法改良移植到城市养老服务,建设一批"因势利导、市场运作、各方联动、卫生营养"的"党建+颐养之家(城市)",为将XX打造成全国"康养高地"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联动"的原则,各县(区)、街道党委书记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见效一个总体要求,有计划分阶段,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
2.高效惠民。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业务流程再造,明确标准和服务规范。要将"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工作与建设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问题,使留守、独居及困难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3.政策扶持。认真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赣办字〔2019〕26号)有关"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助餐送餐等为老服务"的要求,推动各项扶持政策相互衔接、落地管用,增强政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城市老人助餐送餐配餐难点问题。
(三)目标任务
依托已建立的市、县两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智慧服务平台和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引进专业餐饮企业承接运营"党建+颐养之家(城市)",在居民小区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餐点",形成"市、县(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五级助餐送餐配餐服务网络体系。制定城市老人助餐送餐配餐服务标准,形成一套城市养老助餐送餐配餐政策体系和服务规范。具体工作任务:2020年5月,建设并运营50家"党建+颐养之家(城市)"或助餐点,其中,高新区完成2个,分宜县完成8个,渝水区完成39个,仙女湖区完成1个。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确保2020年5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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