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过期变质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安全,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8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深入开展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力量,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过期变质食品行为,为我市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整治重点
以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便利店以及"四后"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以及冷藏冷冻食品、保质期短的食品(保质期6个月以内)为重点品种,重点打击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过期变质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冷链控制、食品安全自查等项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情况;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中交易市场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特别是对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的食品是否采取有效的保存、配送措施,对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五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做到不采购、不加工使用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储存食品的场所是否做到无霉斑、无鼠迹、无蟑螂;高危易腐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反复化冻的情况,熟制的高危易腐食品是否存在长期存放、感官异常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底结束。
(一)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局、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此次整治工作精心组织,制定整治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重点对象、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边整边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市局将派出有关人员到部分县(区)局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整改和针对性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县(区)局、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监管措施、做法和经验、典型案例,分析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县(区)局、市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思想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抓好落实,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查处,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推动食品经营者自查自纠,督促食品经营者对所经营的食品开展深入细致的盘点,彻底清查过期变质的食品。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同时,有效运用风险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方法,对不同风险等级的食品经营者实施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健全完善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化解风险。强化督促整改、行政指导、责任约谈,有效压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检查中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督促食品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和加工使用,并监督做好过期变质食品的处置和销毁工作;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附件:开展过期变质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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