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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模范部门规章制度汇编合集20项(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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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建设模范部门

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1.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规则....................................1

2.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3

3.市委组织部会议制度..........................................5

4.市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制度.................................8

5.市委组织部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制度........................10

6.市委组织部学习培训制度....................................12

7.市委组织部印章管理使用制度..............................15

8.市委组织部文件审批制度....................................17

9.市委组织部公文处理制度....................................18

10.市委组织部信息调研外宣工作制度.....................28

11.市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制度.................................30

12.市委组织部保密工作制度.................................33

13.市委组织部档案管理制度.................................37

14.市委组织部谈心谈话制度.................................44

15.市委组织部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制度.....................46

16.市委组织部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和管理制度............48

17.市委组织部车辆管理制度.................................50

18.市委组织部请销假制度....................................52

19.市委组织部带薪休假制度.................................54

20.市委组织部公务接待工作制度...........................56

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规则

第一条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干部、人才、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服从和服务于党的总目标、总任务,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第二条本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

部长主持全面工作,对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以及本部各项工作的开展负主要责任。部长外出时,由常务副部长临时主持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对分管处室的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日常事务和一般性问题,有权作出决定。凡属重大问题,应请示部长或提交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部内要明确规定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标准。凡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负责地处理,不推不拖。凡超过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自作主张。请示问题时须讲明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或方案。本部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重要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要分别报告市委和省委组织部。

第四条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部领导和各处室都要建立联系点,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条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各处室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和基层的请示报告,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不超过10天,有时限要求的要按时完成;呈报干部任免,一般不超过1周;对有关单位呈报的干部任免请示,一般应在20天内予以答复;外调回函,一般不超过1个月;干部审查结论和信访案件查实,一般不超过2个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应报告有关领导或通知有关单位。

第六条各处室和全体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分工,又要通力协作。处室之间要加强横向联系,经常交流情况,交换意见。基层单位到部内请示或办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的工作,第一个接待处室要负责帮助协调完成所有的工作。凡需协商办理的事项,由主管处室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后办理。

第七条机关党总支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期改选机关总支和支委,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按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部领导要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第八条建立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部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要各负其责,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部机关党总支要按年度拟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各处室、各支部要积极配合实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市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部长、副部长、副处级以上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由机关党总支具体安排。

二、部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

3.中央、中组部,省委、省委组织部,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4.了解国家、省关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

5.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所必需的各种知识,特别是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管理、历史以及组织工作的业务知识。

三、部中心组原则上每年学习不少于6次。每两月集中学习1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和调整学习时间。也可视情况扩大到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四、每次学习可安排一定时间集中阅读。学习时间和内容需提前通知中心组成员。中心组成员要按照计划,认真自学,作好笔记,准备好发言提纲。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登记制度,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机关党总支请假。

五、中心组学习要树立良好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六、成立中心组学习服务小组,由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研究室抽调人员。服务小组的职责:

(一)根据不同时期的学习重点,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合理确定学习主题和讨论重点,列出必读书目。

(二)负责向中心组成员发出学习通知。

(三)负责收集和提供有关学习资料。

(四)负责签到、发言记录并汇总学习情况。

市委组织部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学习中央、省委、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决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析研究全市组织工作情况,确定组织工作的重大部署;讨论确定全市组织工作中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以部名义下发和代市委起草的重要文件。

2.研究确定市委管理干部的考核对象、考核方案;听取关于市委管理干部和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考核情况汇报;讨论提出向市委呈报的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试用期干部转正事宜,研究确定市委管理的后备干部名单。

3.研究分析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特别是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工作政策、规划和发展目标;讨论决定各类人才的培养、选拔、引进、管理、考核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分析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提出指导性意见。

6.研究决定部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部机关科级(含科级)及以下干部的任免、调动和交流。

7.研究决定其它事项。

(二)参加人员

部务会议成员,由部长、副部长、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主任组成。相关处室负责人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列席会议。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一位副部长主持,办公室主任记录。

(三)基本规则

1.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会议议题由部长、副部长或处室提出。各处室需提请部务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经分管部长审核同意后,填写《部务办公会议议题呈报单》,交办公室汇总。时间及参加人员由召集会议的部长或分管副部长确定,办公室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

3.凡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问题,有关处室要事先认真准备,酝酿提出初步意见;涉及其它处室或其它部门的问题,应事先协商一致。凡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由有关处室认真草拟,经分管副部长审核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4.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人事问题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部领导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5.会议决定问题应经过充分讨论,如对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除特殊情况下必须按照多数意见决定外,一般应暂缓决定,待下次会议再议。

6.严格保密纪律,凡属干部人事任免等机密事项的,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记录要准确、齐全,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专人妥为保管,定期存档。会议讨论情况以会议原始记录为准,任何人无权在会后擅自修改。查阅会议记录,须经常务副部长批准。

二、部长办公会议

(一)主要任务

1.研究讨论拟提交部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研究以部名义下发和代市委起草的有关组织工作的文件。

2.对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工作任务进行研究部署。

3.对部务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协调和组织实施。

4.研究讨论其他工作事项。

(二)参加人员

会议由部长或副部长召集和主持。办公室主任或有关处室主任参加。办公室主任记录。

(三)基本原则

1.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会议议题、时间及参加人员由召集会议的部长或分管副部长确定。办公室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

3.有关处室事先做好准备,重要情况、意见和方案,一般应形成书面材料,在会前或会上发给与会人员。

4.严格保密纪律。凡涉及机密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会议记录本由办公室妥为保管,定期存档。

市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部务会议的决策部署情况。

2.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4.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谦虚谨慎,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二、要求和程序

1.确定主题。根据市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部工作实际或针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的时间。

2.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市委要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文件,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好准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主题和时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及时反馈给本人。

4.开展谈心活动。部长要结合群众反馈意见同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谈心,肯定成绩,指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坦诚交心,互相帮助,增进团结。

5.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每位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意见建议和谈心谈话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上,每名班子成员都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辨是非,团结同志,修正错误,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坚持团结,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抓好整改落实

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出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处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每次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监督。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五、做好情况报告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的15天内,要将会议情况、解决的问题、整改措施及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由办公室及时报有关部门。

市委组织部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不断加强部机关自身建设,特制定部机关重点工作督查制度。

一、督查内容

1.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相关单位)工作部署、重要来文来电贯彻落实情况。

2.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部务会、部办会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市委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5.提案、议案归口办理情况及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落实情况。

二、督查主体

部内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在部长和分管部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室配合。

三、督查方式和程序

1.建立督查台账。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相关单位)重要的来文来电及其他来信来访,均由办公室统一提出拟办意见呈报部领导阅批,在转送有关处室办理前,办公室进行专门登记,连同部领导重要批示一并建立台账。根据台账跟踪了解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对办结的及时进行销帐。

2.进行督办通报。重点工作的办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办通报,由办公室根据办结情况掌握。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定为"工作督办月",对本季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

3.召开督查会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由分管部长召集分管处室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处室负责人汇报本处室本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工作安排,部领导进行点评,情况反馈办公室。视工作重要程度和时限要求,不定期召开部务会或部办会研究审定。

4.实行办结反馈。来文来电及《市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的办理落实情况,承办处室要在办结后3日内连同原件一并反馈到办公室。办公室统一做好文件归档。

四、督查结果运用

重点工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进行。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的处室和个人,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处室和个人,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予以批评。因主观原因或工作失误被连续通报两次的,分管部长要与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年内累计通报三次的,处室负责人要向部务会(部办会)作书面检查,处室全体人员不得参与年底评优评先。年内被累计通报表扬两次的处室或个人,在评优评先、轮岗交流及提拔使用中优先考虑。

市委组织部学习培训制度

一、主要目标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组工干部的理论素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形成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成为懂业务、会管理的行家里手;进一步提高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合理改善知识结构,努力培养具有高度自觉性和坚定性、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打造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一支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学习型组工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坚持抓好全员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组工干部的实际情况,坚持分级分类,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培训。

2.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精心设计,提高质量,努力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创新组工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方法和机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重点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重要政策法规。

3.了解国家、省关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情况和重大举措。

4.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电子政务、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理论、组织行为学、领导科学、公共行政管理、社会学、法律等。

四、主要形式

(一)政治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和自学的办法,把自学与集体学习、举办讲座、收看影像资料等形式结合起来。每周五下午为部机关党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时间。

(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每两年对部内干部轮训一遍。每年由干教处和办公室统一计划安排,报部领导审批。

(三)任职和岗前培训。对新提任的处长(主任)和副处长(副主任)要进行任职培训。对新进部机关工作的干部,要进行不少于l周的入部教育。

(四)在职教育。鼓励和倡导机关干部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在职研究生、MPA、MBA等学历、学位教育。部内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经对本人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认定称职的,可持交费凭证领取一次性奖学金或报销部分学费。

(五)外出学习考察。支持部机关干部到国外参加考察培训,安排部机关干部到发达地区组织部门进行学习考察。外出学习考察、跟班培训1周以上的要撰写学习心得或考察报告。

(六)实行责任制。每年至少形成学习心得和结合工作实际的理论文章2-3篇;每次学习都要形成学习笔记,年终与评优评先挂钩。

市委组织部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一、印章主要种类

(一)中共××市委组织部印章

(二)中共××市委组织部党总支印章

(三)中共××市委组织部财务专用章

(四)中共××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用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下列事项可使用中共××市委组织部印章:

1.向上级部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的请示报告;

2.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知;

3.发往外地市及省直属单位联系调配干部及其它事宜的函件;

4.市委组织部派员到各地考察了解干部及调查研究的介绍信;

5.市委组织部调配干部、转移党员联系的介绍信;

6.市管干部的任免呈报表、工资审批表及干部、党员党组织统计报表;

7.市委组织部答复和经办重要的文件。

(二)中共××市委组织部党总支印章,主要用于以党总支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

(三)中共××市委组织部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部机关凭证、账簿、财会报表等财务专用。

(四)中共××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用章,主要用于全市党费管理的财务专用。

三、印章管理监印

"中共××市委组织部"印章、"中共××市委组织部党总支"印章,由办公室文书保管和监印;"中共××市委组织部财务专用"章,由部内报帐员保管和监印;"中共××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用"章,由组织一处指定专人保管和监印。

四、印章审批使用

(一)凡在本制度中规定的印章使用范围中已明确的用印事项,印鉴保管、监印人员可用印。

(二)不明确用印信事项,使用部印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或部领导批准。不明确的用印信事项,经批准用印后,印章、介绍信保管、监印人员须进行登记,以备查考。

(三)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

(四)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保管、监印人员不予用印。如发现函件字迹潦草、词句含混,内容错误时,印章保管、监印人员应让文件起草者重新抄写或修改后,再行加盖印章。

市委组织部文件审批制度

一、以市委组织部名义上报的综合性报告、总结、请示;以市委组织部名义下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及各类政策性规定;部务会议研究干部后给市委的请示;外单位与我部会签的重要文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通知等,由部长审定签发。

二、以市委组织部名义上报的单向性请示、报告、总结;以市委组织部名义下发的单向性工作指示、规定、通知、批复以及平行函件;凡不需经部务会讨论或部务会已有明确意见的文件;外单位与我部会签的一般性文件;转发的文件由分管副部长审定签发。

三、凡经部务会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通知;市人大代表议案、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以市委组织部部名义在各类报刊上发表的重要报道和言论,由分管副部长和部长审定签发。

四、所有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必须按照文件处理细则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市委组织部公文处理制度

文件制发工作制度

为实现部机关文件制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文件制发工作制度。

一、文件起草

(一)由有关处室具体负责,按规定时限完成起草任务。

(二)应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三)符合行文规范,确保文件质量。

1.主题集中,重点突出。请示问题,坚持"一文一事",避免"一文数事";在报告中,不可夹带请示事项。

2.人名、地点、时间、数据准确无误。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加括号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写具体年月日。按现行党委机关发文要求,印制顺序号、发文字号、统计数字、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专用术语、公元年月日、印制份数、页码等,使用阿拉伯数码。其余的数字,一般用汉字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标识文件内容的层次时,第一级用一、二、三......;第二级用(一)、(二)、(三)......;第三级用1、2、3......;第四级用(1)、(2)、(3)......。两等级以下时,可不使用括号级。

4.合理使用文种。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通知,用于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任免干部;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规定,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一般情况下,市委组织部不应向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文件。

5.向上级机关行文,一般应主报一个上级机关,如需报送其它相关的上级机关,可用"并报"或"抄报"的形式。

6.成文或发文时期,以部领导签发之日为准。部门联合行文,以最后一个部门领导签发之日为准。

二、文件审核

(一)文件起草后,由起草人填写拟发文稿纸,交处室负责人审核。处室审核后,送交办公室审核。

1.处室审核的重点:

(1)是否需要行文;

(2)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事项是否协商一致;

(4)文字是否精炼准确,内容是否可行;

(5)需确定密级的文件是否错漏。

2.办公室审核的重点:

(1)文件格式是否规范;

(2)文种使用是否恰当;

(3)发放范围是否准确。

(二)文稿如需作较大修改,须与起草人或起草处室负责人协商。已经部领导同意的文稿,如需改动,须征得签批人的同意,方可修改。

三、文号使用

(一)市委组织部公文共有8种文号:×党干字(代市委管理使用)、×党组干字、×党组通字、×党组发、×党组办字、×党组函字、×党组电传、×党组报字。

(二)×党干字、×党组干字用于干部的任免、奖惩、离退、调动等事项的通知、报请。×党干字用于市委管理干部、省委或省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党组干字用于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和受市委委托管理的干部。

(三)×党组发、×党组办字专用于市委组织部对干部工作、组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总结和报告、请示。其中涉及全局性的,如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政策性原则性较强的文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除干部职务任免、奖惩、调动、离退之外的重要请示、报告,占×党组发文号;一般性的文件,占×党组办发文号。

(四)×党组函字,用于平行机关之间商询工作或向无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请示批准。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等事宜,征求意见或答复时使用×组函字文号。

(五)×党组通字,用于各类会议、培训、办班等通知、转发领导讲话、工作情况通报等。

(六)×党组电传字,用于密级以下电传文件。

(七)×党组报字,用于向上级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四、文件签批

(一)各处室起草文件后,送交办公室再审核。然后,按权限呈送给部领导进行签发。

(二)×党干字。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调动和市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通知,由分管副部长审核,部长签发。

(三)×党组干字。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奖惩、调动,市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及受市委委托管理干部的离退休通知,由分管副部长签发。部长委托各处室研究决定的干部任免调动、奖惩等事项,由部长或部长委托副部长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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