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全套机关制度汇编(第2/16页)
(三)公务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加强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公务接待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严格年度预算执行,实行预算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年度预算。
第九条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和管理。
XX市医保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市医保局档案工作,根据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的种类
(一)文书档案
文书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由局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在相关工作完毕后及时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于次年3月底前移交局档案室。
1、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底稿。
2、上级机关的发文或领导对市医保局的重要批示、批文、批转和意见。
3、平行部门来文的请示、函等文件。
4、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
(二)财务档案
财务档案由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财务人员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财务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等。
2、会计帐簿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明细账,总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及外事的会计账簿等。
3、财务报表和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专业资料等。
(三)业务档案
业务档案由相应业务经办部门负责整理立卷,并编制档案保管清册,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局档案室。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各项工作的原始真实性,内容完整、准确。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含原始材料复印件,采用复印材料应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特殊要求的文件材料可以增加份数。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禁止用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纯蓝墨水、彩色笔等不耐久的字迹书写。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按归档要求进行规范的整理装订、统一分类编码、标识保存期限。
5、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的,档案室不得接收。
三、档案的管理
1、档案室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等。
2、档案管理必须坚持全宗管理的原则。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为一个全宗,同一个全宗的档案不得拆散,不同全宗的档案不得混在一起,并应建立全宗卷。
3、档案室应做到库房、办公室分开。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4、库房要安全适用,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鼠、防磁化等措施。
5、档案库房应建立检查和清点制度,定期做到账、物相符,库藏档案发生变化时应记录说明,对破损和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和做其他技术处理。
6、库房应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检查库房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查隐患。
四、档案的鉴定
1、对已无保存价值的应进行审核,需继续保存的应重新划定保管期限。
2、保管期限已满且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局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清册须永久保存。档案销毁必须实行两人以上监销。
五、档案的利用
1、调阅档案资料,需填写调阅档案登记表经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方可调阅。
2、归档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复制、不外借;如确因需要,必须办理复制、外借审批手续。
3、借出人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剪辑、涂改、污损、伪造。
六、附则
1、局机关各科室的档案管理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整理和归档。
2、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市医保局保密工作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相关规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并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保密员。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泄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中传递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出入公共场所;要时刻提高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三)加强保密文件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和保管,一律由保密员负责。
(四)秘密文件、资料要单独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严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外出。
(五)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及时交保密员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六)保密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凡需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必须交回办公室,由办公
室按程序进行统一处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由2人同时在场,并履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七)凡不宜公开的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八)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九)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十)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涉密材料一律在保密室保密机上处理,禁止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放和处理涉密文件、资料。
(十一)加强通讯工具使用保密管理,涉密人员不准使用他人赠送的手机,不准将手机带入涉密会场,不准在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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