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第6/9页)
5.热情主动。规范日常服务行为,推动热情办事、公正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形象。各级机关办公环境要干净整洁,工作人员要精神振作、衣着得体、用语文明,在接待服务对象或处理来电咨询查询业务过程中,要做到"热情办、主动办、马上办"。对待熟人和陌生人、当地人和外地人、老实人和难缠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依法办事。凡对办事群众或企业态度粗暴、不理不睬、区别对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群众评价。各级机关单位和公共服务窗口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对服务进行自主评价,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公共服务窗口要主动引导群众通过窗口评价器、自助设备移动端、政务服务网等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或网上评价,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县、乡政务服务中心要在机关公共区域公开"干部作风评价二维码"或作风评价意见箱,聘请社会评议监督员、定期召开评议会,接受企业和群众对单位和工作人员服务进行评价。对单位的评价由作风办收集汇总,作为单位末位问责的依据;对工作人员的评价由各单位收集汇总,作为工作人员末位问责的依据。
(三)健全监督机制强担当
7.查处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全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治生态"专项整顿明确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向社会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把整顿党风政风行风突出问题纳入重要日程,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部门存在的办事效率低下、懒政怠政、"吃拿卡要掮"、"新官不理旧账"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作为作风整顿的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作风漂浮、工作推诿扯皮、"生冷硬顶推绕"等作风问题。县、乡政务服务中心悬挂"监督举报受理事项"公示牌,公开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和县、乡政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
8.末位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据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干部先免职再调查处理。要综合运用单位班子、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结果和群众评价情况,对工作处于后进或群众评价较差的单位班子进行改组调整;对考核评价位列末位的干部离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对投诉率、不满意率高的单位和干部进行专项督查,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9.通报曝光。县作风办要把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与全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治生态"专项整顿结合起来,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采取模拟办事、现场察看、实地问询等方式,对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串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致使群众"来回跑、多头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生冷、办事推拖磨蹭等作风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
10.表彰激励。完善激励机制,把"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与年终单位绩效奖励和个人评优评先贯通起来,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报道,每年对群众评价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切实加强和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积极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全县营商环境实现全面优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细则(2022年3月)。各部门(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细化制定本部门(单位)具体方案,对亮牌服务的内容、方式方法和评价实现的途径、结果运用等提出具体明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措施(亮牌服务的内容、方式,由县作风办统一明确细化);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查处举报、末位问责要与现行制度相衔接。
(二)推动落实(2022年4月-8月)。各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本部门相关制度,梳理服务事项办结时限、编制本单位办事服务指南或办事流程图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完成"工牌"制作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更换、清理,完成办事评价系统建设应用。
(三)巩固提升(2022年9月-12月)。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本部门(单位)办事服务指南和工作制度,补齐短板;全面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制度,不断巩固提升服务效能。
(四)长期坚持。每年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核查反馈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全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是市委、县委确定的重大任务,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中"服"字的重要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把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与全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治生态"专项整顿结合起来,聚焦"三个层面"着力解决"八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单位服务效能提升,营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各级各部门务必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实实在在抓出成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靠实责任,认真抓好创建落实工作,确保创建行动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坚决杜绝"文件式、口号式"创建,防止创建流于形式,确保工作质量。县作风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流于形式、推进缓慢的,予以通报或问责。
(四)加强领导。成立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作风办,具体承担全县"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工作,负责"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推动落实工作。
附件:X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1
X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X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副组长: X县委办主任
X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 X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X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X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X县司法局局长
X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X县委办副主任、县档案局局长
X县政府办信息督查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作风办,办公室主任由黄锋同志兼任。
附件3
X县优化营商环境"百名干部帮百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跟踪协调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名干部帮百企"行动,并建立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意见》(庆发〔202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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