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第2/2页)
(二)查漏补缺,完善工作(10月1日-12月31日)。各村居在完成自查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确保清查工作全面彻底。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落实凊理整改措施,彻底清理不规范合同,收回被侵占土地和拖欠租金或承包款。
(三)专班整治,巩固提高(即日起-12月31日)。在各村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核查工作专班(镇驻村工作组)进驻各村居核查。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仍未解决问题,分类归档,逐个登记造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司法所要组织驻村律师配合镇核查工作专班,对各村居集体合同、"三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逐个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各村居清理、核査出来的拖欠租金、霸占土地、拒不规范合同、基层干部私分、贪污、挪用等侵害农村集体权益阻挠清理集体"三资"等问题,分类清理,组织清收队配合村干部上门催讨拖欠的租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对催讨、收回未果的,按各部门职责权限分别将问题线索移交给镇农业、自然资源、公安、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恶线索的,移交镇扫黑除恶办处理;属经济、民事纠纷的,要及时向法院起诉。
(四)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从即日起-2021年6月底)。镇纪委、农业、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务、林业、民政等部门要指导各村居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使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村居要充分利用广东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纳入实时常态化管理;要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的产杈交易服务功能,确保流转的农村集体资产全部通过平台交易,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项工作作为明年村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村居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动,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落实镇领导挂钩村制度,挂钩领导对所挂钩村居的清理整治进度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强指导协调。镇农业办、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要积极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组织对基层干部进行"三资"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同时要组织指导组到各村居轮回指导、协调"三资"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强打击整治。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凡承租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三资"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清理,是党员、干部的,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非法侵占霸占集体"三资"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上报公安机关处置;对涉及合同纠纷起诉的,协调法院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镇扫黑除恶办牵头依法从快限时打击。镇组织部门要联合民政办等部门通过进行联审,否决不合格村干部人选,为明年村级换届选举做好准备。镇委宣传部门及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四)加强督查问责。镇督导组对各村居落实本项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不作为、假清理、假整治的,要进行问责;镇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居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政策工具推动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司法所要将驻村律师参与本项工作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参考内容。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居确定一名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作为信息报送联络人,于6月30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至镇扫黑除恶办;各村居要落实专人负责,从7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10时前将工作进度情况,包括土地淸理情况、合同清理情况、租金追讨情况按附表2要求填写后报镇"三资"清理组(镇农业办)汇总,镇农业办于每周二下午4时前报送镇扫黑除恶办;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涉黑恶或其他违法犯罪线索按附表3要求填写后从7月1日起,每周二上午10时前报镇扫黑除恶办。未按时报送的视为工作没有进展,将把名单上报镇委。
上一篇:2023年县统计局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