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20年是法治乡村建设开局之年,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以依法治县为总揽,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
我县原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其中万庾镇XX村于2015年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但2019年省司法厅组织对被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初核,对被命名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后,XX村等4个村因和乡并村更名而被注销。目前,全县有插旗同福村、东山镇关山村、鲇鱼须镇太平村、鲇鱼须镇宋市村、三封寺镇莲花堰村、墨山村、章华镇陵园街社区、广厦社区、北街社区等9个村(社区)被保留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今年3月全省启动第九批"X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工作,我县已推荐三封寺镇三封寺社区参与评选。
被命名的各村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定期将村务、财务、政务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并以创建文明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执行选举制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治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1、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历来十分重视普法宣传尤其是农村基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每年5月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已成常态,通过结合扶贫攻坚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干部联点、扶贫济困、送法下乡等有利措施,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农业法等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七五"普法以来,全县共面向农村、社区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份,其中《法律知识手册》4万余份,《宪法》单行本3万册,《农村实用法律案例精析》5000余本,设立宣传台180个,悬挂横幅600余条,出动宣传车280辆(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48(场)次。
2、民事调处工作稳步进行。加强信息汇报交流,坚持依法办事。各村均成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发现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立即制定调处方案,并及时化解。安置帮教工作。各村针对刑释解矫人员,有明确专人开展帮教,村帮教领导小组每季度上门走访有记录。对安置帮教人员在生活上关心、在思想上重视,确保了无重新犯罪记录。
3、依法治村工作及时公开。各村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较为完善,有会议记录;按村务公开程序,并做到每季度公开一次,对重大事情做到随时公开。开展各项整治、惠民工作。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在"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村"两委"班子法治素养基本情况
为提升村"两委"干部法治素养,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部门单位采取不定期举行培训、上党课、积极参与县、乡举办的法治培训班等方式,并邀请普法宣讲团到村讲座,结合发生的具体法治案例"以案释法",培养村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并在工作中要自觉用法守法,运用法治途径化解矛盾,各村还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形势要求,在涉农扶贫领域,基层村干部易发职务犯罪的情形以及相关法律对常见职位犯罪的立案标准及量刑规定,并强调在工作中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谋划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
经过长期努力,各村民爱国守法意识不断增强,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不断牢固,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和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特色及亮点
1、法治建设工作有较大进展。如宋市村、莲花堰村、华一村、兔湖垸等村,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抓住机遇,将传统文化与法治元素相结合,在美丽乡村风景中突显法治文化。
2、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加强,部分村率先完成了法治阵地建设,如三封寺、治河渡、注滋口、东山等乡镇的部分村(居)法治阵地建设较完善,有法治广场、法治图书室、固定的法治宣传栏等。
3、法治活动带动村民普法。各村利用村委会乡村大舞台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文艺汇演节目,举办广场舞大赛等活动,宣传法治精神。
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村干部法律素质仍有待提高。村干部法治思维虽然较之过去有很大提高,能够懂得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但仍有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知识水平和各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部分群众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群众的法律水平比较低,法治观念比较淡薄。
2、缺少激励保障机制,难以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工作负荷大、工作待遇低、工作没有奔头等原因,导致许多村干部思想压力大,对工作缺乏信心,热情不高,干劲不足。另外,由于村里经济困难,投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经费较少。
3、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经验不足,需加强各村之间交流学习,特别是已被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树立典型,及时总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质量的对策和建议
1、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X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落实经费保障。乡镇(街道)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必要投入。
2、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加强法治阵地建设,落实法治建设"七个一",既:有一个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栏每年内容更新不少于4次;有一个法律图书室(角),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藏书种类不少于5类,总数不少于50本,法律图书定期更新。有一所村(居)民法治学校,每年组织开展村(居)民法治学习不少于2次。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村(社区)级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确保村(居)民知晓。有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室,有一个人民调解室,功能完备、设施健全,有效发挥作用。有一个以上以法治为主题的公园或广场、长廊、景区、院坝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
3、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确保创建工作有部署、有培训、有考核。组织、宣传、政法、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抓好创建工作。
4、按照《X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已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跟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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