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制度汇编-29篇(第2/5页)
2.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工情况书面报告机关党委;选出的委员、书记报机关党委批准。
3.支部委员会开始履职。机关党委下发批复后,党支部开始正式履职,同时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情况。有关改选资料由党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待保留一段时间并经上级许可后销毁。
4.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存在部分候选人落选情况,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落选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委员补选
因各种原因,支部委员在任期内出缺的,按支部大会选举办法,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工作纪实制度
为确保党支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党支部活动实行工作纪实制度,进行台账式管理。做到事前有详细计划可循、事中有规范记录可看、事后有档案资料可查。
一、工作台账类别
党支部实行"一册、一本、一列"台账记录制度。"一册"指的是《党支部工作记载册》,"一本"指的是《谈心谈话记录本》,"一列"指的支部自我建立的党建工作系列资料。党员个人做好《党员学习笔记》的记录。
二、系列资料设立
为便于统一格式,支部党建工作系列资料按照"名册、档案、资料、计划、综合"等五类内容设立。各支部也可在此基础上增加自己特色的内容。
①名册资料: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年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本支部干部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及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众座谈会和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等。
②档案资料:年度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登记表、党费收缴档案、换届选举档案、上级发文档案、支部文件档案、转入转出党员介绍信、奖励处罚资料(含各种奖惩表格和照片等)。
③学习资料:党员学习、宣传资料等。
④计划资料: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总结)、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员学习教育计划、专项工作计划(专题活动)等。
⑤综合资料:支部书记年度述职材料,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巡察检查问题整改、各类综合活动等资料。
三、台账工作要求
支部工作台账的建立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其他委员协助。组织委员不在时,转由支部书记负责或由支部书记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台账的记录要及时、规范、齐全、真实,不得马虎、拖拉。各种资料的归放也应及时、有序,便于查找。
年度工作结束后,应将年度工作有关资料装订成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一切资料,由支部组织委员保管;转正之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其中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入党志愿书、政审(外调)材料等需转交人事部门归档,其他材料如个人书面思想汇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和群众座谈会汇总意见等,应由支部负责归入名册资料夹。
工作台账要专柜存放。组织委员变动时,应将所保管的材料台账进行移交。
党小组的工作纪实参照支部台账管理办法执行。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着力解决党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一、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二、实施步骤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一)会前准备
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主题,并提前7日向机关党委报告。二是引导党员端正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性,联系实际检查自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撰写发言提纲。三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党小组)内每个成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四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五是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提前将会议安排通知本党支部(党小组)与会人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党员要进行重点剖析,以达到解决党员个人问题、普遍教育大家的目的。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会后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小组在7天内、党支部在15天内向机关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四)有关要求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组织生活会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十二月份或春节前,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各支部对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表报机关党委备案。
党组会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原则。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按法定和民主程序进行议事决策,确保正确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党组议事决策内容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组讨论的议题上会之前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要坚持讲实话、讲真话,畅所欲言,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的重大事项,做好新党员的培养、发展和党员的表彰、处分等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重大改革发展稳定的思路和举措;酝酿讨论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部署和拟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
(四)研究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任免、推荐、培训、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五)制订修改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财务开支审批管理等工作制度;
(六)审议规模较大的基建工程、维修等项目以及金额较大的财、物等问题;
(七)审议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年度计划和职工代表大会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八)研究制定党组的重要文件,审议以党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九)其它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程
(一)召开时间。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会议召集。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由党组书记指定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三)议题确定。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经党组书记同意后确定。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进行充分讨论。
(四)参会人员。党组会议须有半数(含)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成员到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应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成员参会。
(五)会议表决。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及最后决定。重大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
(七)组织落实。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要责成有关部门传达贯彻,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指定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和在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汇报。党组书记要经常检查了解党组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各位成员之间在分工负责基础上,要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四、议事纪律
(一)坚持回避原则。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二)坚决执行会议决定。党组的决策一经作出,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坚持保密制度。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的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五、议事监管
(一)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决策事项和执行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对所分管范围贯彻执行决策事项履行监管职责。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自觉遵守集体决策制度和推进决策执行,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对项目选报、干部任免、奖惩及财务支出等事项,除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外,要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局机关学习制度
为加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促进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资料
学习资料由办公室提前准备,范围如下: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领导讲话。
10、事关x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市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11、x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形势任务教育。
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二、学习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和时间情况,适时组织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超过两小时,机关集中学习,并实行签到制。
三、学习形式
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安排的学习资料,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每月集中进行一次专题讨论和学习交流。
四、学习登记
机关各科室要建立学习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资料、人员的落实情况和交流、研讨的情况。个人要有学习记录,每人每季度撰写1篇学习心得。
五、学习汇报
每半年结合工作总结或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汇报个人理论学习体会及收获状况,自觉接受监督。
六、学习检查
办公室对参加学习情况和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将结果记入学习档案。各科室对所属人员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督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七、学习考核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考评,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各科室本年度学习状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状况。并将考核成绩作为创先争优评比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评议目的: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二、评议对象: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共产党员。评议活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经报机关党委同意,并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可不列入评议对象;支部党员大会在讨论通过拟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表决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时,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收到留党察看以上的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或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三、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思想情况,主要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政治学习是否自觉,道德品质是否端正,利益关系处理是否恰当,精神状态是否高昂。
2.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热爱本职,对待工作的热情和工作标准高不高,接受任务是否愉快,完成任务怎么样。
3.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
4.表率情况,主要看共产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享受在后。
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上述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四、评议等次: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程序:
1.动员教育。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党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
2.自我评价。党员按照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总结一年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参照评议标准,自我认定等次。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根据党员的自我评议和实际表现,由党员面对面地、指名道姓地对某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评议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按本支部参评党员数的10%-15%确定,具体名额分配由机关党委根据支部年度先进等级、星级评定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优秀"等次的评定,但评分不作限制。预备党员只参加民主评议,不参加等次评定。
5.组织确定。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党员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意见和党员的实际表现,对每个党员的优缺点作出评价,提出对党员民主评议拟定的等次,报机关党委审批。
6.通报情况。把评议结果用公开方式进行通报。
六、时间安排:评议活动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年度考核、总结工作、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机关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七、结果运用:
1.对评议达到优秀等次的共产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填表存入个人档案。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年度评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各支部可在年度考核中,推荐其为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人选。
2.对不合格党员严格按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合计在45%以上的党员或不合格票超过30%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告诫谈话。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主要途径。"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是党支部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确定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办法;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民主评议党员;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有关要求。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会议内容要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4.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议事程序。
①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议程等。
②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③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④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⑤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⑥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工作;每月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的思想动态分析;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召开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支委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内容应由专人在支部工作台账上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1.会议次数。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有关要求。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上,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会后,要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党课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含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除参加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安排的党课教育外,党支部还应自己组织党课教育,由委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讲课。
2.主要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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