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县级工会在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指导,探索县级工会经审工作新途径新办法,X市总工会经审办针对当前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现状,对全市范围内县级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展开了调研。
一、县级工会经审组织情况
(一)县级工会组织建设情况。我市12个县(市)、区工会中,全部按照经审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三同时"的原则组建经审会,组建率达100%;所有县(市)、区工会按照"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的原则选举经审委员,达标率达100%;有11个县(市)、区工会经审会主任按县级工会副职配备,占91.7%;所有县(市)、区工会82名经审会委员中,审计、财会专业人员占60%。各县(市)、区工会在经审会的组建、经审干部的配备方面,切实做到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为推动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县级工会制度建设情况。各县(市)、区工会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下发的各项制度。积极落实市总工会制定的经审会主任年度述职制度,坚持每年向同级工会党组汇报经审工作,积极争取工会领导的支持,增强做好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12个县(市)、区工会中,都根据要求,执行了全国总工会8个审计操作规程,制定了内部会议制度或议事规则,制定了对下一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同时,市总工会每年对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目前我市有11个县(市)、区工会经审规范化建设达到A级单位,达标率占91.7%。通过不断规范完善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制度,创新经审工作方式,建立起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县级工会经审干部培训情况。各县(市)、区工会根据《X市工会经审干部2011-2015年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积极组织经审干部参加由市总工会举办的经审业务培训,同时选派经审干部参加省总工会、省市内审协会举办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提升了经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县级工会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11年,各县(市)、区工会对市总工会提出的64条审计整改意见,整改55条,整改率达86%;2012年,提出的40条审计整改意见,整改37条,整改率达93%;2013年,提出的52条审计整改意见,整改49条,整改率达94%;2014年,提出审计意见49条,已整改47条,整改率达到96%。审计整改率逐年提升。各县(市)、区工会在积极整改落实上级工会整改意见的同时,还通过建立"特邀审计员"制度,借助社会审计力量,不断加强对乡镇工会、基层工会进行计拨工会经费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构建经审监督工作的新格局,实现充实审计队伍与提升审计公信力的"双赢"。
二、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经审组织不够健全。一是县级工会经审会主任绝大部分是由同级工会副主席兼任的,由于他们本身分管的工作比较多,没有过多的精力过问经审工作,致使经审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二是受内设机构编制限制,大部分县级经审会未设立经审办公室,有的只是配备了兼职的经审干部,致使经审工作开展不够规范。
(二)经审工作制度建设亟待加强。近年来工会经审工作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还需要不断完善。经审工作制度本身还存在缺陷,缺乏刚性、强制性,对不接受审计监督或经审监督不力的,缺少制约措施和问责手段。另外各地制度建设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县级以下工会经审组织,存在上级有章不知道遵循、本级又无章可循的现象,导致经审监督出现随意性、盲目性,造成审计监督职能缺失。
(三)经审工作水平不高。虽然各县(市)、区工会的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在逐年提高,但和政府审计部门工作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审计部门在对同级县(市)、区工会进行审计时,往往会发现内部审计人员未发现的问题。
(四)不同地区经审工作开展不平衡。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平衡,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开展、经费保证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导致总体的审计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五)部分基层工会经审会未发挥作用。部分基层工会的经审会形同虚设或经审委员没有发挥作用,存在有组织无人员,有人员无制度,有制度无内容,有内容走形式的情况,甚至存在未设立工会经费专户的情况。县级工会对此类基层工会的审计往往无法正常开展。
(六)经审干部整体素质还须提高。工会经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经审干部没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就难以有效开展工作。近些年来,各级工会虽然加大了干部培训工作力度,但经审干部队伍仍然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少,一些兼职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业务知识缺乏、专业水平不高,因而常常出现"不愿审、不想审、不敢审、不会审"的情况。
三、对加强县级工会经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经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经审干部是经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前提,县级工会应积极争取本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的支持,落实经审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经审干部。并保证有一定比例的经审委员具有审计或财务专业知识,同时建立和完善"特邀审计员"制度,不断充实工会经审力量,从而确保县(市)、区经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经审干部业务素质。经审干部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质量的高低。因此,经审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上级工会应定期举办培训班,分批次地组织县(市)、区工会经审干部学习新的财会、审计知识。并组织经审干部到政府审计部门或审计机构学习、参与审计工作,掌握政府审计的审计尺度、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将政府审计的工作模式在各县(市)、区工会加以推广,从而将县(市)、区工会经审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三)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工会应当组织人员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工会法》、《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及时划拨工会经费,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健全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工会经费专户,对工会经费进行专款专用,并规范使用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