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调研报告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调研报告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旗各镇、各成员单位迅速行动,在组织领导、立体宣传教育、规范线索核查、推进打击整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摸清养老诈骗的详细情况,特对养老诈骗表现及特点、受骗原因及打击整治方式等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具体预防措施,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养老诈骗的表现及特点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此类养老服务诈骗案件,而且涉案金额巨大,手法多样、五花八门。一般养老诈骗线下居多,通过组织团队活动,更容易引发群体效应,根据不完全统计,养老诈骗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以提供"服务"为由,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骗局。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以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由,引诱老年群众加盟的骗局。以投资养老公寓、酒店或投资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三)以提供"养老产品"为由,引诱购买服务的骗局。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
(四)"投资养老"骗局。骗子会先在公园、超市、小区等老人聚集的场所给老人灌输养老投资的概念。接着通过组织旅游、参观、讲座、赠送礼品等手段博取老人的信任。然后告诉老人他们有个"养老服务"的项目,"投资一定金额后,不仅可以享受利息,还能获得北上广、苏杭等宜居大城市的房屋居住权,投资越多,福利越好"。对于老年人而言,这种方式表面看起来一并解决了投资理财和养老享福的问题,但实际上所谓的"养老服务"项目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骗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空头合同,利用话术和PS图片进一步诱导老年人,掏空他们的养老钱包。
(五)"以房养老"骗局。骗子会以"房本在家无用"等类似话语为借口,诱导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公司,每月还可以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不耽误老年人自住或租住,实际上,骗子会将老年人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后续,当入局老人数量变少时,骗子就会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贷款公司和职业放贷人的债务催收,乃至被逼卖房还债。
(六)"投资返利"骗局。骗子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现场发放粮油米面,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这种骗局完美利用了老年人的"占小便宜"心理,从本质上看,还是骗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
(七)"养老银行"骗局。有部分公司在注册时将公司名称注册为"某某某养老银行有限公司",并在线下租用场地,打出"养老银行"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但实际上,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八)冒充亲朋好友的骗局。诈骗分子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及通讯录信息,混淆视听,打着急需用钱的幌子(例如:xxx住院、出车祸、做手术等),抓住人性的软肋,让老年人向其或其提供的账户里转钱。
(九)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的骗局。诈骗分子冒充某购物平台客服或物流客服,谎称老年人购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包裹丢失,需要给老年人退款赔偿,有些老年人不懂如何操作,诈骗分子便会手把手教其如何操作,甚至让老年人在各大平台进行贷款,将钱转入他们提供的账户。
(十)冒充公检法人员的骗局。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打电话表明身份(我是某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编造涉嫌银行卡洗钱或以账户异常资金不安全等情况,要求其将名下账户所有钱款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这些手法的特点有两类,一类是以虚假身份取得被害人信任,利用被害人错误认识实施欺骗行为,使得被害人错误处分财产。另一类是利用小恩小惠取得被害人信任,虚构虚假投资项目欺骗被害人处分财产投资。两种手法都是基于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了事实,隐瞒了真相,利用了被害人的错误认识实施的欺诈行为。
二、受骗原因分析通过对养老诈骗案例的分析,老年人被骗主要有一下几方面原因:
(一)老年人防范意识不足。一些老年人针对养老诈骗防范意识较差,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严重不足,对新型诈骗手段缺乏了解,难以有效辨别诈骗行为。多数老人们对于投资理财风险知之甚少,犯罪分子打着"以房养老"、"免费义诊"、"免费体检"、代办"养老保险"的宣传政策,宣称投资没有任何风险,老人们便信以为真,有的老人认为"我不使用智能手机,我不会被骗",认为"免费领取鸡蛋、日用品、蔬菜"等登记个人信息没有损失,这种掉以轻心的想法都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二)老年人防诈骗认知有限。大多数老年人防骗意识薄弱,防骗能力不强,对诈骗手段,特别是花样翻新的新型诈骗缺乏辨别能力在骗子的花言巧语下,很容易稀里糊涂掉进陷阱。也有部分老年人独居在家,身边缺少子女陪伴,一些诈骗团伙抓住这些老人无人陪护情感空虚的特点,专门有针对性地设计诈骗套路。利用老年人不懂法律,轻信他人的心理,实施诈骗行为。
(三)老年人存在贪图便宜的心理。如今的老年人,大多都经历过曾经的苦日子,这也是大部分老年人厉行节约的原因。但在骗子眼里,这却成为他们的实施骗局的优势,他们利用老年人的这种心理,经常采取一些扫码送礼品或者免费听课的手段来诱惑老人,很多老人领完礼品后觉得自己占到便宜,也会向其他老人进行宣传,骗子利用这种情况造势,会对邀请人数最多的老人进行嘉奖,对这些一无所知的老人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掉进骗子设好的陷阱。
(四)老年人注重身体健康,且大多有老年病。年龄越大越关注身体健康,且大多数老年人对养生保健类的产品都很感兴趣,想尝试这些东西是否能够真的提高身体机能、改善身体状况。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老年人的这种心理,诱骗老年人消费购买保健用品,甚至把产品包装成包治百病的神药,老年人经不起诱惑不停地购买,最终造成钱花不少,病未治好的后果。
三、预防养老诈骗的发生措施
(一)老人个人方面。
1.提高防范意识。接到不熟悉但能够说出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电话、短信,要提高警惕,遇到问题多和子女沟通,只要提到"钱",要第一时间核实对方身份,必要时联系公安机关求助。
2.不泄露个人信息。不在陌生、不正规的机构、网站填写资料,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
3.不贪图便宜。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
4.不轻易动钱。凡是要向陌生人或账号转钱的时候,一定找老伴、孩子或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及时报警。
5.警惕"各种讲座"。不要参加非正规组织的所谓"健康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等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6.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知名专家""祖传秘方",不轻易购买所谓的"特效药""进口药",以防陷入骗局。
7.去正规机构办事。老年人有病要到正规医院去看,买药要到正规的药店去买,征婚要通过自己信得过的亲友和正规的婚介所去征,谋求工作要到正规的中介所去找,出版书籍要到正规的出版社去洽谈。
8.微信、支付宝、网银不放太多钱。不能熟练操作网上支付平台的老年人,建议不要在微信、支付宝内绑定银行卡,只存少量零钱,银行卡尽量不开通网上支付业务,避免受骗后造成大量损失。
9.安装国家反诈中心软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软件,能有效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老年人平时要多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各类诈骗手段,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如有发现自己受骗,及时报警处理。
(二)成员单位方面。
1.强化宣传发动。宣传诈骗手段增强老年人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保护老年人的"钱袋子"。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公告,制作反诈宣传动画,推转防骗知识。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推广国家反诈APP等形式,深入社区、广场、商户等老年人聚集区域开展宣传,重点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权益的各类诈骗手段进行揭露宣传,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提醒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个人信息,引导老年群体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切实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2.畅通举报渠道。在旗专项办、各镇、各成员单位设立并公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各镇、各成员单位及时向旗专项办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要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在公众号上公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举报热线,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发现线索,及时整治养老诈骗行为。
3.开展重点排查。由市场监管局对重点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涉养老诈骗行为。一是对辖区内写字楼、沿街店铺、小区底店等场所登记的涉养老、养生等经营企业主体进行扫雷拉网式排查,重点但不限于对"养老""养老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及保健品店、养生馆、足浴店、艾灸店、汗蒸馆、按摩店等涉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向老年消费者推销食品、保健品、伪高科技产品,并对产品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按照《价格法》查处涉养老商品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加大涉养老用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营店)监管力度,重点打击社交电商、养生保健、消费返利、拉人头发展下线等传销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经销商等主体实施的夸大产品功效、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违规直销及传销涉老用品的行为。积极处置投诉举报线索,防范、化解涉传维稳风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合力打击整治。加大案件线索查办力度,公安机关紧盯案件线索,全力提升案件侦办质效,尽早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应积极采取有针对性治理举措,加大对养老诈骗类案件线索的摸底排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持续强化介入调查、引导取证,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审判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审结涉养老诈骗案件,严肃惩处养老诈骗罪犯,在社会上形成惩治养老诈骗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强化监管力度,旗专项办要及时跟进线索办理进度,督促尽快办结,严打一批相关犯罪,全力打掉诈骗黑手,追回受损钱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推陈出新,规范联合机制,常态推进养老诈骗案件的高质高效及时办理,切实依法维护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