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各部门的经营绩效,促使各部门规范管理、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圆满达成年度经营目标及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遵循"市场压力传递"和"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部分正常出勤的员工,其中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除外:
1.非公司正式员工,如兼职、特聘等员工。
2.考核期开始之后才进入公司的员工。
3.因私、因病、因伤连续缺勤______个工作日以上者;因工伤连续缺勤______个工作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3条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遵循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部门绩效考评结果与各部门月度工资计发挂钩,总体上以有效激励为原则。
4.考核的成绩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遵循真实的原则。
第2章各级职责划分
第4条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负责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同时指导、监督公司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5条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门进行岗位考核培训、辅导;负责定期组织实施、推进企业发展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监控、稽查各部门绩效考核的过程、结果;负责接受、协调处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第6条其他各部门负责人
考核实施过程中,其他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与被考核者进行持续地沟通,并适当地给予必要的资源帮助和支持;负责记录、收集被考核者的绩效信息,为绩效评价提供事实依据;负责考核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绩效。
第7条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要按照要求填写绩效考核表,并制订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3章绩效考核实施流程
第8条绩效考核流程操作说明
绩效考核流程操作说明
节点
项目
项目分类
具体流程
1
考核指标
制定
制定依据
各部门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各岗位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制定本部门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
时间安排
21-23日部门部长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考核指标→24-25日分管领导审核→26-27日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审核确定考核指标→28日总经理审批→29日员工签名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
指标跟踪反馈
非量化
指标
每位部长、副部长均应准备一本绩效考核专用笔记本,对日常工作中被考核者有出现不符合考核标准并影响考核评分的事实和数据应及时做好工作记录。记录考核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概要和结果等,并与被考核者确认。
量化指标
各部门根据指标跟踪办法的规定及时做好考核指标相关数据的收集、记录、整理、核查和统计工作,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
沟通反馈
发现被考核人行为表现优秀,应在一天内进行及时公众表扬;被考核人的行为表现不符合考核标准,应在1分钟之内进行沟通并告知如何改进提升,并与被考核者确认。
3
考核实施
考核方式
学校分管领导负责考核所分管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门部长负责考核本部门的员工,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确定各部门考核结果。
员工考核
次月第1个工作日,员工进行自我评估→次月第2-3个工作日,部门部长进行考核评分→次月第4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次月第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各部门考核表和相关考核依据提交给总经理审核→次月第8个工作日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审核确认→每月考核例会后1个工作日内,部门部长向所属员工反馈、沟通考核结果。
部长、副部长考核
次月第1个工作日,部长、副部长进行自我评估→次月第2-3个工作日,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次月第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部收集汇总各部门考核表和相关考核依据提交给总经理审核→次月第8个工作日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审核确认→每月考核例会后1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向所分管的部长、副部长反馈、沟通考核结果。
4
结果反馈
绩效沟通
每月考核例会后1个工作日内,各考核负责人把考核结果分别反馈给被考核人,并就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进行有效沟通,表扬优点,指出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
5
结果申诉
申诉处理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在收到考核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给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诉人。
注:1.如在履行本考核制度时,有任何不明白,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2.如在履行本考核制度时,出现任何偏差,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以便及时调整。
审批人: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编制人:_________
第9条绩效考核流程图
第4章绩效考核等级划分与分值统计
第10条升级记功
根据事由、动机、影响力等综合作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报请升级、记大功、记功、嘉奖、晋级及奖励,并记入考核记录。
1.对本企业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贡献,并经采用而获得显著绩效者。
2.遇到特殊危急事故,冒险抢救,保全公司重大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3.对于危害公司产业或设备的意图能防患于未然,并妥善避免企业遭受损害者。
第11条免职记过
根据事由、动机等综合作用,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程度,报请免职、记大过、记过、申诫、降级等处罚,并记入考核记录。
1.行为不检、屡教不改、破坏纪律情节严重者。
2.遇到特殊危急事故,畏难逃避或救护失时,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害者。
3.对可以预见的灾害疏于察觉或临时急救措施失当,导致公司遭受不必要损害者。
4.察觉到对公司的重大危害却徇私不顾、隐匿不报,因此耽误最佳时机导致公司遭受损害者。
第12条奖励惩罚与考核分数挂钩
1.记大功一次加10分钟;记功一次加5分;嘉奖一次加2分。
2.记大过一次减10分;记过一次减5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13条考核等级划分
考核等级划分表
等级
分数
比例分配
A等
85分以上,年度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
A等占考核总人数的5%
B等
80-85分,年度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
B等占考核总人数的60%
C等
70-79分,年度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
C等占考核总人数的20%
D等
60-69分,年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
D等占考核总人数的10%
E等
60分以下,年度考核成绩未满60分。
E等占考核总人数的5%
注:考核等级分配比例不做硬性规定,但是A等和E等的比例均不能超过5%
第14条考核成绩等级限定
1.曾受任何一种惩戒;迟到或早退累计扣分10分以上者;请假超过限定日数者;旷工一天以上者不得列入A等。
2.在年度内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者;迟到或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旷工两日以上者不得列入A-C等。
第15条参与年度绩效考核资格限定
入职未满半年者;停薪留职及复职未达半年者;已应征入伍者;曾受留职查看处分者;中途离职者不得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第5章附则
第1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7条本制度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编修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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