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第3/3页)
(五)加强考核奖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真考实,真罚真奖,传导压力,增加动力。市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工作要求提供各项指标数据,确保考核成绩客观公正。根据全省县域经济绩效考核结果,对全省类内考核前10%、20%、30%的县(市),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同比进位5位以上给予50万元奖励,进位10位以上给予100万元奖励;类内考核后30%县(市)作表态发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