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第2/2页)
(三)健全考核机制。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安丘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安丘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第2/2页)》 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精神,按照"全省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现场会暨'两区'划定工作会议" 的要求,切实做好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方案。
二、发展目标
农业大数据建设的终极目标是为农业服务。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打造智慧化农业,拉动农业产业链;二是实施供应链追踪,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三是采取精准化生产,预测市场需求;四是实行产销一体化,确保农产品优质优价;五是运用农业大数据,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主要建设内容
农业大数据重点应用在农用地信息化管理、种养殖过程监控、农资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机管理、农产品销售、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电子政务、惠农信息发布等领域,使农业数据的应用场景互为支持,形成产地、市场、企业、金融、政府等主体的良性互动,提升区域农业产业链整体运营效率。结合农业本身特点以及农业全产业链切分方式,农业大数据瓶体主要建设农业资源基础资料大数据平台、种养殖过程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大数据平台、品牌品质服务体系大数据平台、农业市场营销服务大数据平台、政府决策分析调控大数据平台等六个子平台:建设农业资源基础资料大数据平台,让农产品"源头好";建设种养殖过程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让农产品"质量优";建设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大数据平台,让农产品"信息广";建设品牌品质服务体系大数据平台,让农产品"价格高";建设农业市场营销服务大数据平台,让农产品"销路好";建设政府决策分析调控大数据平台,让农产品全链条"调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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