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工作规范(第4/10页)
1. 议事内容
市委议事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周口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市管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理;各项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市委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其他有关全市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
2. 议事方式
市委讨论决定问题,采取常委会,全委会,党政班子联席会,四个班子联席会4种方式。
(1) 常委会
市委常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市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市委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列席常委会,其他列席人员由市委秘书长提出意见,报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各常委。常委办公室应将每位常委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进行汇总,呈送书记。
市委常委会的议事范围:①对由市委全委会决定的事项,事先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②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③对本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作出决定;④研究分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⑤讨论通过以市委名义向周口市委的工作报告,向所属党组织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以及以市委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件;⑥对同级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的党组(党委)和其他非党组织向市委请示的问题作出决定;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⑧讨论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党组织报请市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⑨对关系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⑩讨论需要市委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委常委会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再变动。讨论干部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干部工作程序办事。市委常委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的应超过到会常委的半数才能通过。未到会常委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不同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的,应逐个表决。
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以市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二) 全委会
市委全委会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出席,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常委会确定,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委员的意见。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市委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会议需要,可由市委常委会确定有关列席人员。必要时,可召开市委扩大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可扩大到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市委各部委负责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或根据需要确定。
市委全委会的议事范围:①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周口市委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上级的重要指示;②对全市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带有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建议;③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④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⑤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⑥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议。
市委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
(三) 党政班子联席会
党政班子联席会由市委书记召集,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参加,市委主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主管副秘书长列席,必要时,可让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新闻单位列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
党政班子联席会的议事范围:①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周口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定,并研究落实措施;②研究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重大决策;③听取和讨论乡镇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④讨论决定其他事项。
(四) 四个班子联席会
四个班子联席会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和市政协主席召集,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市政府正副市长、市政协正副主席参加,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主管副秘书长,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列席,也可根据需要让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新闻单位列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
四个班子联席会的议事范围:①传达贯彻国家、省和周口市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决定,并研究落实措施;②通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③讨论关系全市全局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④听取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⑤讨论决定其他事项。
3. 议事程序
市委在议事过程中,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会议召开前,由分管此项工作的市委常委或市政府副市长提出意见,由有关部门向市委秘书长申报,由市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向市委汇报工作的单位,必须准备好文字材料,在会议前按规定份数报送市委常委办公室。市委常委办公室要根据主持人安排和程序要求,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及有关材料通知送达有关人员,让与会同志作好准备,以免会议决议流于形式或不能作出决定。会议中间一般不搞临时动议,不临时增添内容。确需市委临时讨论决定的问题,也要事先通气,让与会人员有思想准备。
(2) 会议主持人通报会议讨论决定的主要内容和议程安排,并对需要引起注意的事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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