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XX市直机关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贯彻落实各级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市直机关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按照《XX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XX市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下计划的通知》具体部署,现印发《XX市直机关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决不能发展入党。围绕即将在全党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学习、理论宣讲、短期集中培训等方式,把思想入党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要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工作,精心挑选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实践锻炼,引导和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从严从实搞好政治审查,认真落实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制度,及时排查发展对象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注意考实考准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确保每名新党员都是政治合格、质量过硬的先进分子。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
二、把握重点对象,精准分解指导性计划。要按照总量调控要求,坚持过程管理、动态调整,深入分析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情况,尽快做好发展计划分解下达工作,注重向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倾斜,防止搞平衡照顾,防止平均分计划、简单卡比例,把指导性计划用在最合适、最需要的地方。着眼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以产业工人、新就业群体中的优秀青年为重点,加大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着眼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以生产经营一线为重点,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重视发展劳务派遣工入党,持续推动解决国有企事业党员空白班组问题;着眼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及时把知识分子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的先进分子发展入党。同时,要注重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群体中培养和发展党员。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以基层党委为单位建立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台账,动态调整不合格分子,扩大源头储备。要加大对指导性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度,严格落实每月1日前填报执行情况的月报制度,及时补充调剂,防止出现"超额"完成或完不成指导计划的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要认真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从严从实,严格入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出现发展党员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要严格落实我市发展党员工作测评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持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市直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人专门抓、会抓、长期抓。有发展党员预审权限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预审工作,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问题、无法胜任预审工作的,工委将及时收回预审权限;没有预审权限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党组织负责人在预审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送审,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人等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规范发展党员档案管理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后一个月内,有人事档案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归档;没有人事档案的,由基层党(工)委统一集中保管,若党员档案未按规定妥善保管,造成遗失的,将追究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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