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院管理,加强教职工考勤制度,根据《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请事、病假手续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批准,方视为请假,事、病假当日告知本部门,否则按旷职处理。请假时间5个工作日内由本部门审批,超过5个工作日须经学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学院人事处备案。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需次月2日前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无诊断者按事假处理。病假超过2个月,按照黑人社发[2014]27号文件执行病假工资。
二、事假、病假扣发标准
事假5个工作日内,按比例减发本人当月结构工资。病假10个工作日内按比例减发本人当月结构工资。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扣发本月50%结构工资;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扣发全月结构工资;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扣发三个月结构工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扣发半年结构工资。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扣发本月50%结构工资;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扣发全月结构工资;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扣发三个月结构工资;病假累计超过50个工作日扣发半年结构工资。当月事假、病假二者累计满15个工作日扣除当月结构工资,病、事假达到本人周出勤标准按一周累计计算,并报人事处备案。周二、周四坐班日缺勤,按当日标准扣发,且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累计计算,超过5天扣发1、2月或7、8月结构工资的10%;超过10天扣发1、2月或7、8月结构工资的20%;超过15天扣发1、2月或7、8月结构工资的30%;超过20天扣发1、2月或7、8月全部结构工资。全年坐班日缺勤超过10天,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产假、哺乳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统发工资,不享受校内结构工资,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男职工享受护理假15日,不享受校内结构工资。产假的假期自请假起连续计算,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婚假15日、丧假3日(直系亲属在外地的,适当给予路程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三、事、病假累计办法
1.事、病假当月扣发不足50%结构工资者,不进行半年累计。
2.事、病假累计按半年为标准,半年累计天数不计入下半年结构工资统计,如果半年中结构工资已部分发放,因累计天数超过规定工作日应扣款额不足时,计入下半年结构工资。
四、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或停发结构工资1.旷工1天,减发本人当月50%结构工资,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结构工资。2.无故不参加学院、处室、二级院统一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理论学习等每次扣50元,会议请假每次扣30元,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3.迟到、早退每次扣30元。五、公出及培训学习期间考核管理办法学校公出人员享受校内结构工资,公出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以上,须提前携会务通知到人事处备案;个人要求培训学习者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每学期享受十个工作日的培训学习时间,但不享受结构工资,十个工作日内培训学习时间不按事假处理,不影响评优,晋职,超过十个工作日按事假处理。
六、一月份、二月份、七月份、八月份出勤填报说明
上述四个月份出勤按学院统一要求(弹性或上班)填写,日结构工资标准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
七、日结构工资标准
每月结构工资总额除以22个工作日为日结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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