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地趴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地趴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完成"地趴粮"整治任务的部署要求,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1〕X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粮食节约行动,突出农民主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媒体引导、突出重点、分类施策,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推进对策措施,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农户粮食储存环节减损取得实效,形成解决"地趴粮"问题的常态化治理机制,实现粮食减损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3年9月底前,农户储粮装具和物资准备到位;2023年11月底前,收获粮食做到安全储存,储粮装具应装尽装;2023年12月底,全面完成"地趴粮"整治任务。
三、解决"地趴粮"方法
充分考虑农户的种植规模、储粮条件、资金投入、劳动力状况、售粮需求以及粮食市场价格等因素,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支持和引导农户采取不同方式整治"地趴粮"。收获后的粮食应经过必要的通风整理,适时选棒装仓,做到安全储粮。
(一)引导农户适时早售。各乡(镇)、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加灵活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自有资材解决"地趴粮"问题,争取取得广大农户支持,引导农户适时早售,推动农户安全储粮和科学储粮。
(二)码趟子储粮。因趟子堆体较矮、通风效果差,仅适用于农户短期储粮。储粮期间应密切关注气温和粮情变化,必要时进行翻整通风,避免下部粮食发热生霉。趟子的地面不积水,底部铺设垫层,有条件的放置在水泥或红砖等地面上。趟子的长度根据储粮场地面积确定,趟子的宽度在1.6米以内、中部每隔2米纵向放置通风笼为宜。
(三)网囤子储粮。上一年发放的围网在保存完好的情况下要做到应装尽装,今年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计划大量采购围网,网囤子放置的地面应平整硬实,固定安装的网囤子应基础稳固、结构安全,底部离地20厘米左右为宜;因装具不足而剩余部分要最低标准自行码趟子。网囤高度不能超过1.2米,直径在1.8米左右为宜,按实际操作为准,对宽度或直径超过1.8米的网囤子,在囤的中心部位纵向放置通风笼为宜。有条件的,网囤应备有苫盖。
(四)钢管栈子储粮。去年发放的钢管栈子要做到应装尽装,装粮过程中注意操作安全,防止出现爆囤、倒塌等情况,栈子确保安全。钢管栈子放置的地面应平整硬实,固定安装的钢管栈子应基础稳固、结构安全,底部离地20厘米左右为宜;自行添置围网、垫板(基)、通风笼等器具。因装具不足而剩余部分要自行码趟子。栈子的宽度在1.8米左右为宜,按实际操作为准,对宽度或直径超过1.8米的栈子在仓体中部每隔2米横向放置通风笼为宜,有条件的,栈子应配顶盖。
(五)集中储粮点储粮。有条件的乡(镇)、场,种粮大户,建议可以采取集中储粮点储粮的方式。
四、总体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3年6月30日前,县商务局出台年度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应制定落实方案,落实对策措施,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二)调查种植面积。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组织各乡(镇)、场对各村农户玉米种植面积、产量、计划储粮方式、售粮时间等情况进行综合摸底调查,精准统计上报,为县政府整治"地趴粮"工作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
(三)用好政策资金。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储粮装具由县政府统一采购,具体由县商务局实施,发放到各乡(镇)、场,由各乡(镇)、场,各村按照发放标准将装具发放到户。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做好宣传引导。2023年8月底前,县委宣传部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放的安全储粮指导手册、专题片等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场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和现场交流会议。2023年9月开始,县委宣传部联系主流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安全储粮先进典型,营造节粮减损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五)储粮装具准备到位。2023年9月底前,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县商务局按照各乡(镇)、场玉米播种面积,将采购装具发放到各乡(镇)、场,并督促各乡(镇)、场指导农户将储粮装具资材、场地和铺垫物等准备到位,固定装具要提前安装到位。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六)层层落实包保责任。每个乡(镇)、场由1名县级领导和1-2个县直部门进行包保,每个村由1名乡(镇)、场班子成员进行包保,每个自然屯由1-2名乡村干部包保,乡村两级干部混编组成整治"地趴粮"工作队,强力推动"地趴粮"整治工作。包保县级领导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掌握包保乡(镇)、场种粮、产粮、储粮、售粮情况,对于粮食储售存在的困难及时指导解决;县直包保单位要在秋粮收获时期入乡进村帮助种粮户栈粮,出工出力,确保没有一户粮食"地趴"。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各包保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
(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县绩效考核服务中心对各乡(镇)"地趴粮"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商务局配合,县绩效考核服务中心将检查结果报县政府。
责任单位:县绩效考核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5日。
各阶段任务见《"地趴粮"整治工作任务清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全局意识、提高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责任体系、落实推进措施、健全考核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落实方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以"五化"工作法强力组织推进,全面完成"地趴粮"年度整治任务。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介的舆论引导作用,多角度、深层次、形式多样地宣传农户安全储粮的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农户安全储粮主体的责任意识,将安全储粮转变为自觉行动,持续营造节粮减损和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乡(镇)、场要总结分析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农户安全储粮专家库",通过举办培训班、宣讲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培养一批农户安全储粮技术能手;建立"安全储粮典型农户信息库",通过现身说法、言传身教,指导农户掌握储粮装具搭建使用标准和安全储粮技术;建立玉米种植农户信息档案,摸准摸清农户玉米种植面积、预估产量、拟采取储粮方式、预计售粮时间等信息,保证"地趴粮"整治举措可行、过程可溯、成效可控。
(四)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宣传部要牵头抓好"乡村安全储粮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自媒体的功能,找准切入点、宣传点,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农村安全储粮宣传动员、典型示范宣传报道等工作;县商务局按照县政府要求采购储粮装具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县商务局做好数据的精准统计,适时组织开展秋收,降低田间坏粮风险,将农业农机政策性补贴向农村安全储粮倾斜,将解决"地趴粮"成效纳入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评比条件;县乡村振兴局要将解决"地趴粮"成效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评选条件;县交警大队负责抓好秋收及粮食收购车辆的绿色通行和交通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地趴粮"整治专项资金;县绩效考核服务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地趴粮"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气象局负责为秋收和农村储粮期间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各包保单位要全面了解掌握包保乡(镇)、场种粮、产粮、储粮、售粮情况,对于粮食储售存在的困难及时指导解决。
(五)加强机制保障。"地趴粮"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建立周通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突出、进展迅速的单位宣传鼓励,对重视不够、组织不畅、落实不力的乡(镇)、场及时提醒调度,对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通报。要将整治"地趴粮"工作成效纳入领导班子绩效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考核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场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通过不断推动完善责任体系,研究落实保障措施,巩固拓展"地趴粮"整治成效,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形成农户安全储粮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