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的通知
东政办函〔2022〕1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指示要求,现就成立XX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专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X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XXX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XXX县发改局局长
XXX县工信局局长
XXX县社保局局长
XXX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X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XXX县住建局局长
X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X县商务局局长
XXX县文旅局局长
X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X县税务局局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县金融办主任张瑞新兼任,主要负责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若以上负责人员调整,需随时与办公室取得联系予以更新。
二、专班职责
(一)增强上市服务能力。研究最新企业上市政策动态和工作进展,提高企业上市准备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实时为拟上市挂牌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跟踪梳理企业上市挂牌可能面临的障碍性问题,安排专人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一对一"扶持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实地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扫清企业上市障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扩充上市后备企业。在原有的重点企业后备库基础上,结合企业整体实力、上市意愿和发展潜力,积极梳理挖掘优质企业,持续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通过电话调度、政策传导等方式进行摸排,将基本符合上市条件并有上市挂牌意愿的企业,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上报"腾飞类"拟上市企业培育库、纳入本级"加油类"拟挂牌企业孵化库、"种子类"远期关注企业名录上市挂牌后备梯队,不断优化上市企业结构质量。
(三)强化上市信息共享。及时跟踪上市进程,全面了解辖区内拟上市挂牌企业情况,帮助企业研判上市挂牌方向和时机。加大即将申报或已经申报上市挂牌企业的信息沟通与互动交流,全面掌握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的进展情况,不能出现漏报辖区内已递交上市挂牌申请企业的情况。
(四)保障上市扶持力度。协调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和兑现省级上市奖励资金,增强企业上市的动力和信心。落实财政资金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措施和建议,落实政府对企业上市挂牌的各项奖励扶持资金。
(五)加大上市培训调研。广泛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宣传和培训,定期邀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参加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沪深北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吉林股权交易所、知名券商等资本市场专家开展的企业上市挂牌对接、调研、培训、路演、座谈等活动,为企业上市提供融资融智服务。
(六)开辟上市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并购、融资"绿色服务通道",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项目审批、土地供给、土地登记、建设审批、环保审批、房产变更、资产转让、产权确认、税费减免及依法出具合规证明等问题,有效解决企业申报上市挂牌过程中的政策合规性问题。
(七)纳入上市绩效考评。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未来将专班成立情况纳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考评,在后续年度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考评中,对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被企业上访或投诉举报的,每发现一起,扣0.05分。
三、工作任务
县金融办:负责统筹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协调有关单位解决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并购、融资"绿色服务通道",牵头做好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文化类拟上市企业上市相关审批手续,依法配合指导妥善处理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的负面舆情和不良炒作。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办理募投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指导企业争取相关政策,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发改局(科技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对农产和食品深加工、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游、医药健康产业链等领域的优质企业的挖掘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参加本行业优质企业的认定。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做好现代新型汽车和零部件产业链等优质企业的摸底、甄选、推荐和上市培育工作,并依法依规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兑现上市相关专项扶持资金,指导、帮助拟上市企业办理财政资金扶持相关证明。
县社保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核实拟上市企业参保人数及缴费等情况,并依法依规出具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文件。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中涉及的土地、矿产、规划和房产确权等问题,优先安排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快速办理企业依法用地及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等事宜;对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鼓励类的项目用地,优先办理项目预审、优先项目报批、优先项目供地;鼓励"腾飞类"企业对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可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拟上市挂牌企业有关的环评审批或备案,相关环境行政处罚事宜及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按权限快速办理拟上市企业有关的房屋拆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事宜,并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县商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推荐认定符合条件的拟上市挂牌企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协调办理涉及外商投资事项相关审批、备案事项;包装推介项目,提供对接服务,引导资本注入。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妥善办理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县税务局:负责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依法妥善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中的税收问题、税款延期缴纳、补缴纳事宜,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改制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等固定资产划转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改制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依法加计扣除;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腾飞类"企业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暂缓缴纳有关税款。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