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第2/2页)
15.严格涉水项目监管。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已划定成果省级复核整改,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划界、岸线规划、采砂管理等成果数据纳入"水利一张图""多规合一"协同审批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水域岸线分区管控。启动小型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成小(2)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批复方案和防洪补救补偿措施,严禁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越权审批。
16.强化涉水市场主体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审批、主管部门为发起部门,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岗抽查并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谁产生、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违规违法涉水市场主体进行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对严重破坏河库的企业,由相关查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17.创新日常监管手段。配合省里开展河湖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完成省、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流遥感监测问题的核查与整改,探索开展河湖视频监测监控,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大无人机巡河工作的覆盖面。综合运用"智慧渔政"等监控系统,系统推动河湖"静态"监测向"实时"监测,"单一"监测向"综合"监测转变。
18.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长江保护法》《*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河湖管理法治保障。组织做好"逐梦幸福河湖"主题实践活动、"最美河湖卫士""最美家乡河""优秀河长"评选等活动。继续开展"河小青""民间河长"等志愿服务活动,编撰河长制创新案例、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媒介宣传河流治理保护成效和典型经验。推动河湖保护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加强重点水域防溺水巡查、宣传,继续将河长制纳入村规民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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