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XX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第2/3页)
20.推进府院联动协同执行。压缩基层法院2023年执行平均用时至92天。进一步提升首次执行案件中法定期限内执结率、执行案件法官人均结案数、网拍标的物成交率、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和终本率。〔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
(八)政府采购
21.提升采购参与便利度。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至100%。鼓励远程开标,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2.规范采购活动管理。开展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等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3.推进采购信用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建立包含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在内的政府采购主体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规范应用。推动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融合,将抽查频次与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4.拓展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鼓励推行预付款制度,提高预付款比例。按规定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九)市场监管
2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体系。理顺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对区域内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制定"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司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6.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在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易+"应用场景数量。引导失信主体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开展信用修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办理时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加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等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十)知识产权运用
27.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项目数、专利质押融资金额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金额较上年增长100%。鼓励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十一)政务服务
28.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清单化。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线上线下统一业务实施规范。制定并公布"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惠企政策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建设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29.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按照"最多跑一次"来优化办理流程,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线下"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集成服务",推动教育、社保、医保、户籍管理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代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形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不少于3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根据"拿地即开工"的实际需要,科学评估、主动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设置企业服务中心、首席服务官等制度,为企业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强化政务一体机"粤自助"涉企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30.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优化再造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流程,推广"免证办",将电子证照用证率提升至80%,在广州XX(XX)之间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实现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秒报秒批、精准推送。〔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31.健全市场主体诉求响应机制。提升12345热线系统智慧化水平,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15秒接通率、按时办结率和工单办结满意率,完善12345热线督办、考核和问责机制。完善市场主体诉求响应机制,实现7x24小时响应接办、全流程督办、限时办结。建立政策兑现事项集成服务模式。做好2023年度"行风热线"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县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
32.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监测机制,对重点骨干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实施用工监测。建立完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3.强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和监察力度,加强对新业态经营发展、网络交易、交通安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综合监管,加强新业态企业用工情况监管,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
34.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引导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自我评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创建示范单位激励措施,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日常巡视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业联合会等县相关单位〕
(十三)促进市场竞争
35.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立健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机制。制定反不正当竞争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规则,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分析、线上证据固化、线下核查处置的反不正当竞争网络监测机制,强化互联网竞争行为监测。重点查处民生和公用事业领域市场主体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加大中介服务不规范专项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相关单位〕
(十四)包容普惠创新
36.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参照省、市产业集群培育相关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本地区细分领域产业集群。进一步落实项目属地责任,推进全市重点投资项目加快建设,加强针对RCEP成员国项目的招引,鼓励和指导优势产业的链主企业与RCEP成员国的企业、高校、高水平研发平台深入合作。加快推进大型产业集聚区、特色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重点产业园区参评国家级、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37.持续完善创新驱动机制。增加教育科技支出比重。提高科学研究发展经费支出。提高万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比重。积极培育省级以上优质中小企业数量。2023年在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以上。〔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税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38.大幅提升市场开放程度。加大力度推动高质量招商引资,实现全市实际利用外资__亿元,增长__%。引入外资项目1个。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性措施。促进文化旅游发展,丰富历史文件街区文旅项目,打造特色文化旅游龙头项目。〔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招商局,配合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等县相关单位〕
39.大力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常态化开展河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强化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确保考核指标保持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40.全面推进社会民生改善。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内医院与广州、XX等地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扩大县内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立长效的图书捐赠渠道。提升等级公路密度。提升县内城乡之间、各核心功能区之间的公共交通便捷度,提高绿色智慧交通水平。〔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委编办、县金融工作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十五)市场主体满意度
41.高效配置新增工业用地。每年用地指标应优先保障工业产业项目,县内制定年度土地征收计划时,不少于50%用于保障工业产业项目用地,新增工业用地计划应全部安排在园区内。在新供国有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供应,选取部分项目试行"带方案""带项目"供应。建立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地价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招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