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45篇(第7/58页)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畅通和群众沟通渠道。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举措,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是坚持守信践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严格贯彻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公务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作为。建立健全街道守信践诺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要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诚信表率。
五是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正、公平、交易违约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主要任务
1.认真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公众号向社会公开。
2.加大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街域内居民群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政府采购方面诚信建设,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务信息和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4.加强招商引资方面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依法依规做出的政策承诺,以及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除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的,不得毁约。符合改变条款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5.将信用建设纳入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诚信、廉洁等内容,培养公务人员高尚品行人格、健康精神追求、良好职责操守,提升公务人员信用意识。
6.加大对公务人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公务人员的考核、使用、奖惩,要将其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公务人员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做好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诚信街道、诚信社区、诚信执法等系列创建活动,积极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宣传街道、社区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大力鞭挞失信行为,不断提升信用意识,培育信用文化,着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提高诚信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主动担负起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诚信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诚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促进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责。紧紧围绕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目标任务,强化监督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问责处理。
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切实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知晓率和认知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保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效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医保各项惠民政策,以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宣传主题
此次宣传工作的主题为"全民医保、健康万家",力争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宣传,畅通全区城乡居民"亲民、便民"的参保缴费通道,营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惠民、利民"的浓厚社会宣传氛围,并通过集中宣传,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人人知晓、户户明白、人人受益。
三、宣传内容
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2〕53号)、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张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张掖市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张医保发〔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广泛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目的、好处,宣讲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激发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
四、宣传任务
(一)定点医疗机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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