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县交通运输局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方案
全国人大制定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总结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动员各方积极参与,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营造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总则、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等内容,以及重点解读了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大亮点。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我县及本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文件精神、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2.局党组、局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会议、工作推进实施和具体工作成效等;
3.全局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推进情况;
4.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对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的看法和意见、建议;
5.各部门在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三、宣传形势和任务
围绕中心工作大局,要求把扫黑除恶作为交通运输系统一项长期的常态化重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紧紧联系到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上来,积极主动履职,认真落实好上级工作部署、行业乱点乱象治理,严查整治围标串标违法犯罪,执法监管惩处等方面。加强对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舆论指导和宣传策划,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做好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标语的宣传工作,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办公楼、车站、渡口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利用宣传栏、广告牌、橱窗、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社会宣传。推动宣传标语进机关、进企业、进站渡,扩大扫黑除恶宣传的覆盖面。(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2.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进行动态报道,将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
3.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行业宣传工作,通过会议、培训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干部职工、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工程材料供应;运输领域破坏运输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经营、垄断客源、货源;执法领域的超限超载、暴力抗法、黄牛带车、集体闯岗闯卡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从严查处,内容包括:
1.道路运输领域。重点打击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超越其许可事项擅自从事或组织从事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等行为严厉打击;严厉打击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运输市场、资源分配的涉黑涉恶势力以及在维修、驾培等领域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涉黑涉恶势力;对开展非法营运的,要加大查处和执法力度,营造良好运输环境。(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
2.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和建设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强制垄断交通工程建材市场,黑恶势力操纵工程围标串标,在征地、拆迁、工程承揽中煽动闹事等涉黑涉恶行为,坚决消除征地拆迁、材料供应、治安环境、围标串标等方面的涉黑涉恶势力。(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综合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3.公路管养领域。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恶意竞标以及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的涉黑涉恶势力。(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综合服务中心)
4.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针对监管对象、执法环境,调整优化执法模式,充实执法力量,主动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超限超载、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以及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失职失责或干扰和妨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办公室)
5.交通运输重点场所。严厉打击在汽车客运站、通过微信群、QQ群等搭建人数众多、层级明显、有组织性的拉客团伙组织,长期从事非法营运,攫取利润,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的涉黑涉恶势力。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和蓄意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综合服务中心、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工作,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开展宣传的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坚强决心,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3.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管理信息,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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