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育)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中共XX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9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XX局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XX局党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XX局党组(党委)指导和督促学校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各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应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建设。各校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在管理机制、队伍建设、经费支持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守好各中小学校思想阵地,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建立合适的教育形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学生入脑、入心、入行动。通过加强实践育人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文明学校"建设,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提升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水平。
(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各校党组织负责人应亲自抓、一手抓,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原则。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加强局本部和中小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贴吧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加强系统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三支队伍建设,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健全全县教育系统社会舆情收集报送网络。各校党组织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教育系统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好专题研究与舆情研判。各校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建立学校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制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开展好意识形态检查工作。综合检查由XX局党组(党委)组织每年开展1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
(三)开展好教育培训。各校党组织每年至少安排2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好意识形态主题宣讲活动。严格落实讲座报告审批制度,讲座、报告、论坛、学术沙龙等活动须主办部门提前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按程序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举办。
(四)开展好绩效考核。各校党组织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五)严格问责和追究。XX局纪检组、XX局党委纪委定期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