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校园及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及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总队工作部署,切实防范各类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园及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全市教育场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年底结束,对全市各地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包含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做到学校全覆盖、校内建筑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徐嵩副支队长,办公室设在支队防火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要督促指导各类各级学校和培训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强化消防设施应用管理。要严格要求学校和培训机构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保的有关规定,对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对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楼内灭火器开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三)集中清理火灾隐患问题。各地开展检查时,要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礼堂、体育馆等人员集中场所为重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学校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按时销号清零。
(四)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地要主动联合教育、住建和公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建筑物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物耐火等级、消防设施使用情况、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标准等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下发法律文书,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各地要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沟通,一并对三级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派出所指导科要立即提请公安机关一并部署此项工作。
(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地要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学校、学校周边和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要充分运用媒体资源,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典型火灾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和宣传挂图,对重点人群开展警示性宣传。
(六)全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地要指导校园及校园周边的基层社区、乡镇,建强微型消防站或专职消防队,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加强值班备勤和巡逻检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加强与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训、调度指挥。
五、工作步骤
(一)摸排阶段(即日起至10月10日前)。各地将本地工作方案函告本地教育部门,明确底数台账,认真摸排各类各级校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底数和突出风险隐患,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每所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建立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两个清单。
(二)隐患整改(10月11日至11月10日)。各地要按照两个清单内容,联合本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共同督促存在隐患的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易于整改的,要积极服务,协助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如期整改;难以整改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取熔断机制,立即关停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函告教育部门,建议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回头看"阶段(11月11日至12月5日)。各地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巩固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督办,并上报支队、抄报本地教育部门。
(四)验收阶段(12月6日至12月15日)。支队将成立校园和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下发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站在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和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联合本地教育部门把维护校园和师生消防安全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结合本地实际,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级级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支队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地要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对接本地教育部门,协调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要通过召开会议、采取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声势、有力度。对工作中典型案例和经验作法要充分依托网络、电台、媒体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各消防宣传队伍,要协同开展校园及教育培训机构主题消防宣传工作,线上和线下"消防第一课"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