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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医院管理制度(11大类14万字)(第10/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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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教育对象为职工、患者及家属。

3、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国家的各项卫生法令和地方政府有关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

(2)对常见的各类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如病毒性疾病、细菌性传染病、寄生虫病有关的传染源、传播途径、防治方法及疾病的疫情报告,隔离、消毒等知识进行宣传教育。

(3)宣传当地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着重宣传心脑血管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外伤、常见肿瘤等疾病的防治知识。

(4)宣传妇女各种常见疾病的防治知识,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意义及优生优育等政策。

4、健康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利用橱窗、专栏、电视电话、宣传手册、院报以及采取单科咨询、综合咨询、门诊咨询、临床咨询等形式,进行候诊健康教育、门诊健康教育、住院健康教育、随诊健康教育。

科技兴院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院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提高"的战略决策,推进医院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不断开拓创新,争取用3-5年时间努力把我院打造成一流品牌专科大医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制约我院发展的人才梯队建设、硬件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等突出问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认真贯彻科技兴院战略方针,加快促进科技兴院的建设,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使科技兴院建设有序高效开展,我院成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春文;副组长:朱俊芳、陈怡文。

成员:刘柏辉、鞠芳、曾忠、邝光志、刘春云、钟万、罗一钧、肖南昌、蒋旭梅。

三、目标任务

1、根据我院及科室特点,用3-5年的时间,呼吸科要分成7个学组,即呼吸重症监护学组、气流阻塞性肺疾病学组、肺部感染性疾病学组、职业性肺病学组、肺癌诊断学组、支气管镜介入治疗学组、睡眠呼吸疾病诊疗学组和肺部弥漫性疾病学组。每个学组要培养1-2名学组带头人,学组带头人侧重于在临床上紧跟本学组的最新进展及热点,能引进的技术立即引入,无条件引入的技术长期跟踪,等时机成熟时再引进,力争做到呼吸系统疾病的诊治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

2、结核科要在经纤支镜灌药、球囊扩张、微波治疗基础上,下一步争取开展冷冻治疗支气管狭窄及经皮肺穿灌药治疗空洞型肺结核的新技术。要把目前只能开展简单的病变活检、刷检,向下一步开展针吸、经纤支镜活检项目目标迈进,以提高肺结核诊治的医疗服务能力,使我院在结核病特别是耐药结核、重症结核的诊断、治疗水平处于省内先进市内领先。

3、外科要在治疗肺结核具有手术疗效确切、术中出血少、术后并发症少和术前术后规范抗痨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大做强,下一步要对肺癌患者采取规范化手术治疗和多学科综合治疗的策略,降低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改善肺癌生存情况及购置电视胸腔镜,对慢性阻塞性等一些终末期肺部疾病的患者,开展电视胸腔镜下肺减容术,可明显降低手术风险,改善呼吸功能,做成我院特色和品牌,同时着手肝胆外科的建设,并通过3到5年的发展,培养一支肝胆疾病外科诊治的技术队伍,能独立开展各种普外手术,在肝癌晚期介入治疗、腹腔镜肝胆微创和肝硬化门脉高压外科治疗形成特色。

4、新成立的肝病科,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有突破"的发展思路,通过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及肝病诊疗仪器,争取2009年本科在各种急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功能衰竭的诊疗水平达市内先进;通过技术培训及专家指导,开展早中期肝肿瘤的超声刀治疗,2010年通过进修学习开展肝癌的肝动脉栓塞、脾功能亢进的脾动脉栓塞等介入治疗;通过自身的努力并借助超声刀进一步提高早中期肝癌及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重症肝炎、肝功能衰竭的技术水平。通过不断的总结临床经验及积极参加各种国内或世界肝病权威的知识讲座及培训班,力争在2011年使我院肝肿瘤、肝功能衰竭及介入治疗水平达到省内先进市内领先,争取五年内使我院肝病科在赣州市及周边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5、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是我院争取用3-5年时间,培养出一支能够实现科技兴院的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0%以上,其中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人数分别占卫技人员的比例至少达到20%、48%、35%。医院为各科室至少培养一名学科带头人。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医院注入新活力。

一是我院力争用3年时间引进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8人,副主任医师10人,二是加大力度培养本院人才,本院人员要通过继续教育和在职教育提高学历,加快晋升晋级的步伐,争取用3年时间,中专卫技人员要拿到大专学历,大专学历要拿到本科学历,本科学历要拿到硕士学位。对在职研究生拿到学位者到单位报销50%学费,三年以内本院至少要20%卫技人员相应晋升晋职。三是强强与上级医院联系,建立帮扶机制。我院主要以"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方式挑选科研骨干,上送到国内著名医院如北京佑安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广州呼吸病研究所、广州中山三医院等院进修培训,同时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到我院进行学术讲座、坐诊及传授新技术等活动,提高我院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全面加强硬件环境建设,努力打造一流的医疗设备。

按照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建设规划目标,在大力加强人才队伍、激励机制、精神文明等软件建设的同时,通过开源节流,量力而行地加强硬件建设,以完善诊断技术,提高诊断水平,促进新项目新技术开展为目的,力争装备起必要的一流的医疗设备,我院在2008年已购置全省第一台HIFU-2001豪化型高强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美国索诺声公司产Sonosite-plus彩色超声系统、国内先进的SB多功能型肝病热疗机、国际先进的TDS型亚健康检测系统、国内先进的支气管镜影像信息系统、国内先进的US-2020豪华型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内镜工作站、脑脊液分析系统的基础上,2009年将购置电子胃镜、诊断性纤维支气管镜、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PCR)、人工肝支持系统、建立重症监护室设立病床4张。2010年将购置电子胸腔镜、再添置高档呼吸机2台、无创呼吸机4台、体外除颤仪(双相)一台并建立ICU病房。以后每年将投入医院业务收入10%的资金用于硬件环境建设,使我院的医疗装备水平与本院的地位相适应。

(三)大力推进医院科技创新建设,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医院每两年要有1-2项课题通过省级验收,各科室要制定发展计划和创新规划,各科室每3-4年至少要有一项课题通过省级验收。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医院对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把其列入职工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等内容。医院特制定如下奖励标准: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作者奖励1000元,小组8000元;二等奖,第一作者800元,小组6000元,三等奖,第一作者600元,小组5000元。获得省卫生厅课题一等奖,第一作者600元,小组5000元。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作者奖励600元,小组5000元;二等奖,第一作者500元,小组3000元,三等奖,第一作者300元,小组2000元。获得市卫生局课题一等奖,第一作者奖励300元,小组2000元。专业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其他期刊每篇50元,稿费单位报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学习,提高认识。

医院通过院务会、职工大会、宣传栏等手段,进行科技宣传及学习,各科室利用晨会、周会、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宣传、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医院的中心工作就是提高医疗质量,使患者满意,从而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上报的科研课题及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认真审核、全程跟踪督促指导,确保科技工作的顺利进行及科研资源的充分利用。

3、完善制度,确保科技兴院健康科学发展。

医院的科教工作具体由医教科指定专人负责,逐步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如《科研项目申报制度》、《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科技进步成果奖励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学术论文管理细则》等;各临床科室应成立科研小组,在全院组成科研网络,使我院科技兴院工作形成由院长主管--业务副院长分管--院领导小组审核--医教科组织协调--科室具体实施的科研管理模式,从制度上保证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不行和更改实习科室。

2、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抽烟,不酗酒,不进营业性歌舞厅,不穿奇装异服,不准谈恋爱。

3、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严守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不会客,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主动陪偿。不以医谋私,不得私拿医院医疗器械、药品等公物,如有违犯,经查实,即终止实习,退回学校处理。

4、遵守请假制度: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非上班时间离开医院需经实习小组长批准;在工作时间请假一天由带教老师批准,二至三天由医务科及护理部负责人批准;四至七天由医院领导批准;八天以上需经学校批准。请假一律凭请假条,自下而上逐级审批。实习组长负责统一登记请假种类并保管好假条。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实习期学生不享受寒、暑假,春节期间应听从医院的安排。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及无故超假者,退交学校处理。

5、实习期间确需转他院实习的学生,必须有医院的接受实习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医务科、学校批准然后在医院办理离院手续。

6、各科实习结束后,填好实习手册,上交给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由组长带回交与学校验收。

临床用血输血审核制度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临床科室用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我院临床用血一律由赣州市中心血站供给。临床开展的病人自身储血、自体输血除外。

三、医院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四、检验科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临床及检验科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六、临床用血不得使用原料血浆,(除批准的科研项目外)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临床应针对医疗实际需要积极推行血液成分输血,检验科应向临床及时提出相关意见,输血委员会将不定时对临床用血是否合理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成分输血比例应当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七、病人因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须办理以下手续:

1.主管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相关的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对签字后报检验科。

2.医师应按医院规定由医患双方签署用血知情同意书

3.如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检验科提出相关意见,由临床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出外)。

4.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八、临床及检验科医务人员在收领、发放血液时,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内容包括: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期;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或条形码);储存条件。

九、检验科应禁止接受不合格血液入院,对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应拒领拒收。检验科要按规定储存血液。检验科发血时,应当认真检查领血单的填写项目,合格后方可发血。

十、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给病人输血前,应当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经核对血型、品种、规格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并将输血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为了做好赣州市医疗保险(指赣州市城镇职工、章贡区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成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和核查小组(名单如下),具体负责医保相关工作。

管理小组

组长:刘春文

副组长:朱俊芳陈怡文

成员:许德昌鞠芳钟丽玲王萍何志蓉

刘春云周观林邝光志曾忠肖南昌

皮宏蒋旭梅李以茂

核查小组

组长:朱俊芳

副组长:许德昌王萍

成员:鞠芳钟丽玲何志蓉皮宏

2、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医保的各项规定,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务必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出院指征,严禁"挂床住院"、"请假住院"、"住家庭病床"。违者将按照医保管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医保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最迟在三天内)将本人医保证、IC卡交出入院处,同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医保证上的相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避免冒名顶替住院现象的发生。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扣罚金100元。

5、在未确认新入院的病人是属哪一类人员的情况下,医师用药时就应该选择既是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又是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今后对待新入院的医保参保人员,在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之前,如果医师使用了非医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该药品或医用材料的费用由责任医师承担100%;在其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之后,医师在未填好《医保自费项目告知签字记录单》的条件下使用了非医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由责任医师承担100%相关费用。

6、医院门诊收费室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结算窗口,窗口上有明显的标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患者出院时医药费用的结算和核报。

7、严禁把交通肇事、孕妇生育、计划生育、公(工)伤、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性病、违法犯罪行为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补偿范围。

8、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应认真审查病历及各项诊疗措施,及时纠正漏错及违规行为,确保病人检查治疗、用药与病情一致。

9、合理检查合理用药:①严格按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单项检查、治疗或医用材料≥260元的项目;超过两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项目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②严格控制病人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及购药,如病情需要,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并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情况下可电话请示执行,之后补办手续。③病情所需新、贵、特药品的使用,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④如病情需要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或医用材料或检查治疗项目;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和单药或治疗费用日均超过150元项目,需经科主任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执行。⑤认真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⑥病人出院带药量普通病7日量,针剂不得带出。⑦使用多种抗生素、多种生物制品的,多次、反复做大型检查的,都必须在病程记录上写明理由。严禁"开搭车药品"、"开搭车检查",严禁无医嘱用药或检查,做到医嘱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简称:"三单")相符,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财务科配备专人负责医保、住院病人的医疗信息统计与管理工作,每月上报一次医保住院病人信息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1、医务科派专人(皮宏)对住院医保病人的诊疗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督查,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12、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标准

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个人现金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一个年度内总量控制在30%以内。

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指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外的自费医疗费用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一个年度内控制在15%以内。

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占用药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④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

⑤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定额2010年标准综合类住院人次3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2600元;肺病住院人次14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5500元;肝病重症住院人次1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35000元;肝病普通住院人次50人,人均次定额标准5000元。各病人住院总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师负责把握及根据病情进行合理调控。

13、章贡区职工、章贡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标准

①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以外的个人现金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本年度内职工医保总量控制在30%以内,居民医保总量控制在60%以内;

②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以外的自费医疗费用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在本年度内控制在15%以内;

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占用药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④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60%以内。

⑤参保人员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专科病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6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400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240000元;专科病种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5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200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100000元;综合病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4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280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112000元;综合病种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年核定年度住院人次标准为50人次,医疗费用人均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1250元/人次,年度定额为62500元。各病人住院总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师负责把握及根据病情进行合理调控。

14、医保患者如需转院,必须遵守医保患者转院管理规定,由各级部门严格审批。

15、门诊用药:按照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药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药量,最长不超过4周药量的原则给药。

16、医保《药品目录》内西药备药率要在75%以上,中成药备药率在50%以上。

17、居民医保的每次门诊费用或者每次住院费用必须由我院收费人员及时填写到医保证上的"医药费用记录"栏中。

18、医保慢性病门诊(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艾滋病)必须按慢性病相关要求执行,每年门诊统筹基金定额标准为肺结核病1000元、慢性活动性肝炎3000元、艾滋病3000元,如年度超出统筹基金定额标准,超出部分由经管医师承担50%费用;医保慢性病门诊开具的药物必须为医保局认定的慢性病用药目录范围;医保慢性病门诊办理流程:医师在门诊进行相关检查,按诊断标准作出诊断,对符合条件病人到挂号室领取医保慢性病门诊审核表,经治医师填好表(要注明是赣州市职工医保还是章贡区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后将审核表肺结核病交曾忠主任、慢性活动性肝炎交周观林副主任、艾滋病交朱大庆医师,慢性病审定小组于每月20日左右进行审定后交医保局审核。

19、罚则:医院将每季度统计各科室医保统筹基金使用情况,按每个患者平均核定统筹基金数×本季度在该科出院医保病人总数,超出定额标准部分总额的50%将从各科室绩效中扣除;每人次药品费占医疗总费用比例>60%,每人次目录外药品及自费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范围,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给予经管医生罚款50元,科主任罚款1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1、为了做好赣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成立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及核查小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

管理小组

组长:刘春文

副组长:朱俊芳陈怡文

成员:许德昌鞠芳钟丽玲王萍王贞刘春云

周观林蒋旭梅邝光志曾忠肖南昌皮宏李以茂

核查小组

组长:朱俊芳

副组长:许德昌王萍

成员:鞠芳钟丽玲王贞皮宏

2、在出入院处设立新农合接待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具体负责参合农民入院接待及出院结算工作。

3、全体职工必须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及规定,并向就医农民宣传。

4、新入院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一定要认真询问患者是属医保参保人员,还是属新农合人员,还是属自费人员,要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最迟在一周内)将本人农保相关手续交出入院处,同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农保证上的相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避免冒名顶替住院现象的发生。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扣罚金100元。

5、在未确认新入院的病人是属哪一类人员的情况下,医师用药时就应该选择既是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又是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今后对待新入院的农保参保人员,在其办理农保住院手续之前,如果医师使用了非农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该药品或医用材料的费用由责任医师承担100%;在其办理农保住院手续之后,医师在未填好《农保自费项目告知签字记录单》的条件下使用了非农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由责任医师承担100%相关费用。

6、合理检查合理用药:①严格按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单项检查、治疗或医用材料≥260元的项目;超过两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项目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②严格控制病人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及购药,如病情需要,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并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情况下可电话请示执行,之后补办手续。③病情所需新、贵、特药品的使用,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④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和单药或治疗费用日均超过150元项目,需经科主任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执行。⑤认真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⑥使用多种抗生素、多种生物制品的,多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的,都必须在病程记录上写明理由。严禁"开搭车药品"、"开搭车检查",严禁无医嘱用药或检查,做到医嘱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简称:"三单")相符,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参合农民就医提供优质服务。

8、在对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9、如因病情需要使用超出《目录》的药品,或拟选用自费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施行。自费药品的比例必须控制在15%以内,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施行的自费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自费药品的比例超过15%以上部分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生按3:7比例承担。

10、出院病人带药规定:综合病种不得超过病情所需药品3天用量,慢性病不超过病情所需药品7天用量,超过部分由经管医生承担。

11、直补窗口为参合农民办理信息登记时应认真核对其身份和相关证件,出院时应其提供详实的医疗费用清单,经管医生应为病人提供真实的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患者或家属签名的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的知情同意书。直补窗口在报帐时要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帐。

12、直补窗口为参合农民报帐时必须按规定进补偿,并及时准确填写在《合作医疗证》上。如因直补窗口审核错误,给予患者多补,该费用由直补窗口人员自负。

13、患者出院时,必须先结清住院所有费用,然后凭借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到新农合结算窗口进行审核补偿,结算窗口由专人按规定补给患者报销款。

14、收费室专职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对上月新农合病人已补偿的费用进行汇总,寄送有关的资料和报表到各县(市、区)农医局(管理中心)。并对各县(市、区)农医局(管理中心)上个月的新农合患者住院补偿款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如未到帐应及时催款。

15、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核查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及按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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