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XX县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相关基本公卫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7月对各乡镇卫生院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为保证本次绩效考核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由县卫健局局长任组长,县卫健局分管副局长、县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健局基卫股,由分管基本公共卫生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基卫股股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的总体安排等。
二、考核形式
2023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统一组织力量进行,将采取入户核查、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样本规模
免疫规划工作,每个乡镇抽取1个行政村10名、1个幼儿园10名、1个学校10名,共调查30名2-7岁儿童;健康档案随机抽取20份核查真实性、规范性;家庭医生签约抽查3个村。
四、考核时间
2023年7月24日-7月29日,具体到各卫生院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
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3.健康教育服务
4.预防接种服务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6.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7.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8.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9.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
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4.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5.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
六、考核人员
总协调:
副组长:
成员:
七、组织实施
1.绩效考核现场记录,考核组全体成员和被考核单位领导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核的全部资料录入汇总,并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经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
3.考核期间,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卫办工作人员不得外出。
4.请各乡镇卫生院提前做好准备,汇总、整理好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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