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启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我州启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能够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救治病人和处理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和《黔西南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由州卫生健康局制定并启动。
启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在于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防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等文件,及时完善我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技术方案。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排查、报告和管理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是密切关注疫情。收集疫情信息,开展风险评估,定期向政府部门提供评估意见和决策建议,指导各地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三是做好监测报告。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感样病例、住院重症肺炎和不明原因肺炎常规监测与报告。疾控机构应及时做好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同时加强动物批发市场、野生动物市场和农贸市场等外环境监测。
四是提升筛查能力。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设发热门诊,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预检分诊。对具有流行病史的可疑病例要立即进行隔离和报告,并采集标本送相应机构进行病毒核酸检测。
五是做好核酸检验。州疾控中心以及具备相应条件的定点救治医院应按照有关技术方案开展实验室病毒核酸检验。县级综合医院和第三方检验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实验室病毒核酸检验,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六是输入人员管控。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口岸、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场所实行交通检疫,对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实施分类管理。从疫区来我州的旅客,如有发热症状,对于人口流动性大的县(市),原则上应采取集中隔离,采样进行核酸检测,检验结果如为阳性,应及时送定点医院诊治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于其它县(市),可采取登记旅客身份证和联系电话,发放就诊方便卡,引导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七是规范医疗救治。严格按照国家诊疗规范,抓实"三级诊疗",按照"四集中"原则,实行"三级专家组"分片包干,竭力开展救治。夯实医务人员防护,加强院感防控,抓好分级培训。
八是建立防控机制。落实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形成联防联控合力。重点加强与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农业农村、林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民航、铁路、海关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
九是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职能,重点开展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人人参与防控的社会氛围,强化群众自我防范意识。
十是社区防控措施。以社区防控为重点,主动入网入格入家庭,以社区为网格,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指导社区做好疫情的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效落实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无缝衔接。
十一、开展爱卫运动。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加大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十二、做好隔离救治。定点救治医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根据疫情严重程度,设置疑似病例专用就诊隔离观察区。做好病例隔离,落实消毒隔离、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工作,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必须实行单间隔离观察(含定点医院的医学隔离观察室),并根据隔离观察患者数量为每个隔离点配备医务人员(可视情况征用、选用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医学隔离观察,对因医务人员配备不到位、不及时导致疫情扩散的县(市)卫生健康局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严禁医学隔离者乱串房间或在过道、楼梯间等室外场所游荡,并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的登记工作。
十三、流行病学调查。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潜伏期、传染期和临床表现进行调查
十四、开展追踪管理。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联合公安等部门对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追踪管理。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检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接触后14天。
十五、做好信息管理。加强信息通报与发布,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执行,并强化与联防联控成员单位间的信息通报。
十六、开展救治指导。州、县级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
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置等工作。
十七、做好物资储备。统筹疫情应对期间各项相关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疫情处置期间应急物资保障充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救治、院感防控能力建设,做好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诊疗专家、治疗药品、检测试剂、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准备。特别是10家定点救治医院和9家疾控机构要确保物资储备,保障疫情防控需要。
十八、心理危机干预。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州疫情联防联控监测救治组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提十三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救治重症、强化隔离监测、做好社区排查、加大公共管理、强化市场监管、增强交通检疫、做好流动管理、及时发布疫情、加强物资保障、强化疫情防控、加强定点管理、加强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