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组关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实施方案(第2/2页)
责任单位:法制监督股
21.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活动,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律师股牵头,法制监督股、各司法所参与
22.总结提升"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效,组织实施"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牵头,各司法所
23.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XX,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活动,充分发挥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排查效果和化解质量。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股牵头,各司法所
24.部署开展安置帮教重点人员专项活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八项工作机制,排查重点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股牵头,各司法所
25.持续深化"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和"县县对接、互帮互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司法所的作用,推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促进法治股牵头,各司法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政工股相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挂靠在局办公室。各股室、司法所要根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行动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作为行动实施牵头单位,要负起抓总责任,全程加强督导跟踪,持续强化督查问效。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多点发力、合力推进。各股室、各司法所要把实施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认真研究部署,主动协调配合,落细落实举措,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将阶段性落实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
(三)加强考核考评。要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成效考评,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评优评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强化比拼晾晒,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要强化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展现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争"的精神、"争"的劲头、"争"的成果,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