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水乡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右水乡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右水乡机关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科学防控,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有效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制定该方案。
一、时间节点
2020年2月6日至疫情解除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环境管理
1.在集中上班前,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确保办公场所、服务场所无积液、无积尘,剿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毒传染源。2.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加强保洁力度,加密保洁次数,组织人员每日对办公场所、服务用房进行消毒,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并建立办公场所消毒台账。3.办公室、会议室尽量开窗通风,经常使用的电器开关、门把手等应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4.加强对卫生间的消毒,防止粪口传播,降低接触传染可能。公共卫生间必须常备洗手液、纸巾等清洁用品。设置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统一集中处理,严防二次污染及传染。
(二)强化全面排查
1.在集中上班前,全覆盖开展一次全员排查登记,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每日身体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干职工健康档案,每日体温监测,执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
2.单位出入口实行严格的体温检测等管控措施,发现体温异常的要立即劝离,引导其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及时将情况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3.干部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单位工作期间要佩戴口罩,不相互握手,不扎堆聚集,无事不串门,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关人员、不戴口罩人员严禁进入单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倡导干部职工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做到勤洗手。
4.对与湖北(武汉)返回人员或与从湖北(武汉)途经人员有接触史的干部职工,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留观人员有接触史或近期离开赣州市域的干部职工,必须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向单位报告登记,必须居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14天,严格落实"一天两检"措施(上午、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在观察隔离未满之前暂缓到岗上班;对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干部职工,督促离开工作场所,及时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断,立即通报疫情部门(电话:0797-5622631、5637557);对近期驻留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的干部职工,暂缓返岗上班,要求其就地预防。
(三)强化会议管控尽量减少开会,应尽量通过电视电话、视频网络等方式召开,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应压缩参会范围、精减参会人员、控制会议时间、座位间隔不小于1米,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实名签到、进入会场前需检测体温,每次会前对会议室和会议用品等进行消毒。
(四)强化食堂管理
1.机关单位内部有食堂的,倡导干部职工回家用餐。因工作需要在单位食堂就餐的,要自带餐具或使用一次性餐具,推行打包分餐,不集中用餐,封闭集中用餐区域。
2.机关食堂应对食堂区域每日消毒、对工作人员实行排查登记、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加强食品安全,严格原材料采购管理和餐用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干部职工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确保干部职工用餐安全。
(五)强化对空调管理在疫情期间,禁用中央空调、多联机,疫情解除后必须对空调进行消毒和清洗后方可使用,要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六)强化车辆管理单位公务、业务用车在使用后必须立即进行消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xxx同志负责总调度,xxx同志牵头负责;各部门(单位)、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管理、压实责任,责任到人。
(二)乡防疫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的监督和指导。
(三)乡督查落实办对各村(居)、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的,将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