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陵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故陵镇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2021年09月16日
今年以来,我镇先后遭受了风雹、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造成部分群众住房倒塌和损坏。根据云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云阳应急发〔2021〕2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受灾人员重建家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与科室相结合,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异地扶贫搬迁、地灾避险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加快推进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倒房群众于2022年春节前迁入新居。
二、救助原则
坚持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倒房户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和分类救助原则;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无偿使用的原则。
三、对象确定
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或严重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已经上报台账的倒房户为重建对象。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四、审批程序
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即由受灾人员提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申请;镇、村(社区)干部入户实地察看;经村(社)民主评议、镇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应急局审批。
五、补助标准
对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受灾户,应根据审核确定的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防止平均分配。今年,全县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6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并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术清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罗阳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具体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镇政府为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主体,建立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并与重建户签订重建责任书。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一是从严确定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二是加强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应通过"云阳县个人补贴发放管理系统"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公示,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三)加强信息采集上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要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认真、及时、准确地统计汇总本村(社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工作进度、存在困难和问题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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