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汇编(61篇)(第5/23页)
二是注重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分包县(市、区)的督导制度,由纪委监委、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工信等8个市直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实行驻地督导、跟踪问效、捆绑问责,通过强化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任务有序推进。统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全面落实"三级"包矿和"两级"包片责任制,坚持整治集中攻坚与强化执法监管相结合,积极构建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会商研判、日常联络以及重大情况相互通报等常态化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推动矿山修复治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我市"三区两线"范围为重点,认真落实地方露天矿山的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实现审批、生产、安全、环保等各个环节无漏洞监管,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三是排查整治成效明显。针对露天矿山数量、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摸底,确定75个持证露天矿山、3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72处非法无证采矿点以及54处采矿废石废渣,明确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升级改造和修复治理的具体目标。其中,75个持证露天矿山主要按照"一矿一策"实施停产整治,经验收达标方可恢复生产,目前已有58个矿山完成整治任务,修复面积1.57万亩,修复率98%;32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主要由当地政府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有序组织整治,目前已完成28处,修复面积2937亩,修复率96%;72处非法无证采矿点按照"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别、不留建筑物"的标准,由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并向社会公告,目前已关闭21处,修复面积2562.6亩,修复率91%。54处采矿废石废渣主要实行台账管理,由当地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投资,实现废石废渣吃干榨尽,目前已整治52处,修复面积2446.8亩,修复率99%。
四是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借助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编印《平顶山市露天矿山全景地图》,为推进矿山修复治理提供可靠的实景影像基底。探索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形成"全员、全域、全时、全程"的网格化监管。按照"开采总量控制、矿业权减量投放、矿山规模开发、采选加工绿色环保、尾矿尾渣综合利用、矿区和谐发展"要求,编制《平顶山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以打造绿色生态矿区为目标,着力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采煤沉陷区治理等方面谋划实施优质项目,形成了"郏县样板""宝丰模式""鲁山经验",如宝丰县张八桥镇袁家店村南水泥灰岩矿,在闭坑回填基础上,采取"渣土平整、覆土绿化、建挡土墙、砌排水渠、围湖造景"等措施,高质量修复矿区地形地貌,并在宝丰县张八桥镇、杨庄镇境内建设150亩生态补偿林,切实把"荒漠"变成了"绿洲"。截至目前,全市露天矿山整治累计投入7.66亿元,治理面积4.96万亩,新增植树544.44万余株,创建绿色矿山28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20个,我市也成功入选全国50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之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标准有待提升。个别县(市、区)和职能部门对开展矿山修复治理的认识还存在偏差,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没有把组织生态修复与推动经济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工作力度有所欠缺。部分矿山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拟定的"一矿一策"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只是对已开采完毕的区域山体、边坡、深坑进行简单回填,覆土程度不够,植被难以存活,尤其是经济效益不好、面临证照到期的矿山企业,修复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标准和效果均不及预期。同时,由于矿山企业综合实力差距较大,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道路未进行水泥硬化,四周无围挡,未采取湿式凿石等问题。
二是技术资金有待加强。矿山修复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视察过程中,部分上规模、有实力的大型矿山企业能够外请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等专业技术团队,对矿山生态建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修复治理进度较快。而规模一般、实力较弱的中小型矿山企业受技术、资金等制约,没有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定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开发、水土资源保持等方案,对废石废渣等废弃物的处置手段较为简单,区域水体、土壤存在面源污染隐患。部分无主矿山修复治理需要当地政府买单,市、县、乡财力有限、资金缺口大,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的途径单一,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三是法规政策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在矿山修复治理方面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条例,对于权属划分、权责界定以及责任追究,也没有上升到法律责任的高度进行定性和定量,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加强。座谈过程中,部分矿山企业反映,现有的矿山修复治理鼓励政策解读力度不够,政策引导性不强,特别是在矿山企业享受减轻用地成本、地方财政奖励、银行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优惠等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政策依据可以参照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山企业开展修复治理、建设绿色矿山的主动性。
四、意见建议
一是广泛凝聚思想共识。督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扛稳抓牢矿山修复治理这个政治责任。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展示我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的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矿山修复治理的理解和支持,引导矿山企业充分认清矿山修复治理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逐步形成"办好一个企业、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留下一片生机"的生动局面。
二是合理规划国土空间。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历史遗留矿山和正在开采矿山的废弃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开发潜力、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水资源平衡状况、地质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修复适宜性等,结合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等需求,合理确定矿区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利用矿山修复后的国有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休闲、养殖、种植、社会福利等产业,鼓励土地使用人按照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一步优化国土利用格局。
三是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动社会资本与技术相对接,赋予社会力量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通过土地复垦、增减挂钩和指标流转等方式逐步增加资金投入,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矿山修复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探索推广仿自然地貌修复、植物与微生物修复等新技术、新方法,杜绝应景式治理,造景式恢复。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融治山、治水、土地复垦、生态修复为一体,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共赢。
四是注重强化日常监督。认真研究中央、省以及兄弟地市关于矿山修复治理的法规政策,深入调研我市实际,通过人大立法,制定出台我市矿山修复治理的法规政策,使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探索建立矿山修复治理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积累制度,对已经评估入库的绿色矿山,严格落实"省直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市级有关部门定期评估、县级有关部门实时监管、社会公众日常监督"要求,推动形成当地政府、矿山企业、社会投资方以及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
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2021年3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副主任王逸为组长的调研组,对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3月31日,县人大调研组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专题听取了县审计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10个被审计重点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各单位对当前整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了深入剖析,调研组对当前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针对座谈会上提出的重点项目推进慢、工程验收迟缓、如何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监管等问题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走访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日,x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意见。截止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跟踪、政府投资、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等审计整改所涉及的26家单位共39个问题,涉及资金42694.29万元,已整改到位32个,涉及资金36742.71万元,整改率86%,还有7个问题、涉及资金5951.58万元仍需要继续整改。
调研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县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二是县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指导。三是各被审计单位比较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实施进度偏慢,少数问题未整改到位。
到目前,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底结转和省级追加四好农村路等项目资金目前有1393.8万元未支出;县住建局2020年结转传统村落保护、名城保护、污水处理等资金1190.98万元未支出;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仍有2118.12万元未支出;县农业农村局2019-2020年结转的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长江流域禁捕补助、果菜茶等项目资金共835.38万元未支出。
(二)项目前期准备不够充分,导致资金等项目。
如x县城区备用水源项目需向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报批及设计时间过长影响,项目今年初才开工建设;xx乡污水处理项目涉及省道开挖问题,影响施工进度;柘林村污水处理项目因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已实施污水处理项目,为明确中央和地方资金配套,将该项目分二期施工;郑村镇污水处理项目今年3月才开标;2020年结转的白杨传统村落项目因履行项目变更手续,资金仍然挂账。
(三)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县财政及有关预算单位对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但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项目虽已进行绩效评价,但由于建设周期长或受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等影响,有的无法实施不得已进行调整,导致绩效不高,绩效评估结果未得到充分运用。总体来看,由乡镇组织实施的项目进度相对偏慢。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等部门预算执行率历年都偏低,上述部门很少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确保改到位、改到底。
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明确相关乡镇和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改到位,改到底。各被审计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明确部门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对问题的整改要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注重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科学编制、精心组织。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结转多问题,各乡镇和县直重点部门要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超前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并争取列入国家及省市级项目库。对已入库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资金下达即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资金直达项目要求,及时下达资金预算。要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落实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各项目实施属地乡镇和资金管理单位要相互配合,避免管资金和管项目之间形成"两张皮"现象,努力破解资金等项目难题。县发改、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发挥监督职能,强化合同管理,对擅自延长合同工期的或项目已完工逾期不进行竣工验收的施工单位要坚决给予信用惩戒。县审计部门要对重大工程项目造价及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按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项目工程质量、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向深化改革要绩效。
县财政部门强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长期无法实施或项目完工而有结余的资金要及时清理予以收回。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体系要求,足额安排预算。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率。
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月21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善武、副主任毕普民率调研组赴xx区、xx区、徽州区、x县、休宁县等地,开展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揭露的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等情况,并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去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倾力打造"五个之城",为高标准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环境支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稳居全国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成效明显。
(一)高位推动环保问题整改。把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聚焦太xx生态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下沉指导、一线督导,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全市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的253个问题已全部如期完成。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各地"举一反三",制定相应措施,共排查发现问题286个,完成整改279个。
(二)合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制定《xx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动履职尽责,通力协作,合力攻坚污染防治。如,生态环境局有效履行了污染防治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财政局建立完善了资金投入筹措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效推动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土壤生态修复等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化源头治理,有效推进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分类处置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等工作,全市污染防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三)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2021年度全市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2件,罚款435.92万元,案件数及罚款金额创历年新高,有力地促进了环境建设与保护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截至目前,市级和三区四县实现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覆盖,黟县获国家示范区命名,休宁县获省级示范县命名。
(四)积极推动践行"两山理念"。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创新启动xx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把xx江流域打造成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新样板。发布全省首创的《xx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地方标准,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成功举办2021xx江绿色发展论坛暨生态产品博览会和第三届xx发展大会等"零碳"会议,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林业碳汇市场化交易。全域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创新设立景区景点和自然保护地监督员197人,排查各类问题1919个、整改完成率98.2%,为打造环境保护"xx样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巩固提升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强化问责警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生态文明理念。通过持续开展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xx江生态整治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营造了共同保护美好xx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从中央和省、市督察反馈的问题来看,少数地方领导对环保工作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xx生态环境好,工作可以放一放、缓一缓,"一岗双责"还未全面有效落实,导致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被上级发现并交办数量居高不下。如,近两年,我市共被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揭露6个问题,占全省的19.4%,居全省最高。其次,一些职能部门主动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协作思想,统筹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窗口期,相关部门缺乏超前对接谋划,造成项目落实即触红线的囧境。
(二)基层环保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我市地域广阔,基层生态环境问题相对突出,加上我市财力有限,环保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人员和装备不足,尤其是乡镇环保专业人才缺乏,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未落到实处。同时,执法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企业违规排放时有发生,给自身发展带来一定影响。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参与度不高,基层环境保护"最后一公里"的管理瓶颈亟需打通。
(三)突出问题整治有待进一步强化。尽管我市积极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并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但一些整改难度大、成本高、综合性的难点问题整改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如,太xx典型案例问题,仍有4.3万平方米的年度拆除任务。老区县城雨污分流点多面广,未实现治理全覆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不彻底,县级自然保护区建管不规范等问题仍需改进,整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四)环保科学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地处山区,自然资源独特,环境问题存因复杂,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技术要求高,目前还缺乏一支本地化专业性强的科研队伍,能够对生态系统研究进行系统评价,对规划、保护、战略等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针对环境要素保障和污染防治技术,有关部门尚未建立科研体系,前沿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还没有取得突破进展。
(五)生态产品价值有待进一步转化。目前我生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产品少、规模小、落地难、见效慢仍然突出,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生态价值核算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还需健全完善。"田园徽州""村落徽州"等一批品牌影响力仍需强化、拓展。生态发展的红利尚待释放、惠及更多群众。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将环保工作纳入总体布局,深化环保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厘清部门职责,"多规合一"、统筹协作,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加强对湿地公园及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唤醒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动保护xx山水,维护自然生态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二)夯实基础,持续加强基层力量建设。以"能力作风提升年"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基层环保执法监督力量。健全完善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考核奖惩机制,不断推进人员优化,织密织牢网格化管理防护网。利用现行的《村规民约》,推动基层环境治理,打造乡村振兴新样板。
(三)严格执法,积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环境问题的执法监督工作,争当生态环境保护排头兵,推动污染防治从攻坚突破向拓展提升转变。当前,尤其是要继续坚定动真碰硬的决心,确保太xx问题以及各类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加大设施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生产、运输等各环节的环保措施,有序推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四)强化研究,努力提升科学防控水平。要结合xx实际,加强政策、技术研究,全面推进能源、产业、交通等各领域减污降排。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为"双招双引""头雁回归"项目落地畅通渠道,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环保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实现固废资源有效利用转化,全面提升环保制造、环境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坚实保障。
(五)改革创新,加快转化生态产品价值。充分发挥xx生态环境优势和自然禀赋优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经营开发路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进核算结果在生态保护补偿、经营开发融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围绕实现碳中和目标,适当发展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逐步对工业企业进行能耗技改,形成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向绿色低碳转型。
关于革命老区全面振兴示范县建设金融要素保障和创新方面的调研报告
根据政协澄城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围绕革命老区全面振兴示范县建设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金融中心成立了调研组,围绕金融要素资源保障和创新创业活力两个方面进行了调研,下面从目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浅谈。
一、基本情况
(一)地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融资担保公司。3家小额贷款公司近几年来经营情况均不太乐观,连续3年均无新增贷款,公司主要以清收不良贷款为主,其中1家小贷公司已面临注销;1家融资担保公司,2006年注册成立,2016年政府开始参股,止2020年3月,政府累计出资5300万元,持股53%,公司转型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二)金融要素保障和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出台了《澄城县民营企业纾困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由政府出资的民营企业纾困资金,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为规范资金使用,印发了《澄城县民营企业纾困资金实施细则》,由工信、文旅等部门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具体由国有控股华冠融资担保公司负责运营,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银行对企业放贷信心不足、企业用款的周期额度和银行贷款期限额度不匹配、企业民间借贷不规范、社会资本投融资不活等问题,有力激发企业活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稳增长。
2.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今年5月,设立了澄城县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全方位为银行、企业搭建平台,帮助企业轻装上阵、放手发展;联合人民银行澄城支行在服务中心设立了"四贷促进"金融服务站,为企业提供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四个方面的金融服务,针对性地推出"能感知、有温度、见效果"的信贷产品,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等工作,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力解决县域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扩大规模、行稳致远。融资服务中心和"四贷促进"服务站的设立,标志着澄城县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3.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实力。为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用,我县精心谋划,多方筹措资金,2016年出资4900万元,占股49%,参股华冠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加大公司注册规模,增资400万元,占股53%,控股华冠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目前公司已与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安银行渭南分行、惠民村镇银行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澄城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澄城支行的合作正在有序推进。
4.积极搭建"政银企担"合作平台。今年5月,金融中心联合人行澄城支行在陕西(澄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召开了"政银企"对接暨金融政策宣讲会,在经开区设立了金融服务站,西安银行渭南分行、县域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就各自信贷政策有针对性地向在场企业进行了宣讲和推介,各金融机构与企业负责人开展了现场互动,气氛非常热烈,最终银企双方达成合作意向10份,现场签约金额共计2亿余元;6月,工信局牵头召开了"政银担"对接会,有力地促进了民营融资服务中心、华冠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力度;金融中心还邀请了渭南金融超市负责人和市级金融机构负责人来澄开展"一企一策"对接活动,将金融机构引进我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鑫诚大唐畜牧有限公司等企业,围绕企业发展需求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了解企业痛点、对症下药,有力地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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