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
医疗机构是人员密集场所,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制定《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X年10月23日
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查清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确保单位火灾隐患见底,切实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不增新量,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改善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环境,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楼、病房楼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对国务院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单位内部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2.单位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贯彻"1234+N"消防管理理念,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3.单位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
4.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 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 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 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等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7.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自查阶段(10月23日至11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单位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排查问题隐患,制定管控整改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X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我委开展集中整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单位自查及联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正常医疗秩序不能立即停止使用的老旧建筑,责令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物防技防和人防投入,严防死守,确保消防安全。开展老旧医疗用房安全性评价,利用2-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各镇卫生院老旧房屋进行拆除和新建、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验收复核阶段(202X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要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探索完善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继续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
(三)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我委建立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单位内重大火灾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并依法督促整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被上级督察发现整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强大声势。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媒体,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提醒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防范,警示群众增强消防意识,严格落实场所内的"三提示"等标识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