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燃气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4篇(第20/20页)
(一)经营企业
1.合法从事燃气经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监督、针对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损坏、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群众安全投诉信息;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考核,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
3.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线路、管线维护检测、检查维护和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推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5.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用气气源,无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设置液化气充装点。开展液化石油气销售溯源工作,无违规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等特殊场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燃气。
6.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及燃气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7.对到访不遇、问题隐患突出的居民用户采取"敲门补漏",实现户内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使用场所
1.燃气设施(调压站等)、燃气管道(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穿越管道)安装、布置符合技术规范。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无锈蚀等现象。
2.不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同一空间内的气瓶与燃烧器满足安全距离。
3.使用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规范连接软管和减压阀。
4.规范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阀等。
5.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粘贴消防安全提示,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按要求配备使用防静电、防雷、防爆等设施设备。
6.推动非居民用户、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工程建设
1.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第三方施工期间落实专人监护。
2.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
(四)设施设备
1.生产和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
2.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督促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合格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
3.产权单位开展燃气管网设施地理信息测绘,建立完善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定期排查整治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4.产权单位对燃气管道老化情况摸清底数,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制定更新改造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5.输配气场站、CNG站、LNG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部位规范运行,安全间距、消防设施设备等符合要求。
6.依法申报开展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6月24日-6月30日)。工作组整合力量,统筹相关办公室、村(社区)、燃气经营企业及物业等,发动社会及人民群众,既要对照本次专项行动方案,逐店、逐街、逐片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也要聚焦餐饮经营、老旧小区等排查出的燃气隐患整治情况,针对性开展"回头看",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被检查人将现场检查表格(被检查人联)贴在醒目位置。要及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向镇人民政府进行书面安全承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逐项整改销号,同时要督促燃气企业举一反三开展隐患问题溯源排查,并建立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2023年7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工作组要紧盯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原则上随查随改,重点隐患7月20日前整改完成,个别整改难度大、时限长的隐患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专项整改方案,并在隐患整改完成前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要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见实效。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督查问责(2023年8月20日前)。工作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存在排查工作敷衍应付、隐患整治推进不力、执法处罚"宽松软"等问题的,采取敦促提醒、警示约谈等方式倒逼整改,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违法行为未查处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四)成果转化(2023年8月30日前)。各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要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以及推进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问题、处置建议等。建管办要对行动过程、上报成果、突出问题、重点难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充分运用专项行动成果探索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序引导广大燃气用户提升安全意识、培养良好习惯,自觉落实个人法定责任,筑牢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防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XXXX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城镇燃气行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本次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来抓,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推动,杜绝假排查、虚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推进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抓好专项行动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盯守牢交通运输、旅游、建筑施工、餐饮住宿、城镇燃气、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按照工作排查重点、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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