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联督共治机制(试行)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党组(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X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联督共治机制(试行)》已经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 161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X县委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8 日
X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联督共治机制(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使监督体系更好的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着力构建监管部门与主体责任部门问题互移、信息互通、力量共用、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推进监督问题于未然,释放监督治理效能。经研究,特制定《X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联督共治机制(试行)》。
一、会商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会商收集问题、交换问题,实现问题信 息互通共享,推动问题整改,重点是以下 13 个方面。
(一)落实"两个维护"重要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尤其是 2021 年 2 月 3 日至 5 日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方面的问题。
(二)党内政治生态研判发现涉及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
(四)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方面的问题。
(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方面的问题。
(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情况方面的问题。
(七)巡视巡察、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问题(责任落实、 整改落实、建立机制、整改成效、追责问责情况)。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管理干部等方面的问题。
(十)党委(党组)工作中发现的跨行政区域或涉及多个单 位需共同联动才能解决的问题。
(十一)从严管党治党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
(十二)本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中涉及干部作风、纪律、能力 方面的问题。
(十三)当前工作需要会商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会商时间及方式
(一)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部门班子成员月度会商。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按月到部门与党委(党组)领导 班子成员共商,收集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主体责任,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台账,督促主体责任进行整改。
(二)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与部门党组织书记季度会商。由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与,与党组织书记开展座谈,对主体责任问题整改情况和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台账逐一核对销号,交换新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打招呼。由 9 个纪检监察组对监督部门综合研判, 挑选一个部门作为试点来开展。
(三)县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组)谈话制度。对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政治监督活页研判和监督执纪等发现党委(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滞后的,由县纪委书记与其党委(党组) 书记就工作中的短板不足"一对一"谈话提醒,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运用监督提醒、履责重点提醒,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信息掌握不对称、沟通协调不顺畅等制约监督质效的体系机制问题。
三、会商工作任务
(一)建立"双台账"。建好"双台账",压实"双责任",实施 "双问责"。每月由主体责任部门与监督责任部门分别建立主体责任问题台账和监督责任整改监督台账,实现信息共享、问题联督、 效果共治。主体责任部门根据自身发现的问题或风险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监督责任部门建立监督台账,确保问题个个受监督。
(二)制定双"措施"。制定"双措施",推动"双整改"。主体 责任部门对互通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定可操作可执行可衡量的整改措施,同时监督责任部门制定监督措施进行监督,采取制发监督提示、履职要点提醒、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及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双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跨区域的问题,监督部门间、部门与乡镇间联动整改,防止整改中相互推诿扯皮。
(三)实施"双问责"。围绕"双整改",落实"双问责"。对问题整改及其举一反三联动整改成效开展评估,对整改不力,虚假
整改,未举一反三整改,未积极有效配合整改的,既问责直接责任人、又问责责任领导,既问责主体责任、又问责监督责任,既问责牵头部门(乡镇、街道)、又问责配合部门(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1. 对主动暴露本地本单位存在问题并整改到位或推动整改 到位的,经综合研判后,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2. 对主动暴露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对干部进行查处后,视情况不予追究或从轻追究领导责任,不扣除党风廉政考核分值。
3. 对暴露的问题做好督和帮,监督问题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共同解决问题。
(二)开展联整联督
1. 强化"1+N"联动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会商明确由 1 个主体责任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推动问题整改。
2. 强化"1+N"联动监督,指定 1 个监督部门牵头,问题涉及的乡镇(街道)、部门的监督力量协助配合,督促各主体责任部门围绕问题开展联动整改监督,实现组组联动、室组联动监督。
(三)规范关键少数访谈评估
完善"关键少数"访谈评估监督机制,规范关键少数访谈,客观全面了解"关键少数"在"态度、能力、作风、纪律"方面的问题, 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其主动履职尽责解决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党委(党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事项,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抓实、亲自研判,对会商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全面整改、标准整改、即时整改, 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党委(党组)、县纪委县监委要加 强工作上的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全力配合,不得 推诿扯皮,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县监委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 的监督检查,推动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监督责任部门间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对因主观原因工作推进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加强工作调度。县纪委县监委要加强对会商联督共治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加强总结提炼,运用"PDCA"工作法, 阶段性总结回顾,梳理查找问题,推动工作提升。
上一篇:X生态环境局重大事项会商制度
下一篇: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