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汇编(第2/6页)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的一定公共卫生服务;
(三)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乡镇医务人员轮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医学人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四)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五)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
(六)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涉外医疗服务,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七)根据规划和需求,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八)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与X区各卫生院组成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九)开展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十)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医院的业务范围以X市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和X市X区卫生健康局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九条坚持依法治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机制,健全医院法治工作制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医院内部治理现代化。
第二十条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
第二十一条??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第二十二条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三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党总支、纪检工作
第二十三条??医院设立中国共产党X市X区人民医院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总支)。医院党总支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预算绩效、"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退休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医院党总支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党总支书记1名,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党总支委员数量、党总支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党组织是党在公立医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医院设立纪检委员(岗位),纪检委员在医院党总支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三)开展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第二十七条??医院党总支书记是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纪检委员是直接责任人。医院纪检委员数量以上级纪委批复为准。医院纪检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纪检委员任期与医院党总支任期相同。
第二十八条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设立党总支办公室,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节??医院领导班子
第二十九条??医院设院长1名。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总支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副院长职数按相关规定配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医院设置总会计师1人,作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协助院长管理医院经济和运营工作。行政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第三十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举办主体的考核和医院职工的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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