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集中采购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经营情况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择优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全资、控股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
3、集团属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应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管理文件。
4、集团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打造统一的集中采购平台。
二、组织和职责
1、招采合约部
招采合约部是集团集中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计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并进行整体管理,核心定位是规范程序、服务业务。
--组织开展集团总部及分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对集中采购程序进行掌控,对资料完备性负责;
--汇总集中采购需求,形成集中采购计划草稿,提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按照集中采购计划执行;
--负责定期对采购监督指导小组进行工作汇报;
--负责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对接,及时提供相关信息,提出工作要求并进行规范性控制;
--组织招标代理机构或集团内部编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组织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会签;
--按照招标项目需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
2、分子公司
--形成、提交月度采购需求计划单(明确数量、质量标准、技术标准、采购方式等);
--按规定填写提报集中采购申请单;
--参与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会签;
--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协商小组、询价小组;
--参与评标;
--参与合同谈判。
3、总部职能部门
--需求部门形成、提交月度采购需求计划单(明确数量、质量标准、技术标准、采购方式、最高上限价等);
--需求部门按规定填写提报OA采购需求单;
--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会签;
--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协商小组、询价小组;
--需求部门参与评标;
--参与合同谈判;
--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参与会签,具体:
成本部和财政评审中心对接,制定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会签。
风险控制部对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投标商进行投标保证金收缴及退还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归档保管。
4、采购监督指导小组
由集团指定专人组成采购监督指导小组,小组成员应由成本、审计、招采履行监督、指导的职责。
--定期听取集团集中采购工作汇报,对存疑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负责与上级监督部门对接
--协助上级监督部门处理投诉
--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合法、合规及合理性进行监督
--对集团所有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集中采购计划
1、集团集中采购工作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原则上下月启动的集中采购项目必须列入月度计划,以便公司整体安排。
2、每周一之前,分子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形成、提报月度采购需求计划单(明确数量、质量标准、技术标准、采购方式、最高上限价等)。月度采购需求计划单见附件1。
3、分子公司集中采购需求的提报流程为:分子公司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法人--(提报)招采合约部。招采合约部只对接到各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企业情况指定部门进行采购需求的汇总整理。
4、集团总部职能部门集中采购需求的提报流程为:总部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负责人--需求部门的分管副总--(提报)招采合约部。
5、招采合约部汇总采购需求,形成集中采购计划。集中采购计划的审批流程为:招采合约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月度计划)。
6、集中采购计划需知会成本部、风险控制部等相关部门。
集中采购计划的程序要求见附件2《集中采购计划制定流程》。
7、招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后的采购方式提报OA采购需求单,并附立项文件、招标控制价、清单、图纸、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等资料,OA采购需求单见附件3。
四、集中采购方式及要求
1、集中采购方式
集团集中采购方式主要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内部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比价采购。
1.1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国家有关法规,凡属公开招标的范围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原则上,工程建设类,施工单项合同总价400万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的;勘察、监理、设计等服务类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
集团办公设施、设备类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需要进行公开招标。
对于上述工程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勘察、监理、设计等之外的其他服务类(如审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采购,从集团合格供应商库中按锁定的价格选取。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过程中,采购监督指导小组对招标工作全过程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监督。
公开招标的程序要求详见附件4《公开招标管理流程》。
1.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和规范程序参见公开招标,但不发布招标公告,而是面向特定法人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书。
仅当货物或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合同估算价比例过大的情况下,经项目所在地的建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
邀请招标过程中,采购监督指导小组对招标工作全过程合法合规合理性进行监督。
1.3内部招标
工程建设类合同估算价在200万-400万(含)之间,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合同估算价100万-200万(含)之间,勘察、监理、设计等服务类的合同估算价在50万-100万(含)之间,集团办公设施、设备类合同估算价在10万-50万(含)之间,可以采取集团内部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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