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合集(含讲话、汇报2019)(第4/6页)
三是坚持创新治水。1.创新河道保洁方式。大胆创新河道保洁模式,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河道保洁市场化运作机制,将全县跨乡镇流域长、水情复杂保洁难度大的☆条主要河道推行了市场化保洁,保洁河道总长☆公里,有效实现了河道长效管理。其他河道按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资金和人员落实,以全面提高河道保洁水平。2.建立跨乡镇联席会议制度。大东坝镇、玉岩镇、枫坪乡和安民乡等小港流域内的四个乡镇自发建立河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水环境保护公约,每季度召开会议,协力破解水环境治理难题。3.实行工作量化考核。实行治水日常工作月考核制度,将"河长制"、治水项目、督查整改等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日常考核。加大河长制工作考核力度,细化河道防污保洁、河长信息公开、河道"病历卡"等考核内容,量化治理成效,倒逼各单位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4.积极打造生态河道。坚持"可游可赏,生态休闲"的河道治理理念,依托我县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加快推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打造了一批亲水嬉水平台。先后成功创建了☆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建设了环☆溪60公里长的生态休闲绿道和☆溪生态滩、"在河舟"两个湿地公园,真正让治水成为改善县域民众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味的有力载体。
在全区"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区委、区政府今天召开这次高规格、大规模的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全面提升河湖治理水平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XX街道决心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构建工作推进体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辖区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确保"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街道河长组织体系,对辖区内主要河流全部落实具体负责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担任河长、副河长,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流域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河流流域的清理整治。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总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并且把村级的竹节沟、引水渠纳入统一管理,在相应自然村设置民间(义务)河长,专门负责所辖河道的卫生宣传、河道保洁、日常巡查、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认真学习市区《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XX实际研究制定《XX街道"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XX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以及《XX街道"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等文件,对各河长、各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再压实。定期召开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严格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科学设置监测点,细化加密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共享共融,加强研判,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整改落实;定期编制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水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以及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措施,实现河湖永续利用。目标任务明确,行动才能坚定有力;把握基本要求,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用水总量,严管用水强度,严格节水标准,严控高耗水项目,加强河湖水量管理,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水质监测,重点对沿河1公里工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减少面源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渔业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以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为契机,加快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防治生活垃圾污染。三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辖区内孤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进一步实施规划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定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四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以"三网绿化"为契机,科学规划,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在河湖岸边显要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理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同时采用标语、横幅、网络、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河湖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河湖环境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各位领导、同志们,"河长制"工作事关河湖健康生命、事关生态文明建设。XX街道将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坚决做好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河口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安排落实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河长制在中省启动之前,我市已率先探索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打下了一些基础,这次会议也标志着我市河长制工作进入到一个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一会儿,徐市长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河长制的认识
??我市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41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48条,100平方公里以上74条、1000平方公里左右11条,河网密度1.43公里/平方公里,是全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是汉江流径最长和南水北调水源涵养面积最大的地区,也是保护、发展和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地区。同时,我市又是洪水灾害多发、频发的贫困山区,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围绕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建设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河长制"对我市而言,并不是一个新名词,在中省启动之前,我市从2013年开始率先探索推行河长制,将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按河流流经区域确定实施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对全市河流实行网格化管理,共落实河长2051名,网格长1993名;从抓宣传攻势、抓严打整治、抓长效机制、抓依法管理、抓重点突破等方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制度和责任体系,将河长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四年来的探索实践,各级河长职责得到有效落实,河流管护力度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得到加强,涉河管理总体达到可控状态,汉江水质保护、河湖治理上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管河、护河、治河奠定了坚实基础,基本实现了江河安澜。
??在收获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河流资源过度开发,少数涉河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造成了局部水体污染、生态破坏;公民护水意识还不够强,存在垃圾污水随意入河倾倒、排放的问题;执法管理还存在漏洞,力度不大,致使有些突出问题屡禁不止,阻碍了水环境的持续改善提升。究其原因,有我们一些地方思想重视不够、河长履职不够的问题,有我们工作中河道开发管理不到位、河湖治理不到位、河湖利用规划滞后的问题,也有"九龙治水"、"部门分割"的体制机制原因,倒逼我们必须要通过更强有力的改革,把"河长制"进一步深化、健全、完善,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根源。
??中央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国家层面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要求切实树立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去年10月11日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1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召开了视频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召开了现场会全面启动和安排部署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其他党政领导担任主要河流河长,省市县乡四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新河长制责任体系,部分省、市还探索建立了河长+河道警长工作机制。国家此次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是对新形势下河湖管理的新要求,可以说,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我市河长制工作起步较早,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成功经验,但与中省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上,全力打造安康河长制的升级版。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关于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新精神、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我市全面深化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扎实抓好河长制重点任务的落实
??要按照新要求,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深化河长制,努力实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江河安澜、百姓富裕。
??一要准确把握新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省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到2020年,全市河湖沟渠实现"六无六有",即:无垃圾、无直排、无碍洪、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和有堤防、有绿化、有景观、有制度、有队伍、有管护,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按照《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2017年6月前,要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机制,确保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每条河流、每个河段都落实河长,有人管、管得好。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中、省、市关于推行河长制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夯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全市河长分为四级体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市级层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主要江河市级河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上迅速建立县区、镇办、村各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按照中央"县级及以上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的要求,市、县两级都要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迅速搭建工作平台,组建工作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长制网络体系,形成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的工作格局,实现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要创新执法监管机制。一直以来,水行政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水利部门缺乏手段,联合执法缺乏长效机制。为全力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创新实行"河长+警长"制度,设立全市河道总警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公安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重点是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与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完善执法联动、办案协调等工作机制。各县区也要相应建立"河长+警长"制度,强化执法监管,通过建立健全河道水域治安管理责任机制,全力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营造依法管水、治水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要扎实抓好重点任务。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一是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入、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处理好上下流、左右岸关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促进河湖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执法监管,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监管,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岸线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江河生态环境的行为。近期,市水利、公安等部门要迅速制定方案,在全市开展一次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形成高压态势。二是护好水。要加强水污染防治,以汉江水质保护为重点,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源头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大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江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让安康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三是治好水。要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汉江综合整治、病险库塘除险加固、小水重点县、农田水利、水土保持、丹治工程、防汛和水质监管信息化工程等水利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水利设施的全面治理,提升防洪保安和监管能力,确保汉江水质,确保汉江安澜。同时,为水利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建设提供保障支撑。四是用好水。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将水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将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社会化功能相结合,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湖城一体、一江两岸、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加快实施一批项目,大力开展江河绿化工程,打造水景观,精心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使河道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要围绕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民生项目,特别是贫困村"千村千处"安全饮水工程,要按照计划,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力争早实施、早见效。
??三、建立健全河长制长效机制
??一要健全责任体系。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领导负责制。各县区要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级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河长制办公室要做好河长制实施的牵头抓总工作,研究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落实。成员单位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考核问责。全面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建立"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三级河长一周一检查、四级河长一天一巡查的"四个一"机制,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要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结果全市予以通报。各县区也要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牵头组织辖区内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市政府将河长制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河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各级河长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江河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加强宣传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聘请群众监督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让河湖管理保护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全面深化河长制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要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齐心协力,扎实苦干,为保护汉江水质,为全市追赶超越、绿色崛起,奋力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全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张春华
(2017年3月6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并对我县深化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县水利局谢荣响局长就我县《实施方案》作了具体说明,大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工作,确保我县河湖生命健康,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紧接着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2月27日,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上,提出了"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等"6个全"的具体要求;随后省里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3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管好水、治好水。上午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通过了《清流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马上会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清流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条(段)、流域面积达1775平方公里。自2014年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环境的意识还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些乡镇、部门对污染源的掌握不清,对污染问题的制止不到位,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出现河床抬高、常年不见清水现象,在建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还比较常见等。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各有关部门在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找准问题,分类施策。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要治理工业污染。县经信、环保部门要把好产业准入、污水收集等各项前置环节,关停、取缔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倒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原则,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对工业污染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县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河流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化工、印染、制药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县住建、城管、环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强化县、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新模式,确保污水及时处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治理农业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是导致许多河流水质下降的直接原因,另外过度施肥、用药,直接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土地板结酸化、土体水体污染加剧。针对这些问题,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可养区制度,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控制网箱养殖规模,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少用化肥用有机肥,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县林业部门要加强阔叶林的林分改造,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县水利部门要着重加强主干流和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库周边一重山等重点区位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要治理生活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污水逐年增多,一些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活污水、废物直接向河道排放,农村受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条件限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问题比较常见,加上部分河流自净能力差,径流量不足、底泥析出等原因影响,导致县城和村镇部分居民集中区河道污染严重。县住建和环保部门要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进厂、垃圾进场、雨污分流等措施,着力消灭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河、垃圾河问题,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要治理工程污染。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开发、大型机械作业等造成的水土流失,是工程污染的主要源头。县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拆迁、绿化、土方开挖等要严格对照施工标准和水保要求建设;县住建、环保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工程污染行为,对造成工程污染的单位要实行严厉处罚。
(五)要治理矿山和河道采砂。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活动给水环境和水生态带来较大隐患,这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看、亲自抓、亲自管。在矿山治理方面,县国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的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取得采矿权或者采矿权已到期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矿山关闭标准进行关闭,切断电源和运输通道,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抓好"青山挂白"整治工作,着力建设绿色矿山;在采砂治理方面,县水利部门要抓紧修订实施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同时要按照分类改造的思路,稳步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推动严重影响生态的小水电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