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
财政局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计划范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根据《中共xx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集中学习计划》、《中共x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和《中共xx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集体学习计划》,特制定财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体学习计划。
一、学习重点
突出政治学习定位,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学习贯彻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工作,为奋力谱写xx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思想理论支持。
二、学习方式
财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个人充分自学、深入学习调查研究基础上,以集中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中研讨相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坚持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讨论、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开展网络在线学习,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三、学习次数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财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计划组织12次集中学习,其中集中研讨交流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一次。
四、具体安排
第一次(1月份)
学习主题:结合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研讨,开展民主生活会前中心组专题学习
学习方式:集中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人事监察股
第二次(2月份)
学习主题:中央1号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以及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责任单位:农业股
第三次(3月份)
学习主题:全国"两会"精神学习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责任单位:人事监察股
第四次(4月份)
学习主题:结合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生产法》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责任单位:经济建设股
第五次(5月份)
学习主题:结合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xx省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办法》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责任单位:行政政法股
第六次(6月份)
学习主题:结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研讨
责任单位:办公室
第七次(7月份)
学习主题:结合二十大精神,学习省xx届x次全会精神
学习方式:集中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人事监察股
第八次(8月份)
学习主题:结合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责任单位:行政政法股
第九次(宣教月期间)
学习主题:学习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党规党纪、监察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
学习方式:观察视频资料、集中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人事监察股
第十次(10月份)
学习主题: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方式:专题辅导
主讲人:高校教授
责任单位:人事监察股
第十一次(11月份)
学习主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
责任单位:农业股
第十二次(12月份)
学习主题: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总结
学习方式:宣讲报告会、集中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人事监察股
以上安排,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学习要求
1、严格学习制度。局党组要进一步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着力规范学习行为、优化学习风气、提升学习质量。局机关、中心组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中研讨交流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一次。
2、丰富学习形式。要把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作为局党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将个人自学思考与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把常规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努力做到全面学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与需要,适当组织读书会、专家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切实提升学习质效。
3、理论联系实际。要切实认识理论与实践关系的重要性,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研究解决财政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良剂,转化为形成指导工作的思路和良策,为推动财政事业发展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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