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支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X府发〔2022〕X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引导、培育、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进一步提升创业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创业成功率,确保完成全年新培育市场主体3000户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成立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镇(街)分局分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审批股,由何江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
1.深入推进登记注册无纸全程电子化。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登记注册服务新模式,开通涵盖所有企业类型、所有业务类型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有效利用实名身份验证和电子签名技术实现企业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办理,实现企业登记注册"零见面"。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办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2.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完善统一的企业名称数据库和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申请人办理登记时既可以选择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也可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拟登记的企业名称。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申请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予以保留的,在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时直接予以登记。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3.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依托XX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动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提交、信息共享、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确保将企业开办时间持续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进一步压时限、减环节、优服务、惠民生。
4.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放宽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发展为重点,扎实推进"个转企"市场主体培育,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为企业的,在符合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原字号(商号);已取得审批的许可经营项目,可以继续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原许可证明文件;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仍为原住所(经营场所)的,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
5.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或林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已迁入城镇居住但仍然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3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经营。
6.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实现企业注销业务"一网"服务,围绕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进一步推进注销登记便利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增强企业办事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继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优化简易注销登记流程,为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通道。
(二)持续推进行政审批、许可改革
1.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许可审批的衔接。
2.深化工业产品许可证改革。推进落实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种类,承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县级审批事项,优化审查审批模式,推动"一企一证""告知承诺"落地落实。
3.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
4.进一步深化食品许可审批改革。推广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推进许可电子证书管理。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数据库与相关市场主体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
(三)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
1.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协同办理。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整合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资源,推动业务融合和流程再造,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统一规范管理,一件事一次办。
2.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为政府决策及部门监管提供基础数据。
3.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4.积极推进降费降本减负政策落实。持续深入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违规收费行为,查处行政审批中介强制服务收费、行政职能转移乱收费,督促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督促落实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降费优惠措施。组织开展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为重点,查处不执行电价政策和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行为。
5.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活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准入企业轻微违法已及时纠正,未对社会、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加强行政指导,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新准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年新增3000户市场主体是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政策落实和机制保障,加大政策宣传,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股室、分局要结合实际,将本实施方案逐条细化为具体的思路、目标、任务和举措,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问效。各分局要严格依法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质量,确保登记注册数据合法、真实、有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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